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像这种官方举办的见面会,走的都是领导挑话头、高管定框架、骨干磨细节的流程。
事实上,在这种时间有限,且非相关企业众多的场合,也不适合聊的太深,因此在四家药企代表表示愿意与中方协商出一个积极的解决方案后,会议便有条不紊地继续往下推进下去。
于是乎,等到王一诺及工作人员按照行程安排,亲切探望了横滨的华人代表,又热情地接见了以陈家和林家为代表的东南亚在日爱国华侨之后,一转头,以杨默为代表的大华公司高管,却腾挪在三方之间,紧锣密鼓地展开了长达一个星期的沟通和谈判。
既然杨默这個大华公司的话事人都出面躬身细谈了,而且双方都是处于一种郎有情妾有意的状态,因此这一个星期谈下来,战果不可谓不丰硕,而达成的条款之繁杂,也让王一诺这个旁观者瞠目结舌,甚至戏称其为“坑人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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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坑人十三条”,但其实达成的协议有十五条之多,只不过前两条看上去并不怎么坑人,所以没有被王一诺纳入其中罢了。
1、中日双方秉着增进了解、促进两国友谊,积极推动民间商业合作的目的,共同成立“中日经济合作及贸易往来促进会”(简称中日经促会)。
这种在官方支持下成立的半官方性质商会其实并不稀奇,目前国内同性质的商会没有十个也有八个,而且名字都大同小异;但它会长企业和副会长企业构成,却颇有些“超标”的意味,且很有些令人觉得意味深长。
除了大华公司、三共株式会社、第一制药株式会社、大冢制药、藤泽制药、津村株式会这些大家预料之中的企业之外,林家、陈家这两个看上去与制药行业八竿子打不着边的集团公司,竟然也加入了进来;
好吧,除了林家和陈家之外,横滨唐人街这边也凑了个小商会出来,然后以商会的名义加入到中日经促会中去,还捞了个副会长企业的名义。
这种既向外,又向下兼容的会员构成模式,要不是大华公司和那几家岛国药企一个个全都是镇得住场子的庞然大物,说不定这个中日经促会,一经成立就会被当成野鸡商会扫进历史垃圾堆。
2、基于同盟互助原则,大华公司承诺会在年底之内,帮助大冢制药和藤泽制药在齐鲁境内协调和拓展出10万亩仿野生杨树桑黄培植基地,用以创造利好消息,稳定和推升其股价;
除此之外,大华公司还将以合资的形式,专门为大冢制药协调不低于3万亩的道地药材GAP种植基地,用以推动其正在尝试的Nutraceuticals关联事业。
对应的,藤泽制药需要投入不低于300亿日元用于桑黄培植基地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至于大冢制药,除了桑黄配置基地的300亿日元之外,还需要额外再追加不低于150亿日元的费用在那些GAP种植基地及配套产业的投资建设上。
OK,截止目前为止,这两条协议看上去都很正常,毕竟一个是组织框架性质的,一个是基于当下的实际需求而推动的正常买卖……虽然杨默这边开出来的价格着实高了些,但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任谁也说不出个不是来。
而后续的,基于风险对冲十三条协议,放在当下,那就很有些人令人看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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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鉴于藤泽制药的股票在二级市场被大规模收购,为避免股权变化对中日双方原有合作协议产生的不确定性,大华公司将与林氏家族一起,帮助藤泽制药于香江成立新的合资公司,然后在大马成立具有独立财务核算权的子公司部,将这一块业务剥离开来,并帮其搭建离岸架构,规避税收管辖权。
这个协议里,成立子公司并不是重点,剥离业务也不是重点,重点是……“搭建离岸架构,规避税收管辖权”这几个字。
简单来说,就是大华公司和林氏家族,会帮助藤泽制药在香江这个避税地设立多层控股的新公司,再通过大马的子公司去返向收藤泽制药子公司的股权,使这家新合资公司上市主体成为香江注册企业,但该企业经营、人员、财务、财产等方面的实际管理控制仍在大马。
如此一来,这家合资公司涉及财务、人事等重要事项的决策主要在大马境内作出,有决策权、控制权的主要董事和高管也经常居住于大马境内……这会导致反向控股的子公司终被认定为大马居民企业,等同于在做了税务筹划之余,还一口气加设了两层防火墙,就算藤泽制药的董事会发生了重大调整,一时半会的,也不会影响到原本的协议履约。
4、鉴于各大药企都已经逐步地开始推行全球化战略,而日元汇率的剧烈波动又给各大企业造成了方方面面的影响和不便。
因此,基于多元化风险冲抵原则,中日经促会将从各家企业里抽调专业人才,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以既有的合作业务为基础,开展一系列“跨境投融资侵蚀税基”工作,尽可能帮助各企业规避货币汇率波动所造成的冲击之余,顺便还能通过汇率套现增加收益。
所谓的“跨境投融资侵蚀税基”,其实就是境内企业贷款后转投给境外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