陈剑秋的枪一旦响了,基本都是要见血的。 六个“幸运”的西班牙士兵被选中了。 血花分别在他们身体的不同部位绽放。 中弹之人,非死即伤,都很快失去了战斗力。 在他们失去意识之前,只是隐约能看见一点金光在扬起的尘雾中若隐若现。 几乎在同时,卡米拉的手中也多了一把手枪。 这把手枪造型和之前卡米拉在纽约用的那把有些相似,不过整体尺寸大了不少。 之前那把手枪,是勃朗宁第一把自动手枪的试水品,主要设计思路是给卡米拉防身用。 可这位前西部第一女赏金在手枪见了血之后对其威力不是很满意。 “勃朗宁先生,您不用考虑我拿不拿得动的问题,那是家庭主妇才会担心的事情。”卡米拉在电报中如是说。 同时,在陈剑秋的怂恿下,她还提出了一大堆非常苛刻的要求。 比如要求能在严苛的条件下能够进行射击,结构尽量简单等。 于是,远在罗斯威尔的勃朗宁头发又掉了不少。 他不得不加大了手枪的口径,使用11.43毫米(0.45英寸)口径的子弹。 在试验改进了半年多之后,才正式弄出了这把枪。 勃朗宁将其命名为“L1895”。 不过当陈剑秋从邮差手里接过样枪的包裹,并且拆开的时候,发现这枪看着眼熟。 就是后来闻名遐迩的M1911。 陈剑秋冥冥中感觉自己又要发财了。 卡米拉很快清空了手枪的弹匣。 一共七发弹,十米距离,打倒了五个人。 其中有四个人选择的是和陈剑秋不同的目标, 这是夫妻之间形成的默契。 只有第一个人是个倒霉蛋。 他被夫妻俩的枪同时命中了,一枪小腹,一枪胸口,血如泉涌,很快就去见了上帝。 短短十秒钟不到的时间内,陈剑秋夫妻俩就干掉了一半的西班牙士兵。 龙骧组的成员们纷纷从军火箱子里抽出了武器。 这次运过来的武器是盒式弹匣的罗斯威尔1888,算是更新迭代型,还是从上方压弹,所以装填速率依旧非常快。 龙骧组的战士们抄起枪之后很快就消灭了剩余的西班牙士兵。 在没有长官特别要求的情况下,这些人没有留活口的习惯。 没有咽气的西班牙士兵很快被补上了枪,死透了。 桑托斯已经跟这些华人士兵相处了一段时间,所以没有太多的惊讶,只是在开战的时候躲的比较远而已; 但迪亚斯和他的车夫们可就不一样了。 他们亲眼看见眼前的这些华人战士在不到两分钟内把赶来的西班牙人打成了筛子。 无一幸存。 迪亚斯现在百感交集。 他是茫然的,不知所措的。 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该说些什么。 同时他也是害怕的,瑟瑟发抖。 眼前的这些人杀人眼睛都不眨一下。 杀二十个也是杀,杀三十个也是杀,不差他和他手下的这些车夫们。 但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居然还感到一丝爽快。 平日里为威作福,骑在他们头上的西班牙士兵就这么死了,一点还手的余地都没有。 或躺,或趴,或蜷缩在地上,如同死狗一般。 “嘿,哥们儿,我们打算更改下目的地,不知道你怎么看?” 陈剑秋让龙骧组的人去处理尸体,顺便扒点有用的东西下来。 而他自己,则拿着他的黄金左轮走到了迪亚斯的面前。 金闪闪的左轮手枪在陈剑秋的手上花式转了几个圈后,回到了他腰间的枪套里。 迪亚斯瑟瑟发抖。 虽然陈剑秋的表情是微笑着的,可他仍从这个华人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凛冽。 “那,那去哪里?”迪亚斯小心翼翼的问道。 “去南边的萨吉,一个小渔村,车上的这些军火都是运给起义军的。”陈剑秋直言不讳地说道。 他的眼神始终没有离开过迪亚斯的身上。 迪亚斯身体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 他当然明白陈剑秋的意思。 这么机密的事情都这样毫无保留地告诉他了。 要么就同上一条船,一条道走到黑,加入他们,为起义军运输军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