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国公府邸,北有高楼,名曰飞云,楼阁精美绝伦,风格雄伟,屹立长安,一耸擎天。
楼顶上,一名方面大耳,锦衣华服的男子,举起爵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男子啧啧赞道:“秦兄,我的好哥哥啊,这酒水甘醇芳甜,馀韵难忘,整一个长安也少有美酒能与之匹敌,你这是用何种古法泡制的?”
坐在对面的,是一名丰神俊美、气质翩然的青年。
青年面有难色:“这——我该怎么说咧?总之,兄弟你喜欢喝便好。”
青年名叫秦凡。
秦凡前生是一名五星级酒店的大厨,一次和同学聚会,喝得酩酊大醉,宿醉清醒后,竟魂穿大唐时期,成为翼国公秦琼的庶子。
秦凡穿越,并没有两手空空,沉甸甸的背包中带有应急药品,烹调的调味料,以及六瓶青花白酿。
在当时而言,凭着超前的酿造工艺,这一批白酿算得上是仙品了。
秦琼为国南征北战,战功彪炳,然而待李世民登基后,秦琼旧伤频发,缠绵病榻,对于秦凡这个年龄最小的孩子,无暇用心管教。
古人立嫡以长,秦凡为庶出之子,并不耀眼,好像一粒可有可无的粉尘。
现今和秦凡一块儿对饮的胖子,名叫程处弼,是程咬金第三个儿子。
程处弼一直视秦凡是兄弟。
念及旧情,每当程处弼来着找秦凡一块儿玩耍时,秦凡都会以美酒好生款待。
当然,每次秦凡递上来的酒水仅是一杯,这让嗜酒如命的程处弼,越发心痒痒,却又是无可奈何。
程处弼笑道:“秦兄,我真的很想一次喝个痛快。”
秦凡苦口婆心道:“兄弟,酗酒有害身体。”
程处弼似懂非懂:“我明白了,我若是一昧牛饮,可谓是牛嚼牡丹,暴殄天物,好东西要慢慢品尝……”
秦凡苦笑不已:你想太多了,我带来的纯酿喝一口也就少一口,我自然不想你多喝,给我留点。
程处弼眼见秦凡心不在焉,又道:“这一些天,我发现你越加地古怪。”
他恍然道,“难道长安布匹富商刘家千金要嫁人了,你便失魂落魄了?”
秦凡笑了笑。
刘小清本来是他前身,指腹为婚的未婚妻。
当然,秦家没有三书六聘,只是双方长辈以前口头玩笑形式,有所提及。
刘小清将嫁之人,是侯君集的侄儿侯长方。
侯君集和秦琼一样,在后来也是凌烟阁二十四名功臣之一,侯长方随着这位大伯,东征西讨,前途无可限量。
相较之下,秦琼多病,淡出朝堂,而秦凡庶出,无权无位。
刘家上下,均认为择侯长方为夫婿,比秦凡更佳。
程处弼又道:“我承认刘小清那一个姑娘,长相的确不错。”
“所谓天涯何处无芳草,秦兄又何需颓丧?好男儿志在四方,大不了,你跟着兄弟我进入军中历练个三五载,有军功傍身,试问有谁敢看不起哥哥你?”
秦凡笑道:“我并没有将心思落在她身上,谢谢兄弟的安慰。”
秦凡心道:别开玩笑了,我和那一名叫刘小清的姑娘本来就没有关系,而且素未谋面,她嫁人了,我只有一声祝福,又谈何失落?
再说了,上一辈子我是寻常老百姓,而这一辈子有幸成为国公之子,虽是庶出,并非嫡系,但那是正儿八经的官二代,我只想躺平度日,无需证明什么。
程处弼笑道:“秦兄缘分未到,我长安城有的是高门望族、大户人家的女儿,假以时日,秦兄弟一定可以寻觅到理想姻缘。”
他收敛起笑容,问道:“三天后,秦兄你会前往春风如意楼吧?”
三天后,正是侯长方、刘小清婚期。
侯、刘两家人,将在长安春风如意楼中,设三天流水宴,筵请四方贵宾。
程处弼眼见秦凡沉默不语,笑道:“我这个人戆直乱说话,哪壶不开提哪一壶,还请秦兄见谅,对了,那一天我也不去春风如意楼了。”
秦凡笑道:“用不着这样,侯、刘两家婚宴里筵请的,都是天下有名的人物,兄弟你不喝喜酒,那也太不给人家面子了。”
“秦兄,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我只是一个樗栎庸材,婚筵上可有可无。”
“……”
两人好一阵沉默,发现话不投机,程处弼起身道别。
程处弼打了一个醉嗝,又道,“秦兄,你的酒真心给力,喝了几口便晕醺熏了。还有,你腿脚不便,免送!”
“……”
秦凡还真的听话,没有给友伴送行的意思。
他盘坐在蒲团上,若有所思,手中美酒,溅湿襟袍。
他这个现代人,在异世待了约莫三个月了,依然不太习惯新的生活。
秦凡幸运成为国公的儿子,衣食无忧,得到家族强力的庇护。
糟糕的是,他右脚踝在先天上有了些许毛病。
当然,他未至于是一个瘸子,只是不能像常人那样手携重物,健步如飞。
秦琼弓马娴熟,武功在唐初时数一数二,相较之下,他这个儿子也太不成器了。
秦凡轻轻一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