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且这个力量不是来源人类自身的力量,而是一直存在的隐藏的外来的力量,这难道还不值得我们恐惧吗?
哲学家加宁说:时间本来就是一个虚无的概念,是我们人类自己的定义。我们人类对我们人类起源、文明、生命的思考都局限于我们人类自身的观念,我们的一切行为都局限于地星这个时间和空间。我们的一切出发点和终结点都是以地星人类作为参照,比如说生命的起源,我们就认为一定要有地星生命的起源要素,必须要有空气和水,为什么必须是这样呢?因为我们总是以地星人类自己作为思想的本源,凡是与其不同的形式,我们都进行否定,认为不可能,不成立。当然,这不是我们思想的错误,而是我们思考的局限性导致的错误。
历史学家布兰特说:历史本来就不可信,东方的易经,瑜伽,金字塔,玛雅遗迹,吴哥遗迹,巨人的脚印,核反应遗迹,等等,难道我们真的相信这些东西是人类这一次文明的产物吗?那我们就是自己欺骗自己。如果我们只相信人类的文明是唯一的文明或是宇宙中只有地星这个星球才拥有生命,那样的话,人类的文明史恐怕也就到了应该终结的时候了。
探险家司马迟悲观地说: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我们或许真的就是笼子里那只被试验的小白鼠。
地星星际航天委员会主席哥顿说:今天请大家来,不是要大家在这里坐而论道,不是要大家在这里进行幻想和推测,科学的意义和存在的价值就在于实践,只有实践,我们才能找到真相,各位都是这个星球上最有学问的人,我们今天的议题是要不要进行深空探索,我们的航天母舰已经生产出来,我们要不要进行发射,如果真的碰到星外文明的介入,我们怎么办?所以,我们今天的会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论证,而是表态,也就是说:只需要大家说是还是不是。
奥金激动地站起来说:我反对,坚决反对,我们千万不能做这样冒险白尝试,只要有善良存在,就一定有邪恶对立。即便我们要寻找的母星是善良的,但谁敢肯定宇宙中没有黑暗的邪恶力量?谁敢肯定银河系没有黑暗星球?谁敢肯定我们的地星文明没有敌人?如果我们被黑暗星球发现怎么办?如果我们被高于我们地星文明的敌人发现,我们怎么办?我再次重复我刚才的观点,如若那样,等待我们的只有一条路,就是:死。
历史学家布兰特说:生也好,死也罢,我们有责任搞清楚,我们的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可我们可以考证过去发生了什么。以我们地星现在的文明,顶多就是一万年的历史,各位,各位要知道,一万年的时间,我们就有了现在的文明,拥有了探索外星文明的科学技术,可能吗?一万年的文明史,可一万年在宇宙的时间概念中不过仅仅只是刹那,也就是说:仅仅只是刹那的时间,我们就有了现在的文明,这可能吗?所以,我怀疑,我怀疑我们文明史,说直接一点,我怀疑我们文明的进程。
第一章审判
神殿。
玛雅公主艾米丽娜接受法老的审判。
法老亚莫是星辰联盟委员会星球法律事务局的法律执行者。法老亚莫的审判桌上摆着厚厚的《星球法法典》。
法老亚莫并不翻阅,而是自言自语地说:艾米丽娜公主的行为适用于那一条法律呢?
法老亚莫用意念翻读着全息屏幕上的法典目录索引。
星辰联盟数以亿年来的法律法规,从条款到成例,简直就是浩入渊海,地星人穷尽几生也恐怕只知道一点法典的皮毛,没有办法,这都是星辰的厚重如铁的历史造成的结果,越是久远的历史越是累积成负担,星辰的文明史从黑暗到生命的发芽,再从一级文明到一级文明,从肉身到意识的独立存在,如此,法老亚莫自己都觉得厌烦。
说到底,法老亚莫就是在拖延时间,法老亚莫并不想判公主的罪,但又不得不判。
每一次神殿的审判,法老亚莫都必须面对《圣典》宣誓,法老亚莫摸着心口,庄严地说:“万物生,万物灭,是宇宙的不变的法则,我们的准则是遵循宇宙的自然规律,不干涉,不介入,不迷信,不盲从,按照宇宙铁定的规律前行,凡有违背者,必须依照法典进行惩治,以维护宇宙永恒的秩序、和谐、和平衡。”
法老亚莫又是自言自语,判什么罪呢?
一、公主擅自将星辰联盟的最高机密“文明升级指引”泄露给地星恐龙,依法典第三二四三五条,应该定为破坏星辰联盟秩序罪。依法典六七九二九条,应该定为间谍罪。依法典一五二六七四条,应该定为判盟罪。依法典六九七一三条,应定为泄露星辰联盟机密罪。其中,触犯任何一条的结果都是:逐出星辰联盟,发配黑暗星球,洗去全部记忆,到低等星球服苦役。二、公主擅自将星辰联盟的“唤醒之水”带给黑暗王妃,唤醒了被封印的黑暗王妃,使和谐的星辰受到了黑暗王妃的破坏与威胁。依据星辰联盟法典……条,这种擅自的介入,是死罪……三、公主擅自介入另一级文明,擅自改变狼星人的生命体态和生命形式,使狼星人擅自研发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给星辰联盟留下了安全隐患,依据法典,是流放或者是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