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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2 / 2)

她的字写得……着实不怎么样。

同样是父亲亲自教导,阿姐写得一手娟秀的簪花小楷,自己的字迹却在狂放中透着一丝潦草。

“我的字写得不好,让李郎君见笑了。”

宋珩细细瞧了一眼她的字,忽地出声道:“书之一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3]。季娘子的字虽然形质不足,神韵却挺劲有力。”

季明棠面上一热,从小到大,还从没有人这么夸过她的字迹。没想到李郎君看起来最是如玉君子的一个人,如今却信誓旦旦地说她的狗爬字气韵尽现。

不过被这样一打岔,她索性不再纠结字写得如何,直接将几个制成的小纸团扔到地上,又把狸奴从小窝里抱了起来。或许是猫儿天性使然,它很快便用爪子挑中了一个纸团,拨到一旁玩弄起来。

女郎凑上前去,拿过纸团打开一瞧,发现狸奴给自己挑的名字正是“白团”二字。

她伸出手挠了挠猫儿的下巴,笑着开口:“枉我在典籍中挑了那么久,结果你还是最喜欢这个名字……”

白团喵了一声,蓬松如云的大尾巴懒懒抽打在地面上。

一桩难事就这样被风轻云淡地化解了,季明棠心中松快,语气也变得轻快了许多。

“李郎君,今日多亏有你。”

她的眼眸似水,暗含秋波,或许是室内的灯烛实在太暗,让宋珩在双目相对的片刻,竟生出了几分错觉。

闲来无事的冬日夜晚,一齐待在暖和的书房内,寻常人家的夫妻,大抵也是如此相处的吧。

青年无意间勾了勾唇角,却很快反应过来,又变回先前面无表情的模样。

他与季二娘往来,不就是为了探明她执意留在净善寺的原因么?

烛光昏暗,季明棠并未注意到他那边的动静,而是将目光落在了抄好的那卷《金刚经》上。透过不算娟秀的字迹,她难得在净善寺想起了自己名义上的夫君,却因记不清面容,导致“亡夫”在她的脑海中始终是一个影影绰绰的模糊人影。

通过这几次的相处,她已经将李郎君的籍贯、和他进京赶考的士子身份了解得一清二楚;他却只知道她的姓氏和齿序。

从前母亲就教导过她,与人相交,贵在坦诚……

自她染上面盲之症,已经许久不曾结识新的朋友,如今好不容易遇到位能说得上话的郎君,还要一直欺瞒他么?

最终季明棠咬了咬牙,还是开口道:

“李郎君,我先前只向你说过我姓季,在家中行二……其实,我已经嫁过人了。”

女郎的声音中难得染上了一丝迟疑。

虽然本朝民风开放,但是仍有一些酸腐文人,认为女子嫁人后就不该同其他男子往来……李郎君,应当不是这样的人罢。

她心中忐忑,说完便扭头看向正在磨爪子的白团。偏生李郎君听完这番话后并未立刻回答,而是沉吟片刻,让她的一颗心也不由随之起伏。

又过了少顷,青年略带沙哑的声音终于响了起来:“季娘子,你夫君是个怎样的人?”

宋珩是个怎样的人?

季明棠没料到他会问出这样古怪的问题,一时间竟有些哑然。

听说那人十六岁便中了进士,游曲江时因为姿容踔越,被众人推举为探花;后来他投笔从戎,每次得胜归来时,京城内的花市往往比旁日更紧俏些,因为总有胆大的小娘子想把花砸在这位少年将军的马前。

但是对她来说,是美是丑就如过眼云烟。至于脾气秉性,两人相处还不到一夜,夫君便远赴战场,就更无从谈起了。

因此宋珩在她心中,不仅是个死人,还是个面目模糊的陌生死人。

但这话毕竟不能为外人道,她只得咳了一声,干巴巴开口道:“我那夫君姓宋,他已经……过世了,这卷《金刚经》便是为他祈福之用。之前那日我要下山,也是因为回家参加祭礼。”

听她提到嫁过人时,宋珩呼吸一滞,有股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隐秘期待在暗处滋长。

然而随着女郎的下一句话出口,先前的种种尽数化为泡影。

口口声声说着悼念亡夫,背地里却把给他抄的佛经拿来让狸奴抓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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