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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星星之火(1 / 2)

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挂名时,这便是是人生四件快事。  结婚只能一次,科考却可以一考再考,所以,他以科举为游戏,乐此不疲。  最终,金圣叹被考官们列入黑名单:“秀才去矣!秀才去矣!”  他不怒反喜,对朋友说:“今日可还我自由身!”  他奇而入诡、不轨于正的行为举止,引发了巨大争议,成为时人眼中半疯半魔、半人半神的怪胎。  以至于,金圣叹的朋友徐增说:“与圣叹交朋友,就要抱着被世人共弃的决心。”  然而,53岁那年,金圣叹意外得到了顺治帝的赏识:“此人是做古文的高手,不要以做时文的眼光衡量他。”  金圣叹感激涕零,写诗说“钟期更比伯牙难”,“忽承帝里来知己”。  他觉得顺治帝就是自己的伯乐,心中蠢蠢欲动,想要归顺清朝,等待着入翰林院为皇帝讲书去。  未料,一年后,顺治帝驾崩。金圣叹的希望落空,怅惘不已……  顺治帝去世后,苏州府大堂陈设了顺治皇帝的灵位。  苏州经济发达,繁荣富庶,文风鼎盛。许多秀才来自殷实富裕的家庭,在社会上的地位较高,对社会事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如果遇到当地官府作出了不法、不义的事情,他们就要自行集合在文庙里,用一篇《卷堂文》来向儒生的祖师爷孔子哭诉,号召更多的民众向上级官府申告,彰显正义,打击不法。  在明朝时期,苏州当地官府对秀才们的哭庙很重视,因为官员们得罪不起这些秀才背后的士绅力量。  2月4日,苏州秀才薛尔张、丁子伟在文庙管理人员处请来钥匙,打开了文庙,开始在孔子画像面前哭诉。  100多名读书人闻讯而来,鸣钟击鼓,声势搞得很大。后来,又聚集了1000多人。紧接着,他们又浩浩荡荡地来到江苏巡抚衙门,请见江苏巡抚朱国治,跪进揭帖。  其中金圣叹在揭帖里将矛头直指任维初,怒斥他“胆大包天,欺世灭祖,公然破千百年来之规矩,置圣朝仁政于不顾,潜赴常平乏,伙同部曹吴之行,鼠窝狗盗,偷卖公粮,罪行发指,民情沸腾”。  谁知,江苏巡抚朱国治听了读书人们的哭诉,不但没有产生同情心理,反而震怒,任维初是他的下级,深得他的赏识和信任。  继而把并没有在场的金圣叹列为首犯,将他与另外十余人一起抓捕归案。  狱中的秀才们,不堪严刑拷打,很快供出了其他人,《哭庙文》是金圣叹写的,因此他也被招供了出来。  “读书之人,食国家之廪气,当以四维八德为仪范。不料竟出衣冠禽兽,如任维初之辈,生员愧色,宗师无光”,在金圣叹的妙笔生花之下,贪官污吏被骂得淋漓尽致、体无完肤。  除了写《哭庙文》,还因为平时喜欢抨击官府,看不起官员,在官府眼里是一名“刺头”。  金圣叹也因此被抓,先是挨了狱卒们重重的三十大板,然后朱国给哭庙秀才定的第一个罪名,就是“震惊先帝之灵”。  这是因为顺治皇帝于1月30日病逝,哀诏又刚好在2月1日到达苏州,朱国治在江苏巡抚衙门设灵举哀,痛哭三日。  朱国治认为苏州秀才哭庙,是对顺治皇帝的“大不敬”。  在古代,“大不敬”乃是一种极为严厉的重罪,名列“十恶不赦”之列,向来处罚很重。朱国治则是有意将哭庙案往“大不敬”罪名上靠,是起了杀戮之心。  此外,朱国治还诬告哭庙秀才“抗打朝廷命官”、“匿名揭帖”、“聚众倡乱”、“抗纳钱粮”,请求康熙皇帝“大彰乾断,严加法处施行”。  最终金圣叹等带头的十八名士人,被官府判处秋后斩首,金圣叹这八人还被抄没家产,这就是清初江南三大案之一“哭庙案”。  在朱国治的包庇下,哭庙案的始作俑者任维初免议释放,官复原职,不过,“躲得初一,躲不过十五”。  到了第二年,朱国治因为父亲去世的缘故,悄悄辞官回家,于是朝廷便将江苏巡抚这个官职交由韩世琦担任。  这韩世琦知道任维初民愤极大,便随手编织了一个借口,将任维初斩杀于南京三山街。任维初被斩杀那天,苏州百姓不顾路程遥远,纷纷赶往围观,拍手称快。  康熙十二年,吴三桂起兵反正时欲胁降,他严拒,被杀,身为大周各军将士们分而食之,骸骨无一存。  而处狱中危难之时,金圣叹依旧放浪形骸。  一天,他突然想到什么,欣喜若狂,他大声喊来狱卒,让人给儿子带一封信:“字付大儿看,花生米与豆干同嚼,大有火腿之滋味。得此一技传矣,死而无憾也!。”  狱卒偷看后也是哭笑不得。这也是大师最后一句被记录下来的话,后人得知,一个个跃跃欲试,想要知道是真是假。  金圣叹非常看重这个儿子,从小教他吟诗作对。金雍童年时,一大早就忙着吟诗,金圣叹便给他修改。  父子情深,其乐融融。  再次回转到行刑那天,金圣叹被押赴刑场,金雍提着酒饭,为父亲送行,哭成了泪人。  金圣叹于心不忍,故意转移话题:“我出个对联你来对。”  随即吟出上联——  莲(怜)子心中苦。  可是,金雍哭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金圣叹便替儿子对出下联——  梨(离)儿腹内酸。  对完这幅对联不久后,金圣叹便被刽子手砍头,这年金圣叹54岁。  “俄而,炮声一震,百二十一人皆毕命。披甲者乱驰,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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