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令挥了挥右手的红梅,“小孩,外面的梅花开了,哥哥瞧着开的好,想到你看不到也是可惜了,特意摘了一支最好的来给你看。”
那是一支小臂长的红梅,上面结着一个个或绽放或含苞待放的梅花,颜色鲜艳,花瓣上浸着融化的雪水,湿润润的,看起来便新鲜极了。
卫令说着,自顾自的走到两人跟前,盘腿坐在一侧,随手将书案上钟离廷那个青黄玉兽面纹笔筒里面的毛笔倒了个干净,然后正儿八经的将自个儿手里的花枝插了进去。
卫令调整了半天花枝的位置,自我欣赏道,“瞧瞧瞧瞧,多好看,我可太有艺术感了,这随手一折就是仙气飘飘,啧,这就是天赋异禀,诶,廷哥你觉得呢?”
钟离廷看了眼满桌子的名贵宣笔,又扫了眼卫令的手,没说话。
如果目光能化作实质,卫令那双手应该已经被砍掉了。
“好看!卫哥哥的眼光最好了,”如花花十分棒场,又凑近闻了闻,“满帐篷都是香香的。”
卫令眼光最好?
钟离廷冷笑一声,“玩物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