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千千小说网>武侠修真>规则怪谈:要求我张三遵守规则?> 第296章 见不得光终究是见不得光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96章 见不得光终究是见不得光(2 / 2)

吃那份鸡蛋羹,但为什么没有告诉总经理?”

厨师向小男孩问道。

而小男孩继续看着张三乘坐的轿车远去,好久之后,才开口回答。

“他真的对我很好,所以我觉得我不应该害他。你说是吗?爸爸。”

厨师继续摸着自己儿子的头,朝着远处离开的张三的轿车看了一眼。

随着轿车拐弯,无数免费券的碎片飘出窗外。

“曾经我没得选,但现在我想……我可能依旧没得选。”

“儿子,但你不一样,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未来。”

“而我……希望你可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不必一辈子躲在阴影之中,和蛆虫鼠辈为伍。”

厨师说着,将手放在自己的儿子的肩膀上。

蓝天之下,阳光照在小男孩的身上,也照在了他的父亲放在他肩膀上的手背上。

虽然此时的厨师站在阴影之中,伸出连伸出去的那只手都戴着手套。

一父一子虽然是在光与暗的交界,但这一刻他们的心中,也许有着同样的向往。

============

法律小科普:

本章内容中张三朝着窗外丢三日免费体验券碎片的行为,看似装逼,实则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如果故意从车内向外抛物,如果抛弃的物品具有危险程度,足以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或故意伤害致死,一般是刑事违法行为。

所以,文明乘车不是做到不骂司机、不用钢管暴打司机、不召唤幻灵勒住司机脖子就可以了,向车外抛洒物品,同样是不可以的!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