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时三规六道,恨不得一应俱全,把天下女子都合他们心意规规矩矩圈在这框子里。可是在没有人可以全然护着她的时候,在这些东西大行其道的世道,在她作为家中长女,肩头担着名声也担着这些妹妹的前程的时候,她就须得要这么做。” 她爱惜地提起灯,任由橙红色的灯芒旋回流泻,照亮身前方寸之地,“扶我出去走一走吧,这十年他总不常来梦里看我,兴许我今晚能梦见他。” 也只能在芜杂的事情里分出一点点时间留给自己,短暂地想一想故人。 汴河两岸都已经张起灯来,在漆黑的夜幕里远远望去,蜿蜒曲折竟像是一双巨龙,看得再远一些,依稀能看见青山轮廓。当今太平盛世,鼓乐升平,就连青山也是和缓的。 春风能醉人,裹挟着残冬寒意,凛冽里又蕴藉着细细花香,还有楼阁里传出来的华筵香,女儿家用来薰衣裳的各种花香,酒汉身上的酒香,伴着如梭的湖船,喧嚷与箫鼓,还有吆喝声,带着天南地北的口音,混入汴河不绝的水流里,滔滔而去,就是今夜的东京。 这种感觉无可复制,因为每一年都是不一样的,无论是心境,行人还是人们吟诵的才子诗。所以每一年都弥足珍贵,都值得轰轰烈烈地在繁华里滚一场、闹一场,带着满身的酒气与金粉一般的尘泥,足以在往后不知会漂泊何处余生里,随时随地拿出来细细回忆。 宴席设在画舫上,主家是永安伯府,一早就让家仆在岸边等候,等交了拜帖,自有小船来接引。来往小船如鱼,船檐上悬着精巧的灯笼,在流水起伏中摇摆,远远望去,就像河汉中的星星。 岸边有来早的,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说话都是熟悉的世家子弟,也有官宦人家的公子,言语举止之间极具风度。虔意是第一回见着这么多外男,可能是因为隔得有些远,天色又比较暗,个个看上去似乎都还不错,就像耗子进了米缸,瞬时竟有些陶陶然。 郗混人如其名,混得开,逢人都能说上两句话。其实有什么可说的,无非是问候家中尊长,并京中文士,品评文章之类。他与何尚书家的九公子当年都是东宫的伴读,虽然他当年因为过于顽皮被送出来了,到底也是童稚时的挚交,彼此还是很有话说。 何九郎因问,“上回与妹妹们去给母亲请安,才听起你们家太夫人入京了?过几天我随母亲到府上拜谒,你可得好吃好喝来招待我。” 郗混说这是自然,“是送堂兄来京应考。你改日来可以一并见了。那品貌风度与学识皆不凡,我这几日与他一处读书,也受益很多。” 何九郎倒真想见识一下这是个什么人物了,“当年你在资善堂读书,连杭太傅教的学问都敢不听,殿下拿你亦没有办法。怎么祖母带来的这一位你就对人家五体投地?真是奇异怪哉!” 郗混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囫囵带过去,“我这不是也上进了吗?这是好事啊!你看,还好殿下没了我这个伴读,现在文韬武略那是样样精通,我还在东宫,反而深以为祸。” 何九郎被他的没脸没皮弄得倒吸一口凉气,“圣人云,人贵有自知之明。” “你倒是颇为俊俏。” 不知从哪里斜剌探进来一只手,堪堪拍在一旁虔意的肩头。陌生的触感不轻不重,但是让人心惊胆战。虔意毫不留情地将那不安分的手拂掉,也不则声,只是满眼防备地冷冷盯着他。 这是弘王家最小的郎君赵珙,弘王嫡出的老来子,老王爷一不指望他承袭王爵,二不指望他光耀门楣,故而自小呼风唤雨,所要无有不足。 官家在禁中摆宴,宗室勋爵们领赐宴罢,总是吃不饱也赏玩不够。郗混压下心中不满,却很显而易见地在作揖的时候撇了撇嘴,不情不愿地敬呼,“王孙。” 赵珙摆摆手,目光在虔意身上逡巡。人的气质遮掩不住,虽然有锦衣华服的装点,有美玉冠配的衬托,也无法洗净深埋于皮肉下的腌臜。他的目光胶粘滞着,不干不净,像是卷着尘埃的粘糊糖水,或者是厨房里因为长久忽视清理而黑得发黄的油垢。 虔意微微别过头去,只是看向郗混,她知道自己是不能说话的,一说话就会露馅。 赵珙虽然吃了个冷脸,却不觉得没趣。寻常也不是没见过些小厮娈童,个个笑靥如花,恨不得攀附在你身上。这个小厮不爱则声,有些脾气,反而更引人注目。 “是陶世琛请你们往画舫上去吧?”他的身音哑而懒,垂下狭长的眸子,不紧不慢转动着尾指上的细金约指,话语间满是不屑,“这种托名自大的无趣宴集,还要写几首歪诗闲词来点缀,也就你们爱往上凑。” 郗混严声道,“昔魏文帝有《典论》,称赞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古来圣贤莫不以文蹈志,以诗名世。王孙此言,恕某不能苟同。” 年轻的书生么,心胸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