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边境处,10公里外的一片荒地。这一片严格意义上来说已经属于金国。 一个蓬头垢面的年轻男子。将手中带血的石块随手扔在一旁。拽住地上死者的双脚。用力的向一处深坑中拖去。 "真他妈重啊!都说死猪赖沉。这人死了之后就是比活着的时候更沉。老不死的,让你成天对我说教。他妈的,要不是你和那个曹操发生口角,老子的瞒天过海计划要怎么可能会失败?你该死!老姬巴!" 对于如今只是见习武者的曹金来说,拖动一个百十斤的老者尸体都有些费劲。按说见习武者的身体不应该如此虚弱。但此时的他饥肠辘辘,这一路逃亡的生涯更是风餐露宿。吃不好,睡不好之下。体能显然已经到了极限。刚才正是因为他和老姬因为接下来要去哪儿的事情产生了口角。老者就埋怨了几句。他不应该只是因为一点小事就雇凶杀人,目无枉法,要不然又怎么会落到今天这般田地? 人就心烦意乱的,曹金又怎么能听得了这忤逆之言?向来眼高于顶小迷妹无数温香软玉在床的他。如今只能天为罗,盖地为毯,日月星辰伴他眠。两人当场发生了争执。情绪激动之下,曹金拾起路边的一块顽石。咔咔两下。就把老者打了一个皮开肉绽,当场脑浆迸裂而亡! 将老者尸体之上的财务洗劫一空。曹金又朝着尸体方向狠狠呸了一口。他不想去金国。因为巾帼人生地不熟。再说他最擅长的是唱曲儿。外邦之人又怎么能听得懂武朝的曲目?但是如果这样的话,他就只能做流民! 在这里解释一下什么叫做流民。再往前方100里有一个独立城市叫做金边。这里汇聚着武朝或金国,或者其他小国而来的各种人群。有的是因为躲避债主。更多的是因为作奸犯科被本国通缉。至于为什么两个国家不灭这小小的金边城?首先是因为其特殊的地理环境。三面环山,一面靠水。走陆路的话,大军难以开拔。走水路单说在这古代将船舶运到此处。需要消耗何等大的人力物力。毕竟这一片湖泊就像是从天而降一般与其他支流并无连接。 再说这金边城城主熊阔海,四十有余传说其自身实力已经达到武学大宗师。甚至可以短暂御空而行。其圈养的一头烈血雄狮更是身高三米开外。体长过五米,据说一声嘶吼就可令军中的精品战马。两股战战跪倒在地。其手下还有十三太保。个个都是奇人异士兵,有的武艺高强。有的擅长一些奇门遁甲。江湖术士,其手段之诡异,让人闻之胆寒。 就这样金边城,雄踞一方,其物资贸易主要靠水路。在两国边境之间与那些铤而走险的商人合作。甚至传闻两国边境的一些军队也与其交往密切。毕竟一些军需物资如果想要偷渡而过,除了走金边城这条路,再无他法!久而久之,这里变成了走私的大本营。贩卖人口知识更是稀松平常。其城中规矩更是熊阔海一人锁定。当街杀人者。须缴纳白银十两买命钱。所有商贩必须向城主府缴纳所得收益的一半儿作为赋税。有所违背者,下场就像城门口时常挂着的尸体一样。那都是不守规矩的人! 而曹金之所以要去这儿,就是因为看中了此处,鱼龙混杂。他心中有着浓浓的解不开的恨意。他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卷土重来,向着林峰。甚至说整个平安县来复仇。自已出事之时,平日里那些好友,那些口口声声说是自己粉丝的富家小姐和妇人,都在第一时间与他撇清了关系。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牙关紧咬。他要复仇。甚至他期待着有朝一日能够带领着娇兵悍匪,血洗整个平安县。他要让那所谓的二老爷在他胯下摇手祈怜,他要打断林峰的手脚。像狗一样绑着他,让他生不如死。而能有希望做到这一切的前提,第一步,在金边城活下来! 想到这儿。他拽下路边的野草。往嘴里胡乱的儿塞着,他必须要吃饱,不吃饱没有力气赶路!喝了几口小溪的水。确定一下方向,向着金边城步履坚定的走去。 曹金不知道的是…金边城内…风气何等混乱,像他这般唇红齿白,相貌俊俏,又擅长唱戏的。在城中称得上是极品。好了,在这里,让我们为曹金的菊花默哀三秒钟…期待他的?者回来!!!!! 更加期待的是有朝一日,如果林峰突然消耗杀戮值切换成曹金的视角。万一当时正在攻守大战,嘶………………… 那感觉…想想就酸爽! 唇红齿白,少年郎。 背井离乡,走四方。 一朝来到,金边城。 菊花爆开,手扶墙。 万花楼。 此时刚刚下午,按说还没到青楼的营业时间。老板娘雷妈妈。无精打采的靠坐在桌子前。嘴里还不忘数落着伙计。 "你们这一个个的,我真是白养你们。昨天晚上老娘说要找个人来我房间帮忙捉蟑螂。结果他妈一个个跑的比兔子还快。我告诉你们,再这样都给老娘滚蛋。老娘这里可不养吃咸饭的!一个个的还是个带把的?连他妈蟑螂都怕。滚滚滚,看到你们就烦!你们几个今晚都没有饭吃!" 五个小伙计最大一个也只有18岁左右。最小的怕是只有十四五。一个个因为常年劳作面色有些蜡黄。一个个更是面露苦涩。 没办法呀。虽然他们小,但是在青楼这个地方工作,对男女之事当然一清二楚。咱就说那不只是听说过,那都是亲眼看过。因为有的姑娘豪放起来,真的是不背人! 再说这老板娘雷妈妈。今年可是50有五了。55岁比他们妈年纪还大。 年轻时长得也是颇有姿色。哪怕是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