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藏身之地——她希望以可能被防剿局俘虏捕获的恐惧来打消自己内心日益增长的躁动,让自己能够继续忍受这暗无天日的安逸。
但逃跑的种子已经扎根在她的心底,她难以克制地想要追求自由,她禁不住在心中想道:
“凭什么我要乖乖听从约翰沃森的命令,只能待在这枯燥乏味的地下室里等待他的救援?!”
“明明伦敦城外还有无边无际的广阔天地,凭什么我不能带着属于我自己那份的报酬逃出生天?!”
“凭什么我不能像背叛温弗雷斯那样背叛约翰沃森?!!!”
“循规蹈矩不背叛不叛逆,我还算是什么蛾人啊?!!!”
艾玛内心已然升起卷宝跑路的逆反念头——起初她还担心约翰那家伙遗留在自己脑袋里面的骨刺,就如同温弗雷斯埋下的忠诚种子般能够操控自己的思想。
可当叛逆念头自心底生起且迅速蔓延填满内心每一寸角落时,她却感觉不到脑袋里头的骨刺传来任何的阻力……难道说,因为距离太远,哪怕是那个神秘的约翰都没有办法藉此来操控我们的心灵吗?
那我岂不是早就已经自由,那他妈的我这么多天闷在这里的意义又是什么啊?!
‘玛德内洛,约翰沃森留在我们脑袋里的禁锢已经失去作用了,我们赶紧把手头上这些东西分了,各自跑路去吧!’
自进入地下室以来便一直如同磐石般固定稳坐的内洛巴克斯第一次移动了身躯,将自己与沃森长官千辛万苦夺取来的宝物紧紧地藏在身后,并且抱起握住了两杆锋锐的直刃,斩钉截铁地回复道:‘不行!’
‘去你妈的!’
因长期憋屈在幽暗密闭环境中,艾玛的精神也似已经达到某种极限。
面对内洛突然表现出来的敌意,她的内心也顿时暴燃起熊熊无名之火,当即将手指搭在猎狮燧发枪的扳机下,便直接开口破骂道:
“你他妈的想要吓唬谁呢?!我现在很明确地告诉你,要么现在立即将理应属于我的那份东西交出来,放我离开;要么你和我就在这里鱼死网破吧!!!”
如同一块钢锭般沉稳冷静的内洛只是轻轻叩击刃面,‘不行,你休想分走任何东西,你也休想离开,这是沃森长官的命令!’
“去你妈的傻大个,先前忠诚于温弗雷斯,现在就忠诚于约翰沃森,你可真他妈的是头忠诚的哈巴狗啊!!!”艾玛破口大骂道。
她已毅然而然地将食指肚搭上扳机,扳机内侧的尖锐凸起棱角即将刺破她的肌肤,她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既然如此,那就——”
话还没有说完,难以抵御的诡异昏沉涌上心头,怪异沙哑的嘶吼响彻于颅内,就连她的颅内之蛾拼了命振翅都无法摆脱这道突如其来的影响……她已昏昏倒地。
艾玛迷迷糊糊睁开双眼,赫然发觉自己已经置身于一栋富丽堂皇的建筑内,面前是铺就洁白围布的圆桌,桌面摆满美酒与美食,那该死的内洛巴克斯就坐在她的对面,但却已经先一步醒来,正在慢条斯理地切割着餐碟中的牛排。
“这、这他妈的是什么地方?”艾玛晕乎乎地问道。
此刻圆桌的主人位席上响起一道极其陌生的声音。
“晚上好!内洛先生,艾玛女士。”
“先让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塞巴斯蒂安·沃森,约翰·沃森之子。”
“奉父亲的命令,特地邀请二位来此聚餐,便是为了与二位共同商议一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
“我们接下来所要创建的密教社团一事。”
终于,终于要创教啦!
直至八十五万字才终于达成本书的书名——我在伦敦创密教!
这历经五个月的书名诈骗,或许也算得上是蛾人的欺诈吧。(不好意思的挠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