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中,掌了灯,但光线仍然昏暗。
李攸本欲夜读《春秋》,却读得心烦意乱,便索性将书盖在桌案上,身子往后一倾,双腿往案几上一放。
站在旁边的秋兰见状,忙屏住呼吸,以免吵到了李攸。但她显然失算了,因为,俗语云,是金子就必然会发光。是美人,就总会惹人注目的。
这傻丫头,怎么美成这模样?细柳纤腰,远山眉长,难道是传说中,天色越晚,就越美的夜美人?
李攸越看越想入非非,待到他回过神来的时候,袍服的某处已经立了起来。
“秋兰,这京口怎么会如此闷热,让我烦躁不已!”
“啊?”秋兰一恍惚,才回过神来,忙道,“奴婢这就去开窗……”
“回来!”李攸只觉得扫兴,看来是火候未到啊,于是便换了个话题,“我明白了,是这玉印令我心烦意乱。”
……
李攸等得花儿都谢了,这呆丫头却还是蹦不出三个字来,便气呼呼道:“秋兰,你倒是说句话啊。”
“校尉若想去鬼市,奴婢以为,得多带几十个人。”
“哦?为何?”李攸忙问道。
“因为……”秋兰支吾了一会儿,才道,“因为奴婢真的打不过十个人。”
“不不不,这江湖可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李攸点了点自己的脑袋,“本校尉可是翩翩君子,只讲究以德服人。”
“校尉所言极是。不过《礼》曰:王出行,扈从六十四,公侯三十六,宰相十六,驸马、公主、三至五品官员,能有扈从四人。”秋兰双手一握,低着头,语速极快道,“奴婢以为,守礼,亦能彰显驸马之德。”
李攸总算明白,为什么十公主只有“梅兰竹菊”四个贴身女使了,至于护府禁军,那是因为,李攸本就是驸马都尉,名义上是能领兵的!原来这就是程序正确啊。
“丫头,你是不是也觉得,我们去鬼市,很是凶险?”李攸身子往前一倾,打量着秋兰道。
“奴婢只是希望,校尉能平安无事。”
李攸一恍惚,忙抬头细看这小丫头:哦,还是那么冰冷,还是在履行职责。
“你说得对,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我就按礼制,带四个人去。”
“校尉,奴婢能多问一句吗?”
李攸笑了:“你想问,随时都能问。”
“校尉为什么,一定要冒这个险?”
“我怀疑沈师行,与这玉印有关。而且,他的目的,很可能是将这玉印,卖给燕虏。”
“此事,可有证据?”
“陶远死后,陶辽就失踪了。”李攸道,“就连罗庆都打听不到他的消息。”
——
傍晚时分,李攸带着秋兰、罗庆和张牛三人从南门出了城,进入留人巷。因为这鬼市,就在留人巷的深处。
“留人巷的前半部分,是烟柳之所,后半段,则是买卖东西的地方,真假全凭运气,死活全靠造化。”罗庆边走边道,“这地方,我打听了许久,都没打听到,有没有罩子,可能也是没有的。”
李攸却不这么认为:“此地离京口不远,如果沈太守埋伏府兵于外,片刻之内,便可将鬼市中人,尽数抓拿。”
“哈哈,大哥,何处的鬼市,不在官府的掌控之中啊。只不过,是想抓与否而已。”
“所以,等会你独自去与那人接头。我们仨个,在暗处保护你。”李攸道。
“啊?大哥,大哥饶命啊!兄弟还想,多替大哥分忧几年啊!”瞧这罗庆,说话的水平就是高!
“放心,秋兰今天满血,至少能打二十个!”李攸拍着罗庆的肩膀,向他保证道。
“咔嚓”秋兰下意识地握紧了拳头。因为,她出门前,本是抱了口环首刀来防身的,可这李攸却说,这是军刀,带在身上太惹眼,所以必须放下。现在听李攸这语气,是准备让她用两把匕首打二十个人啊!
哦,情况似乎也没这么糟糕,因为张牛这胖葫芦腰间,还别着两把木匠用的小斧子,可以帮她一下……
“大哥,弟弟的命,可就交给你了啊!”罗庆边拱着手,边一步三回头道,“弟弟还想,多替大哥卖几年命啊。”
“给。”秋兰左手捧着两个鼓鼓的锦囊,递给李攸和张牛。
“这是什么?”李攸问。
“你这是送给我的?”张牛脸色微红。
秋兰悄悄叹了口气,而后才道:“里面装的是细沙,真打起来,就往贼子双眼甩,能迟滞对方。”
“啊,真是好东西啊!”李攸大喜,因为这事,他以前可没少干。
“这样啊。”大葫芦后知后觉道。
三人跟着罗庆走到一烟气横生之处,这里只剩下断壁残垣,还有那一个个,不知是人是鬼的生物,蓬头垢面地坐在瓦砾之间,用那一双双黑的、绿的、蓝的、红的眼睛,看着他们。
“哼,装神弄鬼。”张牛冷哼一声,昂首阔步地走在最前面。
李攸对此也是见惯不怪,便走在中间。秋兰身子微微一颤,但见另外两人面无惧色,便只好硬着头皮跟了上去。
罗庆在一间半倒塌的屋子前停了下来,左顾右盼后,便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