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道陌生的男人声音响起后,只见一个男子进入了办公室中。这个男子夹着一个公文包,手中还提着礼物,对方手腕上戴着金表,十根手指上戴着几个钻戒,金光闪闪,全身金气十足。
此人大约有五十岁上下,小眼睛,小鼻孔,脸上皮肤粗糙,五官仿佛挤压在一起。当看到胡总的长相时,给于明洋的第一感觉就是丑,真他玛德丑,此人不是一般的丑,几乎与丑小鸭没区别。
本来打算见到胡总之后,不问青红皂白,就直接拳脚相向,将对方给打得鼻青脸肿,可是见到胡总之后,他改变了主意,想戏弄这孙子,然后再教训他。如果直接出手殴打他,岂不是没意思。
吃他的,喝他的,还让他掏钱,之后还要揍他一顿,这感觉才爽快啊。
刘芸强颜欢笑,对胡总微微一笑。
对于胡总这种暴发户性格的男人,没有一点品味的男人,刘芸确实是很反感,要不是因为对方有几个钱,而且还有些势力,她或许都不会与胡总说一句话。可胡总好歹有些势力,因此刘芸担心被报复,所以比较小心。
胡总发现房间中居然还有其他男人后,他显得很不悦,不满的瞪着于明洋。他已经将刘芸看成是自己的女人,除了他之外,任何人都不能打刘芸的主意,可于明洋居然在刘芸的办公室中,孤男寡女的相处,这不是找死吗。
将手中的礼物放在桌子上后,胡总说道:“这是长白山人参,是我一个好友送的,这人参,可是价值百万啊。”
“胡总,这礼物太贵重了,我承受不住。”刘芸说道。
于明洋心想,看来这厮也是装b货,故意欺骗刘芸这种不识货的人。虽然于明洋还没打开袋子,也没看到那人参,但他敢肯定,对方送给刘芸的礼物,绝对不是价值百万的长白山人参。
人参虽然很值钱,可是价值上百万,那是百年以上的老人参了,可是百年以上的老人参,都是生长在极其偏僻以及危险的地方,普通人很难寻找到,就算是找到了,也都是送给达官显贵。
从胡总的外表来看,于明洋能肯定对方不是达官显贵,类似一些暴发户。越是有钱的人,越是有家底的人,就越是注重气质,以及低调,都恨不得告诉全世界人,他们才是最穷的人。
“芸芸,你是我喜欢的女人,送点礼物给你也是正常的。”胡总也不客气,直接坐在刘芸的对面,将公文包放在桌子上,然后擦了擦皮鞋,有点成就的男人,外出都喜欢提着个公文包。
刘芸只是应付的笑了笑,然后暗中看了看于明洋一眼,好似请于明洋出面。之前于明洋还义愤填膺要收拾胡总,可对方出现后,于明洋居然一言不发了,她甚至怀疑,难道于明洋是骗自己的。
或者,难道于明洋见胡总气势太强,所以不敢出声。
胡总不悦的看了看于明洋,然后对刘芸说道:“芸芸,不是我说你,你怎么能与这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呢,而且还让对方进入你办公室中,这将会影响到你的名声。”
看他那神态,仿佛是刘芸的男人,居然数落刘芸,教训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