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也没管他们是真想见识,还是假想见识,对着辛种田点点头。
“你带队在后方练胆量。”
“……?”辛种田听了,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
有些不愿意地说:“咱想缴获一块手表,周志他都能戴上手表了。”
说起手表,李十一确实见过周志手上戴的表。
通体是银色的表盘和表链,表盖是玻璃,只是有些花了。
不过,周志依旧看得它紧,很是宝贝,别人连碰都不能碰。
在李十一的眼里,这款表的款式太老了,做工也不精致。
但是在整个独立团的眼里,可是高大上的奢侈品。
就像顶尖芯片一样高尖。
中国制造不了。
所以,周志带着手表仰头45°,整天在独立团瞎逛,吸收各种羡慕攀比。
所以,李十一对他点点头:“我会留意,缴获到就给你带一块。别高兴得太早,手表是很少有,不能确定能不能找到。”
“是!”辛种田想说什么,结果只满怀感激地敬礼,憋出一个词。
“去吧!”李十一回了个礼。
回到了屋内,见小李晴一手抱着小松鼠,一手拿着鞋子,脚丫子一脚泥巴,不由得问:“你不穿鞋,弄得一脚泥巴干什么?”
“叔叔,我去田里帮陶爷爷拔草。”小李晴有些不安地说。
她可是知道‘叔叔’有些娇生惯养,整天都穿着鞋子。
有许多八路军战士,在团里是脱鞋,摆放整齐,光着脚板走路。
以免把鞋子磨损了。
有一次,小李晴好奇地问叔叔,为什么穿着鞋子,不像其他叔叔那样,光着脚呢?
叔叔说:“小小年纪,别学他们,让你穿鞋就穿鞋,我又不是连双鞋都缴获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