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成长的不止陆霄骁,在外经历大风大雨的南初,早就已不是那个需要父母护着的小孩。
也不再是没了男人,就无法活不下去的家庭主妇,都说读书明智,可行万路开眼界。
什么贤妻良母、什么女人应当以家庭为先,当她赚到这辈子都花不完的金钱后,她所想要的更多。
“所以,如果我不答应和你结婚,你便毁了我,那毁就好了,反正你都说了我孤家寡人一个。”
“我怕什么。”
“反倒是您该怕,怕我不顾一切地回去找陆霄骁,怕我毁了他,怕你陆家后继无人就此陨落。”
陆为战双手搭在方向盘上,看着神采飞扬的南初,笑了,当初那个看到死人都瑟瑟发抖的女孩。
在他一手栽培下,长大了。
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的呢?是三两日必打来的那通求助电话,是她开始学会装可怜的语气。
是她需要他、离不开他、只能求她。
是看着她学会自立自强,从以物换物到创建运输公司,是看着她开始变得自信飞扬。
放手吗?
他不会放手。
陆家基因里从来没有放弃一说。
南初,真像路边杂草,生命力顽强的让人可怕,当初要是她南下,选择老老实实地嫁人,就不会有今日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