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攸认为,就罗庆的耐力,最多只能坚持一晚上,就会把自己供出来,于是便连夜做好接客的准备。
“秋兰,你可有颜色鲜艳的襦裙?对,就是那天,我送你的那一套,还有那支金簪。”李攸拽着秋兰,不让她去睡觉。
“都……都带着,就在行囊里。”小丫头还以为李攸是渴了,虽然心底里,是有点不情愿的,但是嘛,军令如山,只能执行,“奴婢这就去换……”
“对,你先沐浴,然后换上这襦裙和金簪,再抹些胭脂水粉,然后往我脸上也砸一些。不对,你的脸上应该抹最红的胭脂,然后把头发、额头都弄湿,最好让人感觉,是香汗淋漓一样。”
“哈?”
“对,我再洗一些樱桃,到时候,你就坐在我的腿上,你吃一颗,我吃一颗。越腻乎,就越好。”李攸越说越来劲。
秋兰真想立刻写封信回建康,问一问梅姐、竹妹或菊妹,她们谁饥渴,渴的话就速来京口,跟自己换个班……
反正她现在是宁愿当个粗使丫鬟,也不愿当这机要秘书了。
“秋兰,你可是哪里不舒服?”李攸见她这模样,还以为是她那啥又来了,忙倒了盏热水,递给她,“快喝吧,热的。”
“谢校尉……”灌了一肚子热水后,秋兰拖着沉甸甸的身躯回房更衣去了。
李攸则对着铜镜落座,开始思考自己该怎么梳妆,才能显得浪荡风流,不思进取。
——
客人没让李攸久等,晨曦初现,金光遍地之时,便有军士来报称,沈太守到。
“秋兰,秋兰……”李攸连连敲着案几,好让这小丫头尽快醒来。
“啊?校尉……”
“快,坐我腿上来。”李攸道,“沈太守是个君子,我们越是放浪,他就越是难堪,思路也就越乱,明白吗?”
秋兰这才知道李攸大概想做什么,便顺从地坐在李攸腿上,而后上半身一软,倾倒在李攸怀中,右手一探,青葱便搭在李攸的下巴上。
李攸如遭电击,身子登时一硬。
“唔……”秋兰冷不丁地被捅了一下,浑身一僵,她似也是初次如此,因此道心一乱,眼神也随之一闪。
沈师行刚来到正厅,就大吃一惊,因为他是万万没想到,这李攸身为驸马,却还敢当着外人的面,跟一侍女,共吃一颗樱桃!
“啊……校尉,看来是沈某唐突了。”沈师行道,“不过沈某什么都没看见。”
“唉,何由一相见,灭烛解罗衣。”李攸说着,左颊往秋兰右颊处一贴,右手顺着她的衣裙,往下摸,“娘子~”
“郎君~”秋兰娇滴滴的应了声,那眼神,更是能滴出水来,分明是在说,没有人比我更懂勾引男子!哪里还有半点,杀手的冷酷,处子的清纯?
怪不得十公主给她的赏赐,动辄就是数十贯了!这等级别的人才,必须得宠着啊!
“哎呦呦,校尉,这不是沈某该来的地方啊!”沈师行捂着双眼道,“沈某告退,告退!”
“哎,哎……”李攸被秋兰揉着,只觉得呼吸骤然加速,但现在,哪里是享受之时,只得硬着头皮忙道,“实在抱歉……只是,正是那个时候,停不下来了。太守此时前来,是有什么急事吧?”
“哈哈,急事确实有一件。”沈师行道,“我便,长话短说了。”
“嗯,好。等明日,李某定亲自登门,拜谢,赔罪……”李攸喘着粗气道,同时搂着秋兰的双手,也更加用力了。
秋兰又捡起一粒樱桃,将其中一半叼在嘴里,而后脑袋微微一转,看向李攸,双眼一眨,便是情波万顷。
李攸只与她对视一眼,便知今日在劫难逃,但奈何,主意是他出的,现在,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昨日,张御史在留人巷,抓了一贼子。此贼,自称罗庆,说是奉校尉之命,出售陶家的玉印。”沈师行道,“此印乃兵部与御史台监制,有此印信者,可押送三船货物,畅行于国朝境内。所以,如果校尉真的找到了此印,还请校尉,立刻交给张御史。”
李攸用力一咬樱桃,肉软汁甜,甚是醉人。许久之后,他才反应过来:“哦,如果我有,自当立刻上交张御史。”
“多谢校尉。”沈师行躬身行礼道。
这就是衣冠禽兽和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的区别。李攸是前者,言谈举止皆令人厌恶。而沈师行,就是后者,虽然心黑,但举止却必定是彬彬有礼的。
“校尉,那这罗庆?”
“哎,他确实曾跟随我左右。不过好赌,我让他戒赌,还为此与他争吵过。他一气之下,就跑了。不过念及往日之情,如果他不是罪大恶极的话,我还是希望,能帮一帮他的。”
“哦,此举是合适的。毕竟,这罗庆,并未有违律之举。”沈师行起身施礼道,“校尉,沈某这便回去,处理罗庆之事,告退了。”
“太守,攸还有一事,想请教太守。”李攸却叫住他。
“校尉还有何事?”
“我有个旧友,想见陶辽一面,不知沈太守,是否能代为引荐?”李攸道。
“呵呵,不瞒校尉。陶远的管家,正指控陶辽涉嫌杀害陶远,所以陶辽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