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沈家院子时,说书先生目露不舍,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沈秀把手里剩下的云片糕吃完,道:“哥,晚上在我们这里吃饭吧。”
这时已快到做晚饭的时间。
叶云川:“好啊。”
沈有财连忙问:“叶公子,您想吃什么菜,我这就去买。”
“什么都可以。伯父,您可以直接叫我名字,不用这样客气。”
“这……”
“您叫我云川吧。”
咳嗽一下,沈有财应道:“好。”
晚饭因有叶云川在,杨氏加了多两个菜。叶云川尝了一口碗里的蛋炒饭,竖起拇指,“伯母,您炒的这碎金饭,比那大酒楼里炒得还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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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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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真的。”他连连吃了好几口,证明他方才所说之言的真实性。
杨氏笑意不止,“你若喜欢就多吃些,锅里多着呢,莫要客气。”
叶云川吃着,忽而想起什么,“对了,秀秀,过几日,爹打算宴请亲朋好友,为你办一场认亲礼。”
“认亲礼?”沈有财诧然。有些人家拜干亲,会举办宴席,即认亲礼。叶老爷要给秀秀办认亲礼,说明他很看重秀秀,很重视秀秀,非常给她这个干女儿L面子。
沈秀问:“什么时候?”
“等把人全请齐了,最晚不过月底。”
她点点头。
将将把叶云川送走,司马烨和司马朗那边的人抵达沈家。他们带来天材地宝,参药灵药,送到沈秀面前。沈秀没要,她让他们带回去。
第二日。沈秀下马车,抬首便看见坐在高墙上的叶云川。他坐在大门右侧的高墙上,高高的马尾映着薄金色的晨曦。
“哥,大早上的,你坐这干什么?”她仰视他。
“看风景。”他身体一动,直接跳下来,同她一起进大门。
翌日早晨。叶云川又飞到高墙上,远望前方街道。
晨风轻轻吹拂他的马尾,淡淡的曦光爬上他胜雪的白衣时,一辆马车缓缓出现在街道里。
他看到马车后立刻将目光送到天上,佯装在欣赏风景。
不一会儿L,马车在大门前停下。
“哥,你又在这看风景?”细柔的女声从下面传来。
他低头,笑,“是啊。”旋即身轻如燕,飞到地面上。
刚要与沈秀一同进大门时,大门前的道路上,一女子倏地倒地,没了动静。
叶云川快步过去。
倒在地上的女子,那身金黄色的罗裙金灿灿的,极具辨识度。沈秀心头一跳,去辨认女子的脸。
女子脸贴地,瞧不见脸。但是视线触及她后脑勺上系的小铃铛后,沈秀确定,这人就是赵金金。
她急速按住脸上的面纱,转身就往大门里走。飞速进入大门,她以最快的速度奔向练武场。到了练武场,她呼吸急促,脑子里乱起来。
赵金金在燕州。
书里没说过她来过燕州。她在燕州,谢扶光必定也在燕州。
她握紧拳头,一拳砸在沙袋上。
冷静下来后,她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练功。
一套招式打完,叶云川才来练武场。他道:“你方才怎么走那么快,也不等等我。”
“我、我内急。”她咳了声,“那位姑娘没事吧?”
“她?她喝醉了不省人事,身边又没人,所以我把她带进了府里,等她醒来。”
沈秀沉默不语。谢扶光怎会让赵金金一人醉倒在外。他不是时时刻刻都在她身边,黏她黏得很么。
想起书里谢扶光的黏人程度,她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病娇的黏人,有一种病态的极端,极端到沈秀觉得他脑子有病,有大病。
叶云川拿起长剑,“今日练剑,看着。”
他挥动长剑,动若飞龙,疾若闪电。
发现沈秀在走神,叶云川收剑,露出严师的凝肃,“别走神。”
“秀秀。”
“沈秀!”
沈秀即刻回神,对上叶云川严肃的神色,她忙不迭道:“对不起,对不起。”
“别再走神,专心练功。”
“是,师父。”她深深一吸气,把心里的杂念通通镇压下去,专注练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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