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抢成功了,久而久之,北漠人不可敌的想法就根深蒂固的烙印在北星城人心里。
打又打不过,为了不让北漠人伤害自己和家人,舍弃点粮食又算得了什么,于是当北漠人再来抢粮食时,遇到的反抗就少了。
然而他们不知道,北漠是不会因为得到粮食就满足的了,他们的胃口越来越大,可北星城却因为步步退让,到最后甚至丧失了抵抗之心。
直到镇南王如从天降,在北星城百姓的注目下摧枯拉巧的击败北漠军,他们才知道原来北漠军并非不可战胜,这才奋起反抗。
北漠战事已毕,剩下的收尾工作,苏湛交给了蠢弟弟和陈风,正打算离开的时候,手下的士兵突然过来汇报说他们之前与北漠军交战的地方,突然长出大片红色的花朵,十分诡异。
苏湛和陈风,黎锦朝三人纵马去往士兵说的那个地方。
满目所见的尽都是血红色的花朵,一株株娇艳欲滴饱满非常。
“形似曼陀罗花,妖艳妍丽,兄长,血祭,这就是我跟你提到过的奇药血祭。”黎锦朝激动的从马背翻身下来“你的病有救了,哥。”
血祭,血祭,以血为祭,只在战争中开放,吸收充足的血液,然后一夕之间盛开。
传说,血祭可令死人复生,哪怕传说不可尽信,血祭的作用削弱,那也可以包治百病。
“你认错了,这世没有血祭这种东西。”苏湛沉默的看着面前一大片的红色花朵。
“不可能,那本古书明明白白的写着……”黎锦朝表情很激动,自从知道这世有血祭这种神药之后,他就一直心心念念的想找来给自己家哥哥治病。
“黎锦朝。”苏湛厉声说道“你记错了,这世根本没有血祭。”
同一句话,苏湛重复了两遍,黎锦朝终于平静下来,他可以确认那就是血祭,可为什么哥哥却非要说它不是。
“此物在战场生长,视为不详,陈将军,请立刻吩咐人下去将这些花全都烧了。”苏湛对陈风严肃的说道。
黎锦朝浑身一震,忍不住开口“哥……”
陈风到底年长一些,他很快就明白了苏湛的意思,不管血祭是真是假,这东西都不该存在世。
起死回生,包治百病,这些传说极为动人,一旦宣扬开来,将会有无数疯狂的人们接踵而至。
可血祭却偏偏只有吸收大量的鲜血才能长成,为了让血祭盛开,到时候少不了又是一场浩劫。
陈风看着苏湛的目光不由浮一抹敬佩,哪怕他在听闻这是血祭的时候也忍不住心神摇曳,可这位年纪轻轻就重病缠身的镇南王世子却能够抵抗得了生命的诱惑,毅然决然的选择一把火烧了能够救他一命的血祭。
“陈将军,血祭的事情……”原主希望盛朝海清河晏,苏湛收了原主的报酬,自然要替他达成心愿。
“世子放心,陈某懂得分寸,血祭一事,不会再有第四人知道。”陈风对这些没有执念,自然洒脱得很。
“我信任陈将军,那焚花一事就交给陈将军了。”陈风是个光明磊落的汉子,既然答应保密,那这件事就绝不会从他嘴里泄露出去。
“我这就去让人准备火把等物,先失陪了。”
“哥,好歹留下一些。”黎锦朝也不是笨人,他很快就想明白了兄长之所以会这样做的原因,可还是不甘心能治病的血祭从他眼前溜走。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苏湛说道“一旦我留下了血祭,那它存在于世的消息早晚会暴露,到时候又是一场血雨腥风。”
黎锦朝感觉喉咙里被堵了什么东西,什么话都说不来。
他自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保家卫国,顶天立地,无愧于心,如果因为他而导致血祭被人发现,从而再次掀起大战,那他一定会一辈子都耿耿于怀。
苏湛拍了拍蠢弟弟的脑袋,转身离开了。
半个月后,镇南王打退南边的齐国,立刻腾出手发兵东赵和西乾,这场浩浩荡荡的由四国联军攻打盛朝的战役很快就结束。
四国落败后,盛朝趁胜追击,一举攻破他们的国都,宣告着新时代的来临。
这场战役,被后世称为“定国战役”。
五百年后,沧海变成桑田,茅草屋逐渐变成了高楼大厦,飞机汽车替代了马成为交通工具,网络覆盖全国。
盛国,某高校下课铃声响起,女孩子们围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说话。
“你们听没听说,《镇南王》又要被翻拍了,听说扮演镇南王的是某某某小鲜肉。”
“啊,我知道他,长的还挺帅。”
“拉倒吧,就那娘们唧唧的模样,要是能演得了战神,我直接表演一个倒立洗头。”女生谈话的时候,一个男生突然插嘴说道,涉及到他偶像,哪怕是女孩子也不能忍。
“他演技不差的好吧,之前演的那部《霸道王子俏佳人》就演得很好啊。”
“呵呵,我看你们这些女生都被他的脸糊了眼睛,就那尴尬得能让我脚抠地板的演技叫好?”
“那个某某某演言情剧骗骗你们这些小女生还行,要想演战神镇南王,我就把话放在这里了,必糊。”
不出这个男生所料,当《镇南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