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一次听说,老板请客人吃饭,最后还得客人亲自下厨的事迹,这不,今天在沈临风身上,不就见识到了嘛!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萦绕在刘德望耳边都是徐坤等一众人对沈临风的夸奖,说什么他做出来的龙凤呈祥堪称世间一绝的美味。 可到底怎么个美味法儿,他没尝过啊!一定要见到沈临风本人的目的之一,其实也是想尝尝这道传闻中的绝品美味到底怎么个绝法! 沈临风心里自然门清儿,这是他对自己的一道考验,必须要过的“第二关”。 张爱萍说过,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拿下他的胃。这套手段,对于男厨师也是一样。 热气腾腾龙凤呈祥上桌之后,刘德望不顾老板的身份,从座位上起身,凑到砂锅前,嗅着味道。 “香,真香~这味道,一点儿都不比我那位首席大厨做得差,甚至,我感觉,好像还有点区别在里面。” 作为明德望大酒楼的创始者,同时也是这道菜的研究参与者之一,刘德望对这道菜的熟悉程度,可谓是了如指掌。 毫不夸张地说,这个世界上如果有比主厨之外,还有第二个了解这道菜的人,肯定是他了,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他对这道菜的了解程度,甚至远胜于现任的内地主厨王秀英。所以,当这道菜端上来的第一时间,他就要先闻闻味道。 中医里有望闻问切的说法,餐饮界也有望闻问切。闻就是字面意义上的用鼻子来闻…… “刘老板,您的鼻子可是真灵啊,确实不一样,我对这道菜进行了一下北方菜系的改良,用甘草替换掉了原本的人参,毕竟,盛夏时节吃人参,对人体多少有着一定程度的伤害,所以,我就自作主张的更换了部分食材,再者就是,人参味道偏苦,北方菜系不适合苦口。”沈临风解释道。 “别叫老板,叫老刘就行,叫老板就显得很生分了,况且,我又不是你的老板,哈哈哈。” “你这种创新很大胆,也很符合现实,做菜就该如此,大胆地推陈出新,要做适合当地人口味的菜品,而非让当地人去适应外地菜。” 刘德望对这套逻辑理论也是极为认可的,并且,他本人的性格就是如此,他是一个勇于适用新环境的人。 从被抓壮丁开始,他那奇葩而又动荡的人生之路,能活下来,全靠他那水熊虫一样的超强适应能力!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做事跟做人都是一样的,想在一个地方存活,就得敢于突破自我的束缚! 如果能让明德望大酒楼活下来,别说是替换招牌菜当中的一味菜品,哪怕是全都换了个遍,只剩一个菜名,刘德望也会认为没问题! “味道不错,就是不知口感如何,来,我先尝尝。”刘德望端起碗,拿起勺子开始弄。 “我爸爸做饭可好吃了!我爸爸能做出天底下最好吃的菜!”丫丫在一旁炫耀着爸爸的厨艺。 就连一向谦虚的林菀,此刻也只是在一旁笑盈盈地看着,天底下有没有厨艺超过自家老公的厨师,这个她不清楚,但是,迄今为止尝过的菜里面,在口感上胜过沈临风的厨师,目前一个能打的都没有……真不是自夸,这是不争的事实…… 林菀有时候也想过,沈临风不愿意从事厨师这个行业的目的,可能就是想给厨师们留口饭吃吧……不想抢人家的饭碗。 “嗯~好喝,真好喝!”吹凉了热汤之后,一口扪进嘴里,刘德望直接开始赞不绝口! 好喝两个字,胜过任何千言万语,什么狗屁的美食点评,全都是虚头巴脑的废话,一句好喝就是最高评价。 “跟原版的龙凤呈祥比起来,口感如何?”沈临风又追问。这个答案显然不能够令他满意。 刘德望摇头摆手。“不能说差,只能说,各有千秋吧!毕竟,你所改良的这道菜,更适合北方人的口味,在天海这个地界,你的改良版龙凤呈祥的味道,要更胜一筹。”不愧是领导,说话就是有水平,给出了两不得罪的回复,既肯定了沈临风厨艺的高超,又不会跌了自家原版的面子。 真是个老滑头,不过,有一说一,当原版的创作者之一,把后辈的改良版与原版摆在不分伯仲的地位时。 其实,原版就已经输了……各有千秋四个字,只是一种体面的认输方式罢了。 不继续追问,就是给彼此保留的最好体面。毕竟,人家也得要面子的嘛,对吧! 吃着饭,喝着酒,刘德望举起了酒杯,同双手捧杯的沈临风碰了碰。“来,咱们继续聊资治通鉴,资治通鉴这本书,涵盖方面之多,完全可以当成一本古代版的百科全书来看,你最喜欢其中的哪个部分呢?” “都喜欢,也都不喜欢。”请注意,沈临风给出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并且成功引起了刘德望的注意。 “为何这么说?愿闻其详。” “历史,我喜欢合在一起来看,不喜欢单独拆分来看。军事是政治的延续,而经济基础的好坏又决定着政治格局的稳定与否,君王的昏庸与否又决定着政治局面的清明程度。军事会促进科技的进步和思想的启迪,稳定的盛世又是促进生产力升华的基石。每个环节息息相关,拆不开也分不清楚。” 刘德望有点震惊,脸上的酒意消散了许多。“跟你接触的越深入,我发现,你给我的惊讶就越多!我现在非常怀疑,你这脑子里到底装了些什么!” 他甚至有点惭愧,自己号称看资治通鉴几十年,甚至能够倒背如流,可从来都没有沈临风这番看书的觉悟。 当沈临风说出这番话之后,刘德望有种看了一辈子书,看进了狗肚子里的惭愧感! 狗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