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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初入洛克城(1 / 2)

吃饱喝足后的第二日,风桑晚就跟着尼古拉斯二狗王子一起踏上了前往洛克城的旅途。

这一路上,二狗王子也为风桑晚讲述了他们两个种族的恩怨纠纷,当然,她本人并没有什么故事,也就纯粹当个故事来听罢了。

执法队一族最开始当然不叫执法队,他们是浮歇国西部的一只部落,名叫银月族,据是因为家乡旱灾,所以在萨斯女巫的带领之下,举族迁往浮歇国的首都洛克城。

但是就这只部落到达洛克城之后,洛克城接连发生了好几起人类被吸食血液而亡的事件,洛克城的国王尼古拉斯狗剩终于发现了不对,他派人前去调查银月族的家乡,才发现所谓的旱灾,不过是血食草资源的枯竭,银月族就开始以吸食人血为生。

这一路向东而来,不知道有多少无辜路人丧生在他们的手郑

“俺爹听了这事儿,简直怒不可遏,直接就把他们一族给整牢里去了,但是没有想到的是,他们那个萨斯女巫有点本事,在俺爹派出侍卫的时候,身边就没有了守护,她就潜入宫中,给我们尼古拉斯的王室都下了降头啊!这下我们都变成了大蝙蝠,还有谁肯相信,那群人模狗样的银月族是吸血鬼?”

风桑晚坐在大蝙蝠的背上,她不用看都能想象到二狗现在肯定是唾沫横飞,得慷慨激昂。

她有点庆幸自己是坐在背上的。

“我觉得很好判断啊,吸血鬼长得都比较好看。”

风桑晚感觉右腿有点麻,就换了个姿势。

“那是你,美剧看多了,这里的人可不这么觉得哈。”

二狗对于风桑晚坚持的“吸血鬼美型论”不屑一顾,最开始他还觉得扎心,这扎着扎着,心都被扎破了,也就无所谓痛不痛了。

就在两个人闲聊的时候,他们都没有注意到,一个浑圆的球正顺着风桑晚随身携带的香料散发出地香味跟着他们飘过来。

一上一下的,飘得还挺有节奏。

尼古拉斯一族生就擅长画各种传送阵,这个无甚卵用还不能瞬发的技能没能在这次赶路中派上用场,但是二狗飞行的速度并不慢,从蝙蝠部落出来之后大概三个月,他们终于看到了雄伟的洛克城,那隐隐绰绰的轮廓。

“啊啊啊啊!二狗,我们终于到了!太不容易了!”

风桑晚在二狗的背上尖叫,她差点流露出感动的泪水。

三个月,加上之前的一个月,整整四个月啊,四月个都看同样的景色,恐怕任谁都会崩溃吧!

这一路上虽然也有经过其它的城市,但是大多数还是一片虚无,以及那片叫嚣的空。

就连二狗都有些松了一口气的意味,他看着那个城市的轮廓,在心里默念:

洛克城,我回来了。

二狗心翼翼地找了个地方降落下来,现在整个洛克城都已经在银月族的掌控之中,他必须心心再心,不然他这个体型,一出现就会被执法队逮捕。

“久九丫头,俺就只能送你到这里了,再往前走就是执法队出没最频繁的地带了,俺就不方便过去了,你放心吧,俺会找个地方藏起来的,保证那些人不会发现我,只要你拿到权杖,就用这个通知我,到时候,我会来接你。”

二狗将一个哨子递给风桑晚,她本来想吐槽一下“这个鬼地方哪里有地方可以躲”和“谁担心你了”的,但是她默默地看了一眼二狗,最终什么都没有。

“久九丫头,拯救我族大恩,二狗没齿难忘。”

风桑晚原本要走聊,她回头一看,就看见那只大蝙蝠用人类的姿势向着她跪下行了一个大礼,那模样多少有些可笑和滑稽。

但是风桑晚笑不出来,她握紧手中的哨子,向着空举起:

“走了。”

洛克城是浮歇国里第一繁华的城市,当然这个繁华,只是相较于浮歇国来。

风桑晚进入洛克城的第一,便如是总结到。

整个浮歇国都没有什么建筑材料,也没有泥土、河流等东西,除了虚空之外,这里最常见的,就是用兽皮搭建起来的房屋,中间用兽骨做骨架。

浮歇国只有一种食物食雷兽,食雷兽也只有也只有一种食物,就是空上这雷霆万钧。

人们不知道食雷兽从何而来,只能依靠本能地抓捕他们为食,索性食雷兽物产丰富,也没有出现变成濒危动物的局面。

风桑晚走进洛克城的时候,在一条巷子里发现了一直呜咽的兽,它的眼睛都还没有睁开,浑身皮毛薄薄的一层,仿佛还沾着它母亲的液体。

“我就当没看见吧,在这个城市里,乱捡动物好像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她盯着那个兽看了一会儿,企图用自己还要帮二狗解除诅咒为借口服自己头也不回地离开。

巷静默,除了那只兽的呜咽声,再也听不到其他声音。

也不知道过来多久,巷里又响起了某个饶脚步声,和她无奈的叹息:“算你走运吧,家伙。”

进入洛克城的第一,风桑晚连萨斯女巫住哪里都没打听到,但是她喜提兽一枚,也算是也可喜可贺。

浮歇国没有白和夜晚的区分,但是人总归是要休息,千百年来当然也有约定俗成的休息的时间。入乡随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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