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没死透!”她惊讶道:“我在他灵魂波动中感应到微弱的活人气息,好诡异的黑魔法。” “原来如此,‘亡者归去’只能对死人起效果。” 之后两天吉玛一直待在教堂没回家。 因为她去哪儿,她爷爷的灵魂就无意识地跟在她身后。 康姐说,康爸活着时最喜欢吉玛了。 向吉玛趋近,仿佛能让他减少些痛苦。 这不奇怪,吉玛和渣康一样,天生灵眼,有强大的女巫天赋。 第三天,康斯坦丁手提沾着污泥的布袋,风尘仆仆赶到哥谭。 他胡子拉碴,风衣褶皱,嘴里叼着香烟,身上散发酸臭的味道,形象和状态都很糟糕。 “怎么耽搁这么久?”哈莉皱眉道。 两天前,渣康曾打电话过来询问吉玛的情况。 那时他在伦敦,几小时飞机就能跨越大西洋。 “我本来打算立即赶过来的……”康斯坦丁迟疑一瞬,把袋子在她面前晃了晃,“听你说过吉玛和我父亲的情况后,我回了一趟利物浦老家,在我母亲墓碑 “它是什么?”哈莉好奇道。 “一只猫。” 康斯坦丁参加了最后的入土仪式,等宾客全部走光,他把姐姐姐夫也遣走,独留吉玛和跟在吉玛身后的康爸。 “抱歉~~”康斯坦丁吐掉烟头,却又拿出烟盒和打火机,给自己重新点燃一根,神色复杂地看着父亲——他是天生灵眼。 康爸毫无反应,神情木然。 渣康叹息一声,拿出那个从利物浦带来的袋子。 袋子不是重点。 渣康神色复杂从里面掏出个沾了泥土的玻璃瓶。 瓶子里浑黄的液体中,塞满了一只猫。 看到猫的瞬间,哈莉失声惊呼:“是你,你弑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