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来说,现在距离何洛在“四天王天”杀死最后一名从神,时间已经过去了24小时,“收割”效果应该完全消失了才对。
可是何洛在这一波交手的短短十几秒钟之内,却打出了爆炸性的超神伤害。
在场的诸神一开始都忙着疯狂输出,试图抢到何洛的人头,谁也没有注意到祂的异常。
等到祂们意识到情况不对时,地上已经倒下了四具尸体。
所谓旁观者清,只有那名负责全局指挥的感官之道真神看出了端倪。
祂高声提醒此刻身处“四天王天”的诸神,“情况有些不对!那‘若何’的‘收割’效果并没有消失!”
诸神之中不乏高智商之辈,瞬间就意识到问题所在。
“该死的!是时间之道!祂定是悄悄改变自身时间流速,并未与此界时间同步!”
“吾就说不要画蛇添足,调整‘四天王天’的时间流速!若是顺其自然,‘若何’也不至于想到此法!”
确实如这位真神所说。
何洛在接到诸神抛出的“四天王天”叙事所有权这个诱饵的同时,就已经开始思考对方会怎么做,以及自己该如何破解。
最关键的是如何坚持过获得叙事权之前最艰难的几分钟时间。
为此祂准备了一堆措施,使用分身骗掉对方的第一波大招是其一,使用空间跳跃对诸神进行分割是其二。
但是一味的逃避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因为诸神在投放“四天王天”叙事权这个鱼饵的时候,还藏了一手!
当时天道之音说的是“北方多闻天王”逃离“四天王天”,若超过24小时未归,则叙事权归属当时位于该叙事的最高层次生命。
这个规则说实话不是一般的坑!
这玩意儿就跟保险公司制定的格式合同一样,暗藏诸多陷阱,等你申请理赔的时候,发现这个也不赔,那个也不赔。
这条规则就是如此。
首先,必须“北方多闻天王”超过24小时未归。
那么反过来,如果祂在第23小时59分59秒的时候回来,该怎么算?
何洛岂不是白白浪费了近24小时时间?
其次,此刻有上百位真神同时涌入“四天王天”,到时候谁才是那个最高层次生命?
谁来进行这个叙事权所有者判定?
为此,何洛通过疯狂乐园,向乐园联盟提出了申诉。
乐园联盟自然是为了守护乐园的利益为优先,当即对这条规则进行了微调。
微调之后的规则就变成了以下的一系列条款。
【乐园联盟协议:叙事所有权转移规则补充条款】
【条款1.1:当叙事权所有者完全脱离该叙事,以该叙事时间计超过24小时,则该叙事所有权处于无主状态。】
【条款1.2:完全脱离叙事指叙事权所有者的本尊、分身、投影及指定代理人均离开该叙事。】
【条款1.3:当叙事所有者指定代理人代持叙事所有权时,若代理人被击杀,则叙事所有权归击杀者。】
【条款2.1:当一个叙事处于无主状态,由当前处于该叙事的最高生命等级存在继承叙事所有权。】
【条款2.2:当该叙事同时存在多个最高生命等级存在时,则以滞留时长进行判定,先到者获得叙事所有权。】
【条款2.3:当多个最高等级存在在未获得叙事所有权之前发生相互厮杀,则杀死滞留时间最长者取而代之成为第一顺位继承者。】
【条款3.1:当原叙事所有权者在完全脱离该叙事的24小时之内返回该叙事,并不能立刻重新取回叙事所有权,而是必须经历一个所有权冷静期。】
【条款3.2:所有权冷静期为叙事权所有者完全脱离该叙事的小时数乘以1分钟。】
【条款3.3:若所有权冷静期加上已脱离时间的总和超过24小时时长,则原叙事所有权者在24小时结束之后,自动成为第一顺位继承者,直至所有权冷静期结束。】
【条款3.4:在所有权冷静期结束之前,任何人击杀原叙事权所有权者,将按照正常的叙事权转移规则,自动成为该叙事新一任的所有权者。】
这又臭又长的条款直接杜绝了“北方多闻天王”耍赖的机会。
简单地说,就是当祂在最后几分钟回归“四天王天”,也不能马上取回叙事权,而是需要度过23分钟的“所有权冷静期”。
在此期间,祂是没有叙事权的,和其他真神没什么两样,同样不具备主场优势。
这个补充条款谈不上对何洛有利,充其量只是保护了祂的优先权利。
“北方多闻天王”如果不接受这个协议,那就说明祂连丢个假饵勾引何洛都舍不得,何洛肯定不会留在“四天王天”24小时。
为了确保计划得以实施,祂只能接受这个补充条款,并且在最后几分钟随着诸神一起返回“四天王天”。
解决了规则问题之后,何洛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如何保持“收割”效果的问题。
恰在此时,“北方多闻天王”动用叙事权,调整了“四天王天”的时间流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