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去,只是现在开始进入秋天,没有以前那么炎热了。
晒谷场那边的活儿也没了,大队长需要重新安排每个人负责的区域。
中午,叶家偶尔会叫褚南延过来吃个便饭,但更多的是褚南延自己回自己的房子去煮饭,褚南延也不嫌辛苦,比起以前在知青点,褚南延更喜欢现在的生活。
唯一就是每天需要做饭这一点辛苦了些许,但不必跟这么多人一起吃饭……
下午放工后,吃过饭了,天色还早的话,偶尔还出来,跟叶明珠走走,要么就聊一下,一天就这么美好的过去了。
十月一日。
十分好的日子,这一天,诸事皆宜,大队长也看在是国庆节的份儿上,给村里的人放了一天的假,刚好是叶家的叶明珠跟下乡的褚知青结婚的大喜日子。
为了这一天,叶家还准备了许久。
早在之前,叶明珠在知道自己跟褚南延要结婚的日子在十月一号的时候,就开始准备了。
从结婚那天要穿的新衣服,这年头为了除四旧,连古代的那种红色嫁衣都不能够穿,过于封建的代表,他们也不敢乱穿。
为此,叶明珠还有些可惜,也不知道上面的大风浪为什么会将红色嫁衣也定义在除四旧的之一里面。
不过,建国初期的动荡,为了撇除一切不利因素而大刀切割,叶明珠理解,并还封了一套绿色军装,英姿飒爽。
可能是因为放假的缘故,一大清早,就已经有不少人过来帮忙煮饭之类的了,叶明珠在自己的房间里,也不知道陈红梅从哪儿弄来的胭脂水粉。
刚进来,也悄咪咪的跟她说,“明珠,闭上眼。”
叶明珠一开始还没有意识到危险,真的按照陈红梅的意思去做,结果……等叶明珠睁开眼的时候,望着镜子前那个擦得像猴子屁股的自己时,吓了一跳。
立即就将这么恐怖的妆容给擦掉了,见叶明珠擦掉自己辛苦给她画上的妆容时,连忙出声,“明珠,你干啥啊?这不是挺好看的吗?”
按照老一辈的人审美来看,脸蛋红润的就是有福气。
“妈,我觉得我不擦更漂亮。”叶明珠知道现在没有什么口脂之类的东西,这所谓的‘胭脂’是是怎么来的。
只是,这会儿陈红梅一直在盯着她,用眼神劝阻着她,责怪着她,令叶明珠无奈的伸出手指,沾染了涂抹到了自己嘴唇上。
不过,在动作之前,叶明珠还是出声询问了声,“妈,这东西,是哪儿来的?”
“以前你爸在供销社买的。”陈红梅说起这个来,脸上多了几分笑容,只是这一话落下时,叶明珠沉默了。
“妈,以前是多久以前?”叶明珠还担心,放了这么久,还能用吗?
“就生了你之后。”陈红梅想了一下,也记不得是什么时候了,她还记得自己当时收到的时候,不知道有多高兴,一直舍不得用呢。
“妈一直舍不得用呢,要不是你结婚,妈还打算一直存着呢。”陈红梅此时的眼睛洋溢着笑容的光亮,看起来特别的开心。
看见陈红梅这样子的叶明珠,在这一秒内,沉默了下来,抬起头,涂在了嘴唇上,顿时,嘴唇变得红艳艳了起来。
“哎呀,我们明珠可真好看。”陈红梅对自己女儿的滤镜特别的大,而且加上叶明珠不怎么需要出去晒,又是晒不黑的肤质,白嫩的小脸,配上那张红唇,可不显得好看极了吗?
此时褚南延那做好了的新房子里,村里的人都过来帮忙了,包括知青点那边的人,热闹极了。
媒婆也来了,在差不多到那个吉时的时候,就往叶家去了,因为两家距离不是很远,一下子就到叶家了。
走进去,褚南延在看到打扮过的叶明珠时,眼底划过了一丝惊艳,后面跟着进来的人看到叶明珠的时候,纷纷出声夸赞。
“今天新娘子可真漂亮。”
“明珠的确好看,她那嘴唇,是不是,涂了什么东西?还蛮好看的。”
“我也喜欢。”
褚南延脸上满带着笑容,比以往都要温柔、都要真挚,上前一步,拉过了叶明珠,就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都让人‘唏嘘哄闹’了起来。
闹得人家新郎都不好意思了,因为没借到自行车,就拉着叶明珠往他那新建的房子去了。
在新房里,褚南延跟叶明珠还坐在那儿,听着媒婆手里拿着的那本《□□语录》作为宣誓词,跟着一起读。
旁边的人看着俊男美女,纷纷感慨真是一对,将来生下的孩子肯定也是白白胖胖,让听着的陈红梅不知道有多高兴。
因为褚知青这边没有人,叶家的人也当做男方的人一样招待客人,反正都是自家村子的人,没有什么好客气的。
直接帮忙做饭、端盘子什么的……最主要的,有肉啊!那碟夹杂了肉丝的菜,特别受欢迎。
也不知道切肉的人是怎么弄成这么小块的,每一个菜都放了肉,都铺在了上面,显得特别多,带了几个鸡蛋或者随了几分钱的人,叫上自己一家子过来,觉得自己这顿饭都值了!!!
那些小伙子知道自己喜欢的村花被褚知青这么一个下乡的知青给娶了,不知道有多气恼,但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