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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韩江两次在省级会议上见过柳弈,知道这位在他们这一行中显得过分年轻又过分俊美的青年头衔响亮、履历光鲜,在业内有着相当不错的名声。
只是从前两人没有共事过,韩江不知柳弈是否当真盛名之下无虚士。
而昨天发生的事,让韩江彻底认同了柳弈的能力——能在看到遗体后迅速察觉到死者死于急性传染病,并第一时间通知他们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光是这份判断力和决策力,韩法医便要高看他一眼了。
这时有人举手提问:“什么是‘拉沙热’?”
于是有疾控人员向对这个“冷门”传染病缺乏了解的与会者简单介绍了一下的拉沙热的情况。
拉沙热是一种由拉沙病毒引起的多系统损害的急性传染病,在西非全年可有散发病例,常有地区性流行发病。
该病的传染源和宿主主要是啮齿类动物,通常是老鼠,属于人畜共患病。
健康人类通常会因接触到被带病老鼠尿液、粪便污染的东西而被传染,也可以经由直接接触病患,或经病患血液、体液的污染而发生人与人之间的传染。
人感染拉沙热后,初始症状像普通的感冒,咽痛、发热、咳嗽、恶心、呕吐、腹泻等等。
一般来说症状较轻者会在一段时间自愈,但若是不幸落到了“重症”的范围内,病人便会开始胸痛、蛋白尿、头颈部肿胀、胸腔积液,并出现皮肤、粘膜和胃肠道出血。
拉沙热的重症患者死亡率可高达百分之五十,因治疗难度和传染性被列为生物安全第四级病毒,在我国也是必须谨慎重视,绝对不能轻忽的。
好在拉沙热虽然危险,但只要注意隔离,不沾染到病患血液、体液或分泌物,“人传人”的风险基本可以避免。
21号死者——也就是在驾驶舱内发现的女尸送检时已死亡超过三天,不仅身体开始腐败,血液也早在血管腔内凝固,没办法做常规的血清检查了。加之RNA病毒在腐败细胞内是活不了的,做核酸或是病毒分离也没有意义。
好在实验室改而使用她的组织提取液和细胞浸出液做了多项相关病原学检查,最终确定其拉沙病毒特异性抗原呈强阳性。
“好消息是,我们目前只在21号死者一人身上检出了拉沙病毒的特异性抗原。”
韩江目光扫过在场众人,紧绷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松懈:
“经过专家组的研讨,认为病毒扩散的风险很低。”
——这实在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众人心头大石落地,会议室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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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完所有人都最关心的死者是否带有烈性传染病的问题之后,案件回到正轨。
首先必须解决的疑问,就是那艘“幽灵船”到底是打哪儿来的,又是干什么的。
“我们认为,那是一艘走私船。”
海警部门的负责人首先提供了他们的意见。
根据海警海关常年与走私犯斗智斗勇的经验,当他们看到那艘船的“特殊结构”时,就对自己的推测有了七八成把握了。
那艘船虽然看起来只是一艘再普通再正常不过的四十米级流刺网渔船,其实鱼舱是做过特殊改造的。
它鱼舱的内部有个可拆卸的金属栅栏,相当于一个“盖子”,盖上后鱼舱深部就会形成一个“牢房”,里面可以放走私的货物,也可以安置偷渡的人员。
只需要在入港前在“牢房”上面倒上一层渔获,就能遮住底部的猫腻,假装自己“满载而归”了。
这手段很原始,但在东南亚以及一些私港盛行的水域仍然十分有用。
最重要的是这一招犯罪成本很低,比起需要大货柜大接驳船的大手笔,它的投入少、回报高,且操作简易,只要不怕死,很容易就能拉起一支走私队伍。
即便伴随着各种风险,也依然有人前仆后继铤而走险,并在此基本手法的基础上衍生出各种“变种”,与海警海关斗智斗勇。
“这么说,那些人是走私罪或是偷渡者咯?”
有人提出问题。
“我们认为可能性很高。”
海警负责人一颔首,“他们应该是在海上碰到了海盗或是黑吃黑的同行,被抢劫后灭口了。”
他接着告诉众人,前几日恰逢台风,这艘船遇袭时大概率在风暴的移动路线上。
在杀人烧船后,凶手们或许认为把船扔那儿,要不了多久就会被狂风掀翻,沉入大海死无对证了。
结果没想到惨造黑吃黑的倒霉幽灵船虽然破破烂烂到了那等地步,却居然经受住了风暴的考验,不止没有沉没,还一路吹进了明珠市的绿水港。
这时又有一个警官举手提出了另一个问题:“那么,有没有可能,那艘船原本的目的地并不是我们华国?”
“嗯,确实有这样的可能,可能性还不小。”
海警负责人点头,“这种级别的渔船活动范围一般在近海二百公里以内,通常是在近海接应远航而来的走私品和偷渡客回自己相熟的私港的。”
换而言之,除非能找到能证明死者国籍或是目的地的私人物品,不然那幽灵船是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