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第一个好朋友,是一个被外婆带大的女孩儿。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她由妈妈抚养。爸爸走了,妈妈为了生计也外出打工,她就成了留守儿童和外婆一起生活。 她和其他同学有些不同,平时总爱发呆,或是低着头不说话,别人问话的时候,她应答的也很小声,眼神还总是躲躲闪闪。没见过她身边有朋友,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这样的女孩儿,在十二三岁的年纪里不太受欢迎,所以当老师安排她坐在我旁边的时候,心里也是挺不愿意的。 坐在一起后,我们之间也只有像交作业、传卷子之间的必要交流,除此之外,她继续沉浸在她孤独的世界里,而我也继续带着对她的偏见,相安无事。 改变我们的,是一只毛毛虫。 那年,毛毛虫泛滥的像一场灾难,每天一出家门,就会提心吊胆起来,每一步都得走的小心翼翼。马路上一片黑色,因为躺着无数被过往车辆压扁或是风干的毛毛虫的残体,根本来不及清理干净,来往的车辆又会迅速压上一层,看着触目惊心,闻着臭不可当。 我怕虫,不管它是大的还是小的,硬的还是软的,会爬的还是会飞的,于我而言都是克星。除了心理上的害怕,身体还会本能的哆嗦,我的这个弱点太容易暴露,所以便成为了班里男同学捉弄的乐趣。 几个男生的坏笑随着我走进教室的一刻便停了下来,心里虽感疑惑,但没有停下走向座位。 刚一坐下,其中一个男生走了过来。 “借用一下你的笔。”他似笑非笑的说到。 “你们在笑什么?”我一边问他,一边打开文具盒。 “没什么,快给我笔。” 我打开文具盒的手触碰到了一个毛毛的,软软的东西,它几乎占据了我文具盒的一半,我呆住了。 那几个男生笑的前俯后仰,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连看都不敢再看一眼。 这时,她走过来了。 她拿起我的文具盒,将那只肥胖、硕大的毛毛虫倒在了那个男生面前,她将文具盒递给我的时候,我感觉她整个人都在发光。 我们就这样就成为了好朋友。 我们一起在课堂上偷看漫画和小说,轮流把风;我们在课桌抽屉里用易拉罐自制烤炉,在下面点上一根蜡烛烤东西吃;我们放学一起回家,不顺路绕道也要一起走。她的勇敢教会我胆大,我的开朗也感染着她不再那么忧郁。 初一的下学期,她突然告诉我她要走了。 她说:“妈妈在南方发展的不错,要我和外婆一起过去,家里的房子都卖了,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在她离开之前,我想送她一份礼物作为纪念,她想了一夜告诉我:“我就想要一张你的照片。” 她选了一张我小学时照片,那张照片里我站在像馆一幅大海的风景画前。 她说:“我妈妈说她就住在海边,以后我要是想你了,就看你这张照片,幻想着我们还在一起。” 她很快就办好了退学手续,离别的日子总会下雨,也为我们的情绪增添了一丝惆怅。我们手牵着手出了校门,一起唱起了那首“祝你一路顺风”的歌。 唱完歌,我们拉钩约定,永远不会忘了对方,也要一直保持书信联系。没过多久,我便收到了她的来信。 “我第一次坐飞机,太奇妙了。”她的第一封信,充满了惊喜:“就是晕机了,很难受。” “我在深圳,这里好漂亮,我见到好多以前从没有见过的东西,这些东西你无法想象,庆幸我来了。”第二封信,她不仅适应了新生活,还对未来无比期待:“我在学粤语,好好听,下次教你。” “我有一个新朋友,我们经常一起逛街,看电影,电影院好大,比你那个小县城的电影院漂亮多了。”第三封信,只有短短半页纸。 她写给我的信,内容总是充满着各种新鲜有趣的人和事,而我给她的信,内容大多也是学校枯燥乏味的琐事,后来她的回信的内容越来越短,间隔时间也越来越长。 “现在我事情很多,又要准备换个地方上班了。”这是最后一封信:“你不用给我回信,有了新地址我再给你写信。” 但我再没有收到过她的信。 初中,如果成天还把零食和玩具挂在嘴上,那会被贴上一个“幼稚”的标签,适应于这个年龄的爱好和潮流,是“追星”。 喜欢任贤齐,是因为从深圳打工回来的表姐给我听了几盘他的磁带,听完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任贤齐带着我游山玩水,他温柔细心,体贴入微,梦醒了,偶像有了,除此之外,梦里的甜蜜,还让我对爱情有了期待。 除了初恋,小学的六年里,我也曾喜欢过一个男生。他个子不高,声音却非常好听,老师总让他带着大家朗读课文,我暗恋了他半个学期后,就传来他喜欢同学姐姐的消息。 那个周末,同学约好去野餐。我们到了地方,看到远处的他和同学姐姐并排挨着坐在一块石头上,他们看着天空,嘴里还说着什么。我们很好奇,谈恋爱到底是什么样的?便悄悄的跑到他们的后面,偷听他们说话。 他说:“你看,那边的云好白。” 她说:“哇,好白好漂亮。” 他说:“你看,天好蓝。” 她说:“哇,好蓝真漂亮。” 说完,她的头便靠在了他的肩上,我只顾着害羞和咯咯笑着,全然忘记面前这个人是我喜欢的人,我应该吃醋生气的。知道我暗恋他的同学,赶紧拉走了我,拍了拍我的肩以示安慰,我欣慰的点了点头,故作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