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这天,沈绾笛被郑秋早早的叫了起来,“一会儿就穿你那件白色呢子大衣吧,还有你新买的那双小皮靴。” 沈绾笛迷迷瞪瞪的刷着牙,话都没没听清就点头。 郑秋也不管她,自己说完了就去沈绾笛屋子里把衣服和鞋都给找出来,摆在床上欣赏了一番,满意的点了点头,出门做早饭去了。 沈绾笛洗完漱出来,就看床上摆了这么一套,无奈的摇摇头,没穿,等一会儿吃完饭,出门的时候再穿,现在穿,容易待会儿吃饭的时候给弄脏了。 “囡囡,饭好了,赶紧出来吃饭。” “知道啦。” 吃完早饭,沈绾笛回屋里来换衣服,看了一眼床上摆着的衣服,想了想,又从双开门大衣柜里摸出了件白色的高领毛衣穿上,这搭配,就是放在现在也不过时。 既然答应相亲了,那这个态度就得摆正,这是对人最起码得尊重。 衣服都换好了,还能不化个妆打扮一下自己?沈绾笛坐在梳妆台前,拉开抽屉,翻着里面的化妆品。 不多,有一瓶霞飞牌的增白香粉,两支口红,一支眉笔,还有一罐紫罗兰香粉。 沈绾笛本就长相明艳,再加上精致而明媚的大五官,只需略施粉黛,就能将世间的美好尽情释放,乌亮的长发披散在背后,被沈绾笛灵巧的双手编了个蝎尾辫儿。 沈绾笛抛弃了新买的小皮靴,而是特意翻出了前两年买的那双五公分高的长皮靴,穿上后,身高只有163的沈绾笛秒变一米七,不说好看不好看,就是气势上就不能输。 在郑秋给沈绾笛介绍男方的时候,沈绾笛就很精准的拿捏到了男方很高这一点,虽说自己不算矮,但是一想到前两天,自己站在那名解放军旁边就跟个小孩子似的,沈绾笛就很暗暗较劲儿。 只是沈绾笛想象中自己在相亲过程中,霸气侧漏,浑身御姐范儿,可现实却是…… 一家三口都收拾妥当后,就拎着给沈大姨家的礼品——几盒桃酥、两瓶酒和几盒大前门烟,坐上国家给沈青山配的小汽车出发了。 大姨和大姨夫原先在西北,前几年,大姨夫陆建军升任了师长,这才搬回京城,两人育有两女一儿。 两个表姐早在西北就已经出嫁了,现在并不在身边,就是表哥也已经结婚了,还有了一个儿子,肥实的不行,十分讨人喜欢。 陆家跟沈家一样,都是两层小楼带一个小院子,不过陆家门口养着一只大狗,但凡有人经过就汪汪叫,看家是个能手。 不过在看见沈家一家子时,却没有叫,反而兴奋吐着舌头的往沈绾笛身上扑。 听见动静的郑春,忙走出来招呼,“绾笛来啦,快进来,快进来,这外面可冷”看见手里拎着东西,更是把眼一瞪,佯装恼怒的道,“你说你们来就来,还带什么东西!” 沈绾笛笑咪咪的叫人,“大姨。” “嗳,老陆你瞧瞧,绾笛这一打扮,漂亮的我都不敢认了。” 郑秋看一眼屋内,问道,“还没来呢?” “没呢,不过也快了,他们离得近。”又问沈绾笛,“路上不冷吧?” 沈绾笛摇摇头,“不冷,我穿的暖和。” 进屋后,就看见表嫂于倩抱着小胖子在沙发上玩,看见郑秋她们进来了,忙站起来给长辈们腾地方,郑秋摆手,“你坐你坐。” 屋里生着炉子,一点也不冷,沈绾笛便把大衣给脱了,放在沙发背上,跟表嫂打声招呼,又拉拉小胖子的小手,逗弄道,“元宝,还记得我不?我是你小姨。” 元宝就是小胖子的小名,一周半,正是讨人喜欢的时候。 也不知道是真记得还是单纯喜欢漂亮的姑娘,小手儿一够一够,就要沈绾笛抱,不管怎样,沈绾笛都很开心,便伸手把元宝接了过来,拿一颗大白兔奶糖逗他玩。 就在这时,屋外又传来一阵狗叫,是季晏礼一家来了,郑春她们出去迎,沈绾笛抱着元宝呢,就没动。 季晏礼进门的时候,沈绾笛刚好抱着元宝笑着抬起头,两个人便毫无预兆的对视了。 只那么一下,沈绾笛就忙底下头,继续哄着元宝玩。这人可真高,跟那位解放军同志有的一拼。 一旁的郑春,抽出空来给他俩介绍,“晏礼啊,快坐快坐,这是我外甥女儿绾笛,绾笛,这是季晏礼,比你大几岁,你管叫哥就行。” 郑春说完就把元宝给抱了起来,到另一边屋子里,跟郑秋季眉他们一起唠闲磕,门没关,就不算是孤男寡女的单独相处。 “沈同志你好,我是季晏礼。”他说这话的同时,弯腰伸出了手,眼睛盯着沈绾笛,静静等她回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