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千千小说网>都市言情>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第225章 一个行为,四条罪名,条条罪名通大狱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25章 一个行为,四条罪名,条条罪名通大狱(2 / 2)

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数额较大(三千元以上),三年以下;

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

魏孟榭明明销售的是假酒,可他却谎称是真酒,还编出什么“灌醉老总获得定价权”这种鬼话,显然符合“使用欺骗方法”。

骗取百万巨资,非法占有。

满足诈骗罪构成要件,涉嫌诈骗罪没毛病。

而且这么大的金额,量刑十年起步,最高无期!

……

这第三嘛,则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本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三年以下;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这主播所销售的汾酒肯定不是正道来的,商标必然也不是真的。

满足这条罪名的构成要件。

……

还没完,还有第四条罪名——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了几种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话就成立非法经营罪。

虽然这几种行为里并没有能直接套用的,不过没关系,因为还有一条补充说明——“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有这一条说明,非法经营罪的范畴可就大多了。

很多行为都可以算作“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销售假酒必然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再加上金额巨大,足以够得上“严重”的标准,无疑也可归入其中。

……

当然,魏孟榭销售假酒,除了面临刑事责任之外,民事责任也少不了。

不但要全额退还非法所得,而且还得赔偿三倍!

所谓“退一赔三”便是如此。

你以为,林北那一百万,是那么好拿的?

你以非法手段拿了,就得加倍吐出来!

……

简而言之,

魏孟榭至少涉嫌四条刑法罪名!

虽说想象竞合,择一重罪,不能数罪并罚。

但量刑加重那是肯定的。

还得赔个底儿朝天。

身上叠了这么多buff,居然还不知死活地挑衅林北。

只能说,no zuo no die why you try?

对于这种贱骨头,林北还有什么选择?

只能是成全他!

……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