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 说白了,如果按照战时机制,中国能够调配的电能不比美国少多少。 也正是如此,中国才有能力大规模生产重型轰炸机。 问题是,德意志第二帝国没有这个能力。 雷德尔提出让中国转让“金鹰”的设计图纸后,冯承乾就一针见血的指出,德意志第二帝国没有能力大规模生产这种轰炸机,如果强行生产,那么帝国空军赖以为生的战术航空兵就将受到影响。 显然,帝国空军不可能放弃战术航空兵。 要知道,在残酷的德俄战场上,战术航空兵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当然,冯承乾没有让雷德尔空手而归。 在雷德尔感到失望的时候,冯承乾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即由中国替德意志第二帝国生产这种轰炸机,而且不需要帝国为此支付任何费用,只需要帝国用其他武器装备,比如中国造船厂暂时还无法大批量建造的远洋潜艇、以及中国的坦克车辆厂无法生产的重型坦克进行交换。 这下,雷德尔看到了希望。 问题是,如何交付这些武器装备呢? 冯承乾提出了一个办法,即德军在夏季攻势发动之后,得把重点放在高加索地区,争取占领高加索地区。这样一来,“金鹰”就能从中国西北的机场起飞,向南进入阿富汗,再飞往高加索的机场。德意志第二帝国需要做的,只是设法把飞行员送过来,或者从中国雇佣轰炸机飞行员。 至于德意志第二帝国用来交换的装备,潜艇可以直接驶往中国港口,而陆军的装备则可以优先提供技术援助,即帮助中国的坦克车辆厂获得生产重型坦克的能力,等到共同击败红俄之后,再通过陆路运送成品。 显然,雷德尔不会拒绝这样的提议。 要知道,只要中国的飞机制造厂开足马力生产,肯定能在一九四一年为德意志第二帝国提供上千架重型轰炸机。 在德英战场上,这批轰炸机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问题是,如何衡量各种武器装备的价值? 虽然雷德尔提出,以资源消耗量为计价标准,但是冯承乾认为这么做不妥当,毕竟工业生产还与劳动力有关。按照冯承乾的说法,生产轰炸机的工艺肯定比生产重型坦克的工艺高得多,所消耗的劳动力也就多得多。 最终,雷德尔接受了冯承乾的提议,即资源消耗量占百分之四十,劳动力消耗量占百分之六十来计算武器装备的价值。 价值计算出来了,自然需要有一个衡量的标准,或者说是一把确定价格的直尺。 显然,金钱是最有效的衡量手段,而在战时,具有保值价值的不是国家发行的货币,而是黄金。 也就是说,中德间的武器贸易,必须以黄金为折价标准。 虽然冯承乾同意以赊账的方式进行军火贸易,但是必须以黄金计算价格,即在大战结束之后,中德得来一次军火贸易总清算。 对此,雷德尔没有选择余地。 要知道,现在有求于人的不是中国,而是德意志第二帝国。甚至可以说,能否做成这笔买卖,将决定德意志第二帝国能否打赢这场战争。即便中国与德意志第二帝国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可是涉及到国家利益的事情,雷德尔与冯承乾心里都有数,绝对不能把账面上的东西搞乱了。 当然,冯承乾也免费为雷德尔提供了“金鹰”的设计图纸。 大战期间,“金鹰”的产量能够超过两万架,成为产量最多的轰炸机之一,与这笔军火贸易有很大的关系。别的不说,中国生产的一万七千多架“金鹰”轰炸机中,有近八千架出售给了德意志第二帝国。此外,德意志第二帝国也在拿到设计图纸之后,自行生产了将近三千架。 从金额上看,这绝对是大战期间最大的一笔军火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