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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1 / 2)

新年一日近似一日,到了腊月廿七这天,在京外为官的宋二爷也携家眷回了宋家在崇明坊的宅子。

为了给他接风洗尘,周氏特地办了一场宴席,阖府上下齐聚一处。

季明棠与她的几位妯娌坐在一桌。全靠白芷提前打听,她现在靠衣饰短暂地分清了几位嫂嫂。

大嫂喜红衣,二嫂戴金钗,三嫂梳着同心髻……至于昨日碰到的那位女子,应当是四房宋六郎的妻子,平日里最爱穿水色衣服。

酒过三巡,桌上的气氛逐渐热闹起来。

六嫂举箸夹了一块薤花茄儿,笑着打开了话匣子:“诸位可听说了京城最近传的沸沸扬扬的一桩案子?”

“什么案子?”很快便有人好奇问道。

“莫不是读书人给主家投毒的那桩案子?” 三嫂应了一声。

季明棠原本在低着头夹菜,听到读书人几字,眼皮不知不觉间抬了起来,朝着说话之人望去。

这案子说来也简单得很。

有位进京赶考的举子屡试不第,兜里又没了银钱,只好去瓦舍勾栏之地给人填词谋生。偏生这读书人骨子里又有几分学子的傲气,虽然靠做些淫/词艳曲赚钱,但他自认为有经略天下之才,瞧不上来瓦子里寻欢作乐的那群衙内。

在他又一次和某位不学无术的衙内起口角后,东家看他心高气傲,性子偏激,要把他撵出瓦子。这读书人一气之下,直接买回来一包砒霜,趁人不注意时下到了东家喝的茶水里。他用的剂量太大,便是一头牛都能药死,东家喝了茶水后,当场便撒手人寰。

事发后大理寺来审理此案,那读书人有贼胆害人,可是真杀了人后又被吓得魂飞魄散,很快便将自己的罪证供认不讳。

虽是一桩寻常的凶杀案,但因为案犯是读圣贤书的学子,在京城的百姓间还是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手段竟这般残忍!”

“这么多年的圣贤书,竟然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桌上的其余人你一言我一句,声音中满是唏嘘。

“是啊,”六嫂也附和了一句,“可叹每年有那么多举子进京赶考,最后中举的却不过百人。考过了是鱼跃龙门,考不过家里又没银钱的。要么给人润笔,要么就如这读书人一般,去风月之地写艳词,一辈子都是个碌碌无为的命……”

说这话时,她状似无意地瞥了一眼季明棠。

看到女郎脸上仍是那副波澜不惊的样子,她心中不免有些没趣。难道昨天跟丈夫说的那番话,全然都是她的臆测?

林四娘自然不知季明棠自打患病以来,已经养成了在外人面前喜怒不形于色的习惯。纵使心中烦忧,面上也丝毫看不出端倪。

只有在众人看不到的地方,小娘子的双手绞在一处,才露出她心中的几分焦灼。

她自然不担心三郎的才学,也相信他的为人。

只是方才六嫂的一番话点醒了她——从古至今,有真才实学却名落孙山的人可不在少数。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五六十岁才中进士的情况,在本朝亦不算罕见……

三郎家中本就不算富裕。若是他此次不中,难道也要去给人干润笔抄书的活计?万一他不想留在京城,岂不是春闱后便要回尉州老家?

一整顿饭都食不知味,头重脚轻地回到素月居后,季明棠瞥到桌案上的邀贴,这才想起韩王世子妃的诗会就定在明日,心绪不禁更加烦乱。

她叫来白芷嘱咐几句,到第二日上午,女郎的胳膊上就起了小小的红点。

“我家娘子身子有恙,不宜出来见人。”

她吃完胡桃身上便会起疹子。这些疹子不出几日就能消下去,却是推辞各种邀约的好借口。

屋外天色阴沉,狂风拍打在窗棂上,不断发出闷闷的声响。

季明棠窝在房里发呆半天,连从寺里带回来的香谱也看不下去。她索性回到塌上小憩,再睁眼时已经过了午膳的时候。

还不待她起身下床,就有小丫鬟进来通报,越国公府上的二夫人来探望娘子,此时已经到了素月居门外。

“阿姐!”

女郎从被窝里窜了出来。

来的女子身穿胭脂红对襟衫子,头戴花冠,正是阿姐季蕴华。

“临近新年,你怎么有空过来了?”季明棠挽着阿姐的手把人领到屋内,好奇问道。

“世子妃也给我递了帖子。我在诗会听见下人说你身子抱恙,生怕你真出了什么事,这才急匆匆地赶了过来……”

季蕴华佯装恼怒,用手刮了刮妹妹的鼻子。

季明棠讪讪一笑,没想到自己装病的伎俩连阿姐都瞒了过去。

灶房端上来几个新炒的饭菜,她一边用膳,一边同阿姐闲聊起来,话题自然而然就落在了一回京就举办诗会的世子妃身上。

“你可知这位世子妃是谁的女儿?”

季明棠诚实地摇了摇头。京中这群贵女,对她来说都陌生得很。

季蕴华一副拿她没办法的样子,“世子妃是蔡相的长女,八年前嫁到了韩王府。至于这位蔡相公……”

“蔡相我还是知道的,他是父亲的同僚,当年还来家中做过客。”

提到父亲,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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