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算了好麻烦复制粘贴累死了诗就不放了豆包写的不好不说还容易出戏看着主要是老长放章节名上显示不全不弄了我看着糟心本来主角就一天天的说文言文好叭都是豆包替他说的】
沈羡门对张启山的问题避而不谈,反而问起他来。
他自认自己还是很聪明的,不能随便告诉陌生人信息。
张启山:“听过,不过在这长沙城听戏还是头一回。听说红班主之子二月红唱功了得,正好今天登台,就来听一听。”
听到好朋友被夸,这人还能和自己无障碍交流,沈羡门略带骄矜的抬起下巴,对张启山的好感度都蹭蹭上涨:
“二月红之唱,甚美!为至美也!”
“这么说你听过喽?”
沈羡门一下子卡了壳,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支支吾吾半天,有些恼羞成怒:“吾未闻之!然二月红之唱乃为至妙者也!”
说完就把脑袋往一旁扭去,不再看张启山,安心等二月红登台。
张启山也不恼,笑得很开心。
他想,哪里生的出这般稀罕人儿?一眼就能让人看到心底。
二月红终于上台了。
沈羡门差点以为自己感知错了,那个涂了满脸、咿咿呀呀的人是二月红?
勉强竖起耳朵听一会儿,沈羡门就坚持不住了。
天杀的,他真的不知道这就是戏曲啊?他根本就不知道唱的是什么!他还夸下海口说二月红唱的最好听!
一曲结束,台下人纷纷叫好,往台上扔金银珠宝——旁边的张启山就扔了一个珠子。
沈羡门事先不知有这么一个环节,这会儿身上也没带什么东西,只好卸下左手食指上的戒指扔上去。扔得太急,只不想让二月红知道自己没有送彩头,戒指竟是直直砸向了他的额头。
沈羡门:“!”
“噗嗤!”
他听到了,是张启山在笑。
沈羡门微微扭头,“哼”一声。
张启山哑言失笑,纵使看不见沈羡门的眼睛,他也能想象出那人眼角上挑着斜睨自己的模样。
好半天,一切终于结束。
回了红府,沈羡门还有些郁闷。
二月红则是拿出那枚戒指:“羡门,我看得出来这枚戒指不是凡品,这么贵重,你还是收着吧,总归是我没有提前告诉你有那回事。”
沈羡门撇撇嘴,把脸扭到一边:“勿也!既赠汝,则安能取回?且此物不贵重,已损矣。”
沈羡门没骗他,这枚戒指本就是一件防御法器,在逃亡途中和绝大部分法器一样,都被毁了。只是戴的时间很长了,要不然昨天就把这枚戒指典当了。
现在送给二月红,也没什么不妥的。
最后二月红还是收下了,只是尺寸不一样,戴不上。
二月红抓着他的手,细细把玩。
沈羡门浑然不觉这样有什么不对,任由二月红对自己“动手动脚”。
“你的手指头,竟是比我的还细!但你的更好看!”
沈羡门被夸,高兴的像是要把尾巴翘到天上去。
他其实是有一点点爱美加自恋的。
在红府待了五天,院子终于看好了,挺不大,是照着沈羡门的要求买的,离红府不远。
二月红甚至连家具陈设、花草树木等都安排好了,只等人住进去。
沈羡门拜别红班主,入住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