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确是下起小雨,减弱了三四分寒意。弘王正坐在花厅里看雨,下首坐着一个团花锦窠纹酱色圆领窄袖衫的男子,腰间束着革带,周身收拾得清爽素淡,磊落清隽。 棋已落了大半,双方都不着急落子,弘王把茶盏搁在一旁,倚斜在椅上看雨,迷迷瞪瞪地,也不知道看向哪里,捻着胡子撇了撇嘴,“听说这次春闱,上回与长生宝作对的两个小杂种也去了?大侄子啊,这个忙你必得帮我,要是我在榜上看见有他们的一个字,七窍不生烟我就升天。” 这是什么话?梁王耸了耸肩,眉宇之间颇有慵懒之色,“叔叔也知道自家郎君品性,当日之事我虽没有风闻,料定十有八九是你儿子先挑的事端。儿孙这般爱重,不好。” “你有孙子没有啊你来教导你叔叔?有什么不好的?” 弘王直起嗓子反驳,“我指望他什么?我不指望他穿我这身衣服,我也不指望他给我养老,我就指望一个父慈子孝!他过得顺遂,我这个做爹的就舒心。任凭旁人说我多回护他,我就是卯足了劲回护,能出什么大乱子,又能怎么样?” 梁王也没有心思与他再口舌纠缠。父母疼爱幼子,这样有权有势的人家格外溺爱,他看着交情做一些动动嘴皮子的事,于他而言有利无害。 真要哪一天他们家闹腾起来了,几个小的嚷嚷着要反了老子,两家隔着几坊几巷呢,火也烧不到自己家去。 人情场上讲究一个审时度势,更讲究明哲保身,没必要对别人贴心贴肺,不然一腔赤诚落不了一点好,当年栽倒在岳丈手上的那一帮子人就是最好的例证,什么薛汝衡,什么郗惟鉴,那都是前车之鉴。 而这位叔叔呢,是爹爹最亲厚的弟弟。如今的大娘娘惦念先帝,恨不得一且如昔,自然对宗室们亲厚有加。一棵小树被风吹吹就倒了,他又还年轻,承的是大娘娘的情,树木合抱,才会让伐木人有所忌惮,不至于风来摧之。 只是这东京城到了冬春之交,到底还是冷,窝在花厅里看雨,也看不出很大的意思。 这位叔叔的品味还是太过庸俗了一些,白玉为堂金作马,恨不得触目辉煌,少了一些含蓄蕴藉的富贵气象。厅前草木扶疏,还未到葳蕤的时候,含着些新绿在冷风中瑟瑟——秋与冬是他最厌恶的季节。 他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下来了,继而很诚恳地建议,“叔叔,其实廊下那一对灯笼不用画满描金,可以换成黄花梨的,要是钱多得没地儿花,换成金丝楠的也可以,但是我觉得与其那样不如给您的好侄儿花,您以为呢?” “小心我上你娘娘跟前告你的状!”弘王恶狠狠瞪了他一眼,“老子就爱描金填彩,就爱花开富贵,就爱金碧辉煌,你管得着么你?” “好的叔叔,我闭嘴。” 厅堂里灯光明亮得照眼,触耳滴沥潇洒。透过重重霞影纱的帷幕,灯火便泛成一线,恰似水面明灭的波光。微弱又纤细。 他不自觉蹙起眉,明明笼着地炉,衣裳也用了最好的狐毛为里,总还是觉得周身发冷。他只好耐下性子,让自己勉强回想红罗帐里的浅斟低唱、软语温存。 妖姬美妾,轻歌曼舞地活着才叫活着,才让人感觉到自己是真切地存在于这个世界,而非虚妄。 他造下这么多业从不相信来生,更不忌惮什么神佛。一辈子来一遭就活一次,而世上千般好万般好,只有热切地享受这一切,才配叫做活着。 东京城的春天,一到下雨就雾蒙蒙的。这场雨断断续续下了好几天。到放榜那日还没有放晴的迹象。刚刚过了卯时,萱寿堂廊前的灯笼就已经被点亮了。 阴天家里多点灯,在濛濛细雾里反而有种别样的美感。虔意照旧带着素荣,从含章可贞出来,半道上碰见可意与称意一前一后,三个人便同道往祖母那走。 自从上次对唐大娘子品评了一番后,可意与称意尤为亲厚,虔意不免感叹,年纪轻一点就是精神好。两姊妹在前面有说有笑,她与素荣主仆两个呵欠连天在前面走。 她又打了个大呵欠,泪花都要泛出来了,迷瞪着眼睛跟素荣说,“下次你能不能稍微拦一拦孙妈妈,就算你不,也不能起得比我还晚吧?” 素荣垂着头,步子跟喝醉了一样走得踉跄,嘟囔着,“那孙妈妈又不是我拦得住的。小娘子一句话,我为您上刀山下火海。既然您吩咐下来了,明天孙妈妈一进来我就抱住她的大腿,小娘子什么时候想起来了,跟我比个手势,我马上把她放开。” 纵然困得要死,也还是有点神智的。虔意飘着声音想了想,摇头说还是算了吧,“不是被骂一顿就是被念叨一顿。孙妈妈嚷嚷起来,你就算抱着她我也没法睡觉。谢谢你。” “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小娘子。” 主仆两个就这样神游一般来到萱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