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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复一日(2 / 3)

,放在小院的桌子上,用筷子敲击碗沿,发出清脆的响声。

这是在叫张之维吃早餐。

他按照惯例坐在小雀儿对面,他心事重重,话都比往常少了,小雀儿好奇地多看了眼他,微微歪头,没打手语,用眼神在问:不开心?

张之维就等着这反应,立马皱眉叹气,装模作样忧愁道:“前几天不是有个师兄刚成亲嘛,整日神神气气,在喜宴上给我们发喜糖还不过瘾,还要时不时嘚瑟地问我们嘴里苦不苦,要不要吃点甜的,变着法发给我们发喜糖,生怕我们忘了他是个成家的人了。”

——那你愁什么?

等的又是这句话!

小雀儿每句话都问到了他的心坎里!

张之维立马拧着两道眉,小眼睛只能看到一条缝,遮掩住心里不断升起的开心,微微垂下眼,盯着小雀儿握着筷子的纤手,试探道:“愁我不能像师兄那样发喜糖。”

等了一会儿,小雀儿那边没回应,张之维抬起眼,发觉她在抿嘴偷笑。

他立马明白了,原来小雀儿早就看穿他的心思,只是一直在配合他。

张之维屁股都没抬,直接坐着把凳子挪到小雀儿身旁,抱住她的胳膊,眼睛睁大了,想让小雀儿看到他眼中的期待:“我也想发喜糖,发得要比师兄还多。”

其实哪有什么师兄成亲啊,这都是张之维乱编的,他成亲了才是那个恨不得昭告天下的人,变着法让人家知道他此刻的幸福。

小雀儿揉揉张之维的头发,再捏捏他的脸颊,没等她有什么动作,张之维就从怀里掏出包好的手帕,一层层铺开。

是个金色的手镯。

尽管常常下山接镇上婚丧嫁娶的活儿,但他们龙虎山道士依旧穷得很,连一包茶叶都不知道要攒多久,张之维原先就主打一个拿到就花,没钱再挣的行事作风。

这两年不知道悄悄背着小雀儿去哪里接了活儿,攒了好久才能买下这个金手镯。

“戴了镯子,就要和我一起发喜糖了。”张之维试探地拉过小雀儿的手,她的手细腻光滑,不复以前满手的厚茧,这都得益于张之维每日上山采药,为她熬制特殊的药水,再上下按摩,才变得如今这副模样。

张之维见她没拒绝,才将手镯放在她手腕旁比划,果然和他预想的那样好看:“这镯子是我俩之间的定亲礼,不是聘礼,聘礼这两年我有好好备着,绝不会委屈你。”

竟然还有聘礼……小雀儿诧异,原来张之维这么早就想到成亲了,难怪这两年他勤俭节约,连衣服都打了好多块补丁,都省不得换一件新衣服,还是她拉着张之维去做几件衣服,才不至于这么寒碜。

小雀儿抬起手握住手镯,指腹上下摩挲金镯子的纹路,问张之维——要是我不答应你,一番心思岂不是白费?

张之维顿时急了:“要是不答应,那我就等着你答应,等到你会答应的那一天,心思绝不会白费的。而且,你才不会不答应……”他脸上出现一丝不自信,说出后半截话,“的吧?”

小雀儿佯装出思考的模样,好似真的在思考“除了张之维还有其他选择”的权衡。

张之维很忐忑,张之维不开心,

他连忙解释:“我已经在山下买了一个小院,可以当作我们的小家。家务我做,衣服我洗,炒菜我来,无需你做什么,什么都可以交给我,不用去担心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我都会一一收拾好。不会落得夫妻生活一地鸡毛,相看两相厌的下场。”

说到最后,张之维都没自信了,他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踏实,在患得患失些什么。

在异人世界里,张之维性格好,人缘也不差,缺点嘛,是有那么一点狂,有那么一点拽,天赋高,修为强,人情世故过得去,没有什么能难倒他的。

但就像云文绣所说,从世俗上来看,他没有万贯家财,准备聘礼和一个稍微体面的婚礼都要花上两年;没有滔天的权势,他一个龙虎山的道士,出门在外谁认得他?

这在一些宰相女儿书生郎的戏文里,顶多算个专门拆散鸳鸯的配角,哪有他什么事儿啊。

张之维越想越觉得自个低到了尘埃里:小雀儿又凭什么嫁给他?图什么呀?

嫁给他,是他委屈了她。

小雀儿喜欢他,张之维知道。

那些日积月累的喜欢变成了一见他就笑的爱意,浓浓的,让张之维沉溺其中。

可嫁给他就是凭借爱情吗?有些东西,光有爱情是不够的。

张之维总会觉得自己不够好,还要变得更好更好,才得以让他内心汹涌的爱意表达出来,传达到她心里去。

小雀儿没想到只是一个表情就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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