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两个半小时的飞行,傅斯瑰和许戈已经站立在有“天府之国”美誉的广袤土地上。 许戈张开双臂,拥抱了一下寒冷的空气:“啊!我好像闻到了大雪山的气息!” 傅斯瑰瞥了他一眼:“我们离大雪山还有四百多公里的距离。” 许戈:“……” 他讪讪地收回了手。 “哈喽,帅哥靓女!”一个穿着小皮袄,操着一口怪腔怪调普通话的汉子冲他们走了过来,他个子不高,但身材十分健壮,手里拿着个大毡帽,顶着一张圆溜溜的、被晒得黝黑发亮的脸,热情洋溢地打着招呼,“您就是傅斯瑰小姐吧!” 傅斯瑰点了下头。 这汉子顿时笑得更加灿烂:“您好您好!我叫扎西,叶总派我过来接机的。” 他口中的“叶总”就是傅斯瑰她哥傅斯然的朋友,也是这次邀请他们过来玩的温泉酒店的老板。 和傅斯瑰寒暄完,扎西这才将目光转向旁边的许戈,不由自主地带了点探究:“您是傅小姐的同伴吧!” 许戈:“……” 得,他连名字都不配拥有。 不过…… 他很高调地宣布:“我是傅斯瑰的男朋友!” 扎西呆了一下,愣愣道:“哦哦,男朋友你好!” 许戈:“……” 这称呼怎么怪怪的。 “傅小姐,我来帮您推行李吧!”扎西热情地伸出手,却被许戈一个带着杀气的眼神劝退,转而打了个哈哈,“停车场在这边,你们跟我来。” …… “这里到日隆镇还有约莫六个小时的车程,两位可以先睡一觉。”扎西开来接他们的是一辆悍马,他一边发动汽车,一边强调,“如果有什么不适,一定要及时告诉我哟!我们这里虽然海拔不算太高,但也有两千多米呢!” 长时间的坐车实在令人无聊且困倦,许戈一开始还饶有兴趣地观赏着车窗外的景色,但很快就看得腻了,瞌睡虫逐渐占据了他的思维,他小小地打了个哈欠,正想合眼眯上一会儿,忽然左肩微微一沉。 他一顿,忽然就清醒了。 傅斯瑰不知何时已经睡着了,随着汽车的颠簸,慢慢地倚在了他的肩上。一股淡淡的幽香袭上他的鼻尖,他心中一动,微微侧过头来凝视着她的睡颜。 睡着的傅斯瑰显得很乖,像一只亮出肚皮的猫咪。 许戈歪着头看了她一会儿,只觉得心中一片柔软。他轻轻地抱住她,小心翼翼地让她枕在自己的腿上,又将自己的羽绒服盖在她的身上。 他忽然不觉得困倦与无聊了,他心爱姑娘的睡颜,他可以看一辈子都不觉得腻。 …… 三人坐了整整六个小时的车,许戈觉得自己的屁股都快坐麻了,当天色完全黑尽的时候,悍马终于驶进了一座小镇。 扎西汉子高兴地吹了一声口哨:“帅哥,靓女,欢迎来到日隆镇!” 许戈精神一振:“到了?” “快啦快啦!”扎西指了指前方不远处的一座山峰,这座山已经完全隐没在黑暗中,只露出一个隐隐约约的轮廓,“我们‘云之屋’酒店就建在山顶。” 许戈:“……” 他忽然想起一句老话,望山跑死马。虽然他们的座驾是悍马,不是真的马,但…… 他面无表情地问:“你直接告诉我,还要坐多久的车?” 扎西的声音有一丝丝心虚:“呃……还有三个小时的盘山公路……”他赶紧找补,“其实已经不远啦!只是夜里的山路不好开而已……” 许戈闭了闭眼,已经不想说话了。 这时,枕在他腿上的人儿动了动,许戈一秒切换笑脸,柔声道:“你醒啦?” “嗯。”傅斯瑰睁开眼睛,正正对上许戈俯身看过来的关切目光。 与一脸疲色的许戈相比,傅斯瑰眼波流转,容光焕发,明显这一路上睡得极好。 她撑着身子坐起来,目光落在许戈的腿上,微微一动:“你腿酸不酸?” “不酸不酸。”许戈摆出“这点小事不值一提”的表情,“你才多少分量啊,给你枕一枕没啥大不了。” 傅斯瑰也不拆穿他,微微一笑:“那有劳你了,枕头先生。” 许戈又喜提新绰号。 …… 三人继续在盘山公路上颠簸了三个小时,如果说是白天,他们还可以欣赏一下壮美秀丽的雪山风景,使路程不算难熬,但现在已经是晚上了,夜里的山路与“秀美”完全不搭界,惨白的路灯只能照亮一小段路面,到处都是黑黢黢的,如果再来一点风吹草动,胆小一点的人可能会被当场吓晕。 傅斯瑰只看了一眼窗外便收回了目光,随即从包里翻出一本书,借着车内不甚明亮的灯光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 许戈:“……” 他肃然起敬,这就是他这等凡人与学神的区别吗! 当傅斯瑰翻完了一本书后,悍马也终于钻出了黑黢黢的盘山公路,迎着逐渐辉煌的灯光,缓缓驶入一座庄园。 这座庄园倚山而建,雄踞山巅,从这里看下去,山脚下的日隆镇化作了星星点点的灯光,对面则是极富盛名的连绵雪山。 扎西热情洋溢的声音响了起来,他开了好几个小时的车,竟然丝毫不觉得累,操着那口怪腔怪调的普通话,中气十足地介绍起来:“噢!我最最尊敬的客人们!欢迎来到‘云之屋’!怎么样,是不是感觉自己已经踩在了云上,来到了天国?” 许戈冷静地说:“谢谢,但我觉得人间还有留恋,暂时不想去天国。” 扎西表情夸张地唉声叹气:“唉,这位帅哥啊,您的幽默细胞实在欠缺。” 他将悍马停在酒店门口,自有侍者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