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车内的物品上也沾染了不少鲜血。这也就证明这辆别克汽车应该是第一案发现场。
通过搜索,鲁斯科很快又发现了别克车内还有一个钱包,经过对内里证件的检查后,确定死者名叫“潘妮”。
在第一案发现场的不远处,警方很快又搜集到了另一张沾满血迹的物证,这是一张手帕。经过鉴定,手帕上的血液是o型血,而潘妮是B型血,这证明手帕也许是凶手擦完血后留下来的。
鉴于现场只有两种不同血型,警方作出合理猜测:一种是来自于被害者,另一种是来自于凶手。
那么,既然两人都流了血,那是不是在案发第一现场中两人就有过争执?
除此以外,结合之前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凶手很有可能就是他们所看到的那名白人男子,其年龄也是在25岁左右,因为他离开时候有人看到他的胳膊似乎受伤。
听完鲁斯科警长讲述,奎恩咬着雪茄,一拍大腿道:“这么说来,那个白人男子就是凶手!”
“是啊,一定是他!”手下松鼠等人也说道。
鲁斯科笑了,眼神轻蔑:“如果案子这么简单,又怎么劳驾你们FBI?要知道,符合这个条件的白人男子多如牛毛!难道要你们FBI全体出动,大海捞针?”
鲁斯科讥笑完,又看向杜永孝,语气带着不屑道:“年轻人,对此,你又有何见解?”
在他看来,连他们这些白人都破不了案,更不用提这名愚蠢的华人至于刚才,也许只是他走运,踩到牛屎!
杜永孝本来想要低调一些,奈何这个鲁斯科不放过自己,正准备酝酿如何回答时,猛地想起什么,眼睛一亮道:“你说什么?受害人名字叫潘妮?那么她父亲是不是当地富商,名字叫乔恩?”
“呃?”这次轮到鲁斯科一愣,“你怎么知道?”
这些刚才他可没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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