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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经济与党争(卌二)议夺藩王财(2 / 3)

王湖广、陕西庄田各三万顷。但地方官实在刮不出这么多土地,熹宗竟强令摊派给四川、山西、河南共同“协济”。

经过长时间的和平发展,战乱减少,人口自然增殖,但由于生产方式的落后,封建王朝不太可能在短时间内开垦过多的荒地。如此一来,便产生了人口与土地的矛盾,也就是人口多,耕地少。遇到天灾人祸,农民们为了讨口饭吃,活下去,只得将土地转给官僚、地主,以求活命,对农民来说,耕地是越来越少。

在这种耕地严重不足的情形之下,明朝的藩王们还大肆圈占土地,将广大农民更加推向深渊,那自然是毫无疑问的“官逼民反”,致命的明末大起义最终爆发。

现在高务实要动王田,朱翊钧一方面觉得这是个扩充财政的好办法,但另一方面他又担心如果这么干了,常洵怎么办?

高务实看出了皇帝的担忧,平静地道:“所谓整肃,自然是赐田不究,其余充公。”

朱翊钧顿时长舒一口气,点头道:“那就好,那就好,否则……朕都不知道来日去到孝陵时,该如何与太祖交代。”

这话纯属扯淡,高务实一个字都不信。太祖可是将禄田收回,只给禄米的,是后来朱棣收了诸王的政治与军事权力,开启了养猪模式,作为某种赎买才搞起了赐田。然后朱棣自己又大搞皇庄,引得各地藩王上行下效,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谋取王田,最终才形成如今的痼疾。

所以,朱元璋虽然在经济政策上有一大堆瞎胡闹一般的烂账,但不该归他背的锅也不能一股脑都甩到他头上。

见皇帝接受了“王田整肃”的建议,高务实又提出了另一项改革:“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臣以为也该考虑。”

朱翊钧简直有些怕了,惊恐道:“什么,还有?”然而高务实无动于衷,只是认真地看着他。皇帝狠狠咽了口吐沫,认命似的道:“好好好,你且先说来听听。”

高务实道:“诸王经商,这可是太祖严厉禁止的。”

朱翊钧尴尬道:“你要说这个……那朕在你那儿也有一些干股。”

高务实的道德水准显然是“实力不明,因人而异”,他居然能一脸平静地道:“确实如此,但太祖没说后代皇帝不得如此啊。”

朱翊钧愕然道:“这也行?”

高务实语气肯定:“法无禁止即自由——呃,臣是说,祖训既然没有说,那就是太祖无此限制,皇上自然做得。但反过来,太祖却是明文禁止诸王经商的。”

确实,太祖朱元璋曾规定“官员之家,不能于所部内买卖”,“凡公侯内外文武官员,不得放债”等。然而藩王们还是不顾祖制,争先恐后地参与商业活动。

正统五年(1440年),广西桂林的靖江王朱佐敬,派人“私往交趾境内买卖,交通外夷”。天顺年间,江西宁王“占沿江地方,起竖仓敖,停商取利”,更为经商而造私舡千艘之多,经营规模之大,令人震撼。

正德年间,湖广的荣王,内结宦官刘瑾,“占常德田二千顷,山场八百里,民舍市肆千余间”,巡抚韩重等官员坚持不给,刘瑾悉罢之。陕西的韩王“兼并山田市肆”,景王派官校将商业繁华之地“强收为业”,湖广地区楚王“经纪贸易与市民无异”。

经商太容易发财,使得明朝后期“无官不贾”,而藩王利用自身优势地位,经商则更为普遍。

比如潞王在未就藩之前,“与帝母弟居京邸,王店、王庄遍畿内。比之藩,悉以还官,遂以内臣司之。皇店、皇庄自此益侈。潞王居藩,多请赡田,食盐,无不应者。”

而福王朱常洵经商牟取暴利则更是闻名。他以经商为名,到处横征暴敛。其人未就藩前,于京师设有官店二百余间,“兜揽客货,且停且发”。后来福王“独将各项客商杂货,俱入官店出卖,不许附近私店擅行停宿”。就藩后,“请淮盐千三百引,设店洛阳与尾市”,同时强令百姓改食淮盐,不许再食河东盐,引起骚动。

其实高务实对于藩王们经商本来也没那么反感——无论谁经商,他其实都不反对。问题在于,藩王们经商主要倚仗特权进行,如将国家专卖的物资大幅度加价出售,或转手倒卖,充当倒爷(当然,他们不会亲自出马,而是派手下去办差),走私偷税漏税等。

甚至,藩王贵戚们以权经商不说,还往往大搞权钱交易,甚至进行敲诈勒索,公开抢夺之事。这就是高务实不能忍的了——你合法经商我其实不反对,但你们只会搞这些勾当,那就别怪我高某人不客气了。

这可不是高务实冤枉他们,比如《明史·诸王五》中就有记载:“沿街抢夺复业人民蔬菜、柴行等物,骚扰地方,民不堪命”之类。

他们在经商过程中仗势欺人,为所欲为,扰乱社会秩序,垄断货物,控制市场,使普通商人不能正常开展商业活动。获利之后,藩王们也几乎从不用来进行扩大再生产,而是拿来挥霍,或是置地,或是放高利贷。

要知道,这些行为都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的萌芽发展。这显然就触到高务实的逆鳞了——你们这是典型的反动派啊。

只是,朱翊钧依然有些迟疑,犹豫着道:“日新,这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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