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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跑了个肩并肩(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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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的闯入,或者说是姚云巾的闯入,又一次打破了那片草原的安详。正在啄食尸体的鹰隼和乌鸦,拍打着翅膀,纷纷冲向天空,并且在空中发出一阵惊慌失措的叫声。

哥舒跶见哥舒陆兰专注于救人,于是挺身而出,拔出弯刀,迎着姚云巾冲了过去。眨眼之间,就听“嘡啷”一声脆响,哥舒跶的弯刀,跟姚云巾的大刀磕到了一起,阳光打在刀锋与刀锋上,迸射出一片刚猛的光芒。

一个照面的交锋过后,姚云巾和哥舒跶分别被对方的力量振开了,紧接着两马错镫,姚云巾并没有立刻调转马头,而是甩开哥舒跶,径直杀进了哥舒跶背后的,那几十个突厥人的圈子。

话说,姚云巾用的大刀确实霸气,刀柄如同一条木棍,将近三尺长,随便扫一扫就能撂倒一大片,刀锋至少也二尺有余,刚猛锋利是毋庸置疑的,尤其是那三尺多长的刀柄,特别适合马上厮杀。

而突厥人的特点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来来去去一阵风,天生骁勇善战,几乎所有的突厥人都是勇士。他们的刀和剑大多是弯的,但那所谓的弯刀弯剑,指的不是刀刃,而是刀柄,哥舒跶的弯刀就是那种。身为突骑施军队的头领,哥舒跶的弯刀也是非常凌厉的,仅刀鞘上的浮雕花纹,就足以显示出,一个民族捍卫者的威严。

出来之前,姚云巾跟庞彷闹了一肚子的气,正想找地方发泄呢,偏偏在这个时候遇到了哥舒鞑的人马。

总之,姚云巾就像一头饿急了的野兽那样,凶猛的冲进了突厥人的马群。紧接着,便立刻抡起大刀,随着马蹄铿锵的节奏,急匆匆的掠过突厥人的队列。只见姚云巾的刀锋在突厥勇士的肩膀上奔腾,鲜活的人头,瞬间落到了葱绿的草地上,与此同时,突厥勇士的血,淹没了人们的视线。

此情此景,哥舒陆兰都惊呆了,他从没见过如此杀人不眨眼的人,简直就是魔鬼。而这种杀人不眨眼,恰恰是姚云巾引以为荣的勇猛,和无敌。

哥舒陆兰的眼眶,红了,眼球泛着血丝。

其实姚云巾平时也不是这么没有人性的,此刻表现出来的凶狠,完全是因为心情不好。也许是因为之前在峡谷,遭遇伏击,让他感觉憋屈,也许是因为庞彷刁难他,让他感觉更憋屈。总之,林林总总的憋屈,一股脑全都算在了这些路过的,突厥人的头上。

就在哥舒陆兰呆愣之际,耳边传来了哥舒跶的声音:“陆兰,还愣着干什么?快跑啊!你没看见后边有隋军的人马嘛,难道还等着跟他们一起喝酒聊天啊。”说罢,哥舒跶再次硬着头皮挺起弯刀,撒开战马,奔向了万夫不当的姚云巾。

为什么只有姚云巾一个人在前面厮杀呢?因为姚云巾的马快,两百个士兵大多都是步行,所以还在赶过来的路上。而且,由于姚云巾跟突厥人厮杀在一起,人家两百个士兵,也不能随便放箭呀。

哥舒陆兰哪肯丢掉大家,一个人先跑,直到哥舒跶催促了好几遍,哥舒陆兰才调转马头,奔向另一个方向。

姚云巾见哥舒陆兰要跑,更加暴躁了,扯着嗓子大喊一声:“哪里跑!”紧接着,姚云巾用刀柄打了打马,撒开缰绳,横冲直撞的追了上去。

眨眼之间,就跟哥舒陆兰跑了个肩并肩。

几乎是与此同时,二百个士兵陆陆续续的赶到了,跟突厥人打成了一片。

哥舒陆兰拧腰转身,向姚云巾丢出了他的吞云剑。哥舒陆兰可不是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他也不想成为杀人不眨眼的魔鬼,所以在交手的时候,总是习惯性的攻击对手的马。只见哥舒陆兰故意将剑刃向下,不声不响的刺向了姚云巾的战马。

话说,哥舒陆兰使用的吞云剑,并不是突厥武器,而是他的养父,走南闯北,特意从中原给他带回去的一把汉化宝剑。那把剑的剑柄是直的,在剑柄与剑锋交汇的位置,铸造着精美的云朵图案,剑柄的顶端,还装饰着一对丝线的剑穗。剑招舞动起来,剑穗会随着剑柄翻飞,显得飘逸流畅,行云流水,带有很强的中原特征。因为,哥舒陆兰的养父说,哥舒陆兰的血管中流的是汉人的血,汉化的兵器,更加适合他。

姚云巾眼看着哥舒陆兰的剑锋,刺向了他的战马,却不慌不忙的晃动刀柄,拨开了哥舒陆兰的剑。紧接着,姚云巾将刀锋一转,直取哥舒陆兰的项上人头。

哥舒陆兰急忙举起吞云剑,抵挡。

就听“嘡啷”一声脆响,刀剑磕到了一处。姚云巾与哥舒陆兰不约而同的向后退了半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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