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地点了点头,然后坐在我身边,问我:“你第一次来这间酒吧?”还不忘用生硬的中文,再次问上一遍。 我用英文回答道:“是的,第一次,你的歌声很动听!” 老外笑了笑,伸出手来:“艾尔伯!” 我轻轻地和他握了握手,问道:“我以为你们一般都是击掌,都不喜欢中国人打招呼的手势呢!” 艾尔伯笑了笑道:“我又不是黑人!我没有种族歧视的意思啊!只是我们白人大多数也是这种礼仪!”然后,解释道:“我请你喝酒,是因为我知道,你在认真地听我唱歌,在这里已经很难了,我觉得你可能是我第一个听众!” 我不解地说道:“不会吧?你的歌声很动听,应该有很多人,愿意听你唱歌的!” 艾尔伯摇着头,一连说了几个“no!” 然后大口了喝了一口酒道:“他们只喜欢听新歌,听节奏快的歌曲,我唱的都是老歌,我也只喜欢唱老歌!” 我哎了一声道:“其实老歌更耐听,经典就是经典,谁也超越不了!这只能说中国人的欣赏水平不行,不是你的歌唱的不行!别太在意,酒吧里唱歌都是这样的,怎么热闹怎么来!” 艾尔伯笑了笑道:“有道理!我们干一杯?” 我举起了杯说道:“我差不多了,有机会再来听你唱歌!” 老外似乎有点失望,但也没勉强只是问道:“你的名字?” 我想了想回答道:“你就叫我FLY吧?听起来可能怪怪的,你就当是外号吧,别称!” 老外重复了一下FLY,然后问道:“你的中文名字里有个飞是对吧?” 我耸了耸肩,没否认,也没承认。 走出了酒吧,我的电话还没响,我确定今晚我是回不去了,再次来到了那间,我刚来上海时的酒店。 还有那个前台小姐,她也认出了我,眼睛不时往我身后看,我撇了撇嘴说道:“不用看了,没人,放信吧,就我一个人住!” 前台小姐幸灾乐祸地说道:“被人甩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