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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谤君案(上)(1 / 3)

自万历十一年徐阶去世,心学派内部再也无人能与申时行相比,纵然以王锡爵那样的士林名望,毕竟其官场地位远逊于做了十余年阁臣的申时行。这一次王锡爵虽说终于入阁,可也是申时行强力举荐的,这也更坐实了申时行心学第一大佬的位置。

作为心学派当仁不让的牌面人物,申时行对于讲学的热衷略逊于徐阶,但其官场上的手段如今恐怕已能与昔日的徐华亭平分秋色。

别的不说,单说他今日这票拟就很能证明其手段。

“高务实前疏所论,兹事体大。尔曹急于维护祖制,其情可悯。然遽言谤君,实乃危言耸听。不与闻。”这票拟一共四句。

第一句先对整件事的起因定性:“高务实前疏所论,兹事体大。”

这件事是怎么引起的呢?就是高务实《取用疏》里谈到的事。这件事怎么定义呢?申时行无比谨慎地只用了“兹事体大”来形容。

“兹事体大”本身不算定义,但申时行作为内阁首辅,“不给定义”本身也是一种定义,即他认为事情很严重,应该审慎。

由于皇帝还没有定义《取用疏》,所以申时行这么做,既给了皇帝面子,又表达了自己“谨慎反对”的立场,而且这个反对的态度还不会过激。如此,万一将来和皇帝的定义相左,也可以及时调整过来,不至于把自己卡死在某个立场上回不来,和圣意直接冲突。

第二句是对言官们指责高务实谤君这一现象的定义,这个定义就不同上一条,显得非常断定:急于维护祖制,其情可悯。

按理说,“急于维护祖制”就已经是很确切的定义了,是一种对他们的行为明确表示赞同的意思——毕竟“维护祖制”在大明属于“政治正确”,而“急于维护祖制”那更说明这些言官觉悟很高,一看见有人要动摇祖制,急得不得了。

可是,为什么申时行还要加一句“其情可悯”呢?须知这个词一般适用于对犯错之人给予原谅之前呀,你怎么一边肯定他们的表现,一边又暗示他们做错了?

原因在于第三句,“然遽言谤君,实乃危言耸听。”

这句话十分精妙,首先就妙在这个“遽言”——这个词要与上一句的“急于”联系起来看。意思是由于这些言官觉悟很高,对于动摇祖制的事着急上火,因此考虑问题的时候就有些急火攻心,难免会考虑不周——看看,又是巧妙开解罪名的做法。

紧接着,申时行很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立场:你们这是“危言耸听”。

“危言耸听”也是个妙词,用这个词意味着高务实的《取用疏》的确很吓人。只不过呢,你们还是太不淡定了,本阁部认为事情还没到那一步。

你看看,既表达了对《取用疏》的担忧,同时又认为情况还没有言官们说的那么严重,事情还是可控的。如果延展开来思考,申时行这句话包含的意思,就是目前整件事还“未有宸断”,还可以挽回——所以这同时也是对皇帝的暗示。

与此同时,“危言耸听”也是对言官们“遽言谤君”的最终定义:罪名不大,也就是说得夸张了一点——言下之意是他们的动机没有问题,甚至思考方向也没错,只是在危险程度上出现了误判。

申时行虽然没学过物理,但看来有个道理他很清楚:错误是可以避免的,而误差不可避免。他这里的话,意思就是说言官们说高务实谤君,性质上不算“错误”,只能算是个“误差”,所以情有可原。

好,所有的道理都在这看似简单平淡而其实精妙绝伦的区区三十四字里说得清清楚楚了,接下来,作为首辅的票拟,他就要给出“处理意见”了。

“不与闻”就是申时行对这些弹劾的处理意见。

什么叫“不与闻”?最简单的表述:就当没听见。

我都“没听见”,那自然就既谈不上同意你们的看法,也不至于因此追究你们的责任。

你要问原因?我之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啊!

至此,正常情况下来说,无论皇帝、内阁、高务实、言官们,全都被申时行的四句话重新安放在了可进可退的位置上,无论哪个方面、方向,都不至于立刻爆发冲突。

什么叫八面玲珑?这就是八面玲珑。

什么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该表明的态度,我表明了;该淡化的问题,我淡化了;该保护的人,我也保护了。

论打太极,申时行完全可以称之为一代宗师。

前后共计二十七道奏疏弹劾高务实“谤君”,全被申时行用同样的票拟贴在上头,与其他奏疏和票拟一道呈送司礼监。

司礼监能够“按例批红”的部分从来不包括这种弹劾重臣的弹章,因此黄孟宇看到之后不能处置,只能以原件转呈皇帝御裁宸断。不过,黄孟宇在震撼于心学派这次对《取用疏》反应强烈之余,又不得不对申元辅的太极圣手叹为观止。

卧槽,“谤君案”你都能圆回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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