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瑞丝的手离开艾维后,语无波澜地对他们说出她这么做的原因。
“我见过一类人,看着瘦弱,肌肉鼓起来比谁都结实。”
艾维抿唇,手指向自己,“格瑞丝小姐,我是这样的人吗?”
他的声音里有暗暗的期待。
格瑞丝:“……”
格瑞丝的沉默伤到了他的心。
艾维放下手,眼角湿润,“对不起,我以后会多锻炼身体的……”
胡佛安慰他:“艾维,身体瘦弱某些情况下也是好事。”
他这话是在对格瑞丝说。
格瑞丝知道,“我想,只要有合适的工具,某些事就算是孩童也能做到。”
胡佛问:“晕血的孩童也可以吗?”
格瑞丝不回答。
胡佛又问:“还有菲比的证词你要如何解释?死人也能摸女人的手吗?”
格瑞丝依旧不语,神情却已发生改变,她的唇角勾起胸有成竹的角度。
胡佛猜到她在想什么,“格瑞丝,你这是将菲比女士想成了妄想狂。”
格瑞丝否认:“不,我只是认为她在黑暗里遭到了欺骗罢了。”
她说完,抬起头迅速扫了艾维一眼,也许她希望她能捕捉到什么。
她没有。
他病恹恹的,蓝眸含泪,可怜地望着她,他知道她在怀疑自己。
任谁见到这样的青年都会心碎,胡佛一个男人都拜倒在了他的眼泪下。
“格瑞丝,你再好好思考下吧,我真的觉得没有可能是……他。”
胡佛声音渐轻,手挠了下后颈,他觉得当人面讨论这种事好尴尬。
艾维理解,“胡佛先生,没关系的,这是格瑞丝小姐的侦探职责。”
胡佛感动,“艾维,难怪他们都说你是天使,你就是啊!”
艾维脸红,手抓住被子向上提,挡住自己半张脸。
格瑞丝拧着眉看他,表情不信任,眼睛里却动荡着迟疑。
如果不是他,该多好?
可是,菲比的证词已将凶手锁定了他,除了他不会有别人!
胡佛不这么想,“格瑞丝,我猜得到你的推理,我认为你忽略了三件事。”
格瑞丝摊手,“愿闻其详。”
“第一,你忽略了实际,分尸需要考虑时间、地点、凶手的个人情况。”
“我赞同。”
“第二,你忽略了魔法,我确认我闻见了魔法,它就在死者的座位附近。”
“这个我也赞同。”
“第三,你忽略了逻辑,如果凶手真的是……,他这么做不是太明显了吗?”
“……”
格瑞丝对于这第三点不置一词,她只讨论前两件事。
“胡佛先生,你相信我,我会找到证据给你,不,你们看。”
她又看了艾维一眼,这次她还是没有抓到他的“把柄”,难道他真的无辜?
不然,他就太可怕了。
格瑞丝想到这,打了个冷战,她很难说清,这是因为恐惧还是难过。
总之,她和胡佛决定分开调查。
她以证明某人是凶手为目标,胡佛以证明凶手另有其人为目标。
而他们行动的中心,那位青年,听罢,茫然、无措地望着他们。
他似乎不明白他们在讨论什么。
他想了很久,最后也只能眨着眼睛,乖巧、柔声地对他们说“加油”。
胡佛快要掉眼泪了。
格瑞丝啊,这样傻的孩子,怎么会被你当成凶手呢!
我们退一万步说吧,他有这个脑子吗?
格瑞丝对胡佛眼神递来的话语不作回应,她头转向旁边,不和他们任何一个人对视。
讨论结束,他们离开。
等他们的脚步声完全走远,嫌疑人才终于放下那种愚蠢、天真的表情。
他露出笑容。
他的这种笑,很像是刑场观看他人被绞|死时所会露出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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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瑞丝的调查围绕“地点”这个词语展开,毫无疑问,分尸需要空间。
外行人会说,有没有可能是事先,比如说前一晚将尸体分完、带来的呢?
绝不可能。
就算尸体保存良好没有发臭,那么长的时间也足够让尸体僵硬。
现场的那具却还很新鲜。
这是整起案件最可怕、最诡异的地方。
格瑞丝推测,死亡时间不超过2小时。
胡佛更夸张地说:“我认为死亡时间不超过2分钟!”
格瑞丝嗤之以鼻,她知道他这么说是为了支持他的魔法杀人论。
她相信有魔法能眨眼间将人的头颅切割下来,可现场的情况不像是这样。
现场,血太少了。
就算是拿小刀割伤脖子的人,当场流下来的血也会比今晚地板上的多。
显然,这就是死者里根男爵早已死亡最好的证明。
胡佛对于这个问题保持乐观的态度,“没准是那个魔法有止血的效果呢?”
格瑞丝气笑,“哼,魔法还真是万能啊!”
所以说,她当初考虑放弃侦探生涯是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