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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章 释奴令(1 / 2)

第334章 释奴令

内阁。

王礼慎重问道:“陛下,青楼楚馆自古有之。如今毫无缘由强制取缔,会否有些不妥?”

梁文煊也说:“元辅所言有理,此事还是应当从长计议为妙。”

倒是新晋封侯的朱承训啥也没说,因为他早就知道了。

也无怪这两位会开口劝阻,今日皇帝忽然把他们叫过来开会。结果却说要突然取缔全国境内的青楼楚馆,这让他们着实有些不能理解。

皇帝好端端的,取缔青楼楚馆作甚?

当然,这并非代表他们反对。

毕竟这位皇帝早先就让他们见识了一番什么叫乾纲独断,愣是没跟内阁商量,强行就把北宗的衍圣公给砍了,便连知会也是后来让宣传部大肆刊印此事才知道的。

明明可以不用杀人,更温和的处理办法,甚至皇帝也完全不顾忌天下士子的看法。

朱怡炅却是毫不退让,直接怼道:“青楼楚馆自我大明太祖、宣宗二帝以来,便已被废除,又何来自古有之?再者,朕也并非要取缔青楼楚馆,只是禁绝皮肉生意。便是太祖时期的官妓,也只是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莫不是朕记错了?”

严格来说,从明宣德以后,那些妓院其实都是不合法的。

因为宣德帝在位期间,深感国内青楼官妓泛滥,官员也整日流连温柔乡,不理政务。

实在看不下去的他,便下了一道旨意:“祖宗时,文武官之家,不得挟妓饮宴。近闻大小官私家饮酒,辄命妓歌唱,沉酣终日,怠废政事,甚至留宿,败礼坏俗。礼部当揭榜禁约。再有犯者,严惩不贷。”

并在随后于全国发动扫黄行动,一举将大明两京十三省的官办青楼全部取缔,还废除了延续上千年的官妓制度。

而且,即便是官妓制度,明太祖时期也只允许商贾小民去逛青楼,严禁官员士绅入内。

不过,大明的这次扫黄行动也只是废除了官妓,民间还是可以偷摸着来。后头几代皇帝都觉得这是个麻烦事,吃力不讨好,索性也就默认了。

王礼、梁文煊尽皆眉头微动,看来皇帝确实是铁了心的,要不然不至于前明旧事都能查的这般详尽。

至于皇帝说的并非取缔,连皮肉生意都不给做了,那与取缔也没多大区别了。

至少他们是这么想的。

朱怡炅没给王礼他们再劝的机会,毫不客气说道:“两位卿家不必再劝,朕意已决。而且,朕也是在贯彻我大明先帝皇祖之念。朕没有直接强硬封禁全国的青楼楚馆,便已是仁至义尽了。”

“微臣不敢!”

几位阁臣连忙拱手。

在朱怡炅的强硬坚持下,这事便算是定下了。

朱怡炅微微点头,又说道:“既青楼楚馆如此,那这人牙行当也不可例外。朕记得,自汉唐律例起,若有从事人牙行当者,皆论死罪。至宋时,乃废除人市。便是前明与这伪清,对此也都打击颇重。而我大明又早已去除贱籍,这人牙行当为何还在?传朕旨意,即日起清查全国,但有人牙行当者,一律予以禁绝取缔。”

取缔人牙行当,这事可着实不算小。

人牙行当很早就有,且长期受到官方法律的制约。

自汉唐始,发现就是死罪。便是南北朝那般混乱,对此也是毫不手软。后面宋、明、清三朝,一直都在尝试遏制日益猖獗的人牙行当。

便拿最近的,《大清律例·刑律》就明文规定:“凡诱拐妇人子女,或典卖,或为妻妾子孙者,不分良人奴婢,已卖未卖,但诱取者,被诱之人若不知情,为首者,拟绞监候,被诱之人不坐。若以药饼及一切邪术迷拐幼小子女,为首者立绞。”

对于从犯及其知情不报者,皆流放宁古塔。同时规定:“妇人有犯,罪坐夫男,夫男不知情及无夫男者,仍坐本妇(决杖一百,余罪收赎)。

这明显是在针对牙婆(媒婆)行当。

而且,除了直接参与买卖的人牙子,对于案件中官员渎职,《大清律例》也规定:“如地方该官员弁知情故纵者,照例议处。乡保汛兵盘查不力,杖八十,革役。知情故纵者,杖一百。得财卖放者,以枉法从重论,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处罚不可谓不重。

不过,这里实际上朱怡炅是在偷换概念,因为这些律例针对的都是逼良为娼。

但若本就是贱籍、罪人家属这类,那就可以买卖。

只有压迫最深重的宋代,对于人口买卖才是真正的完全禁绝。

因为宋代没有贱籍,至少名义上没有。

当然,现在朱怡炅的大明也没有贱籍,这等于又送了个借题发挥的理由。

王礼开口问道:“陛下,若是取缔人牙行当,那原先的奴婢该如何处置?”

朱怡炅说:“这还用朕来教你们,原先的奴婢不也是人牙行当带来的?既然人牙行当要取缔,这奴籍也要取缔,先前朕未曾关注此事。但今后,朕的大明不许再有奴籍。所有卖身契全部都要作废,今后一律不得再用奴婢,只可雇佣佣工。佣工只与主家签订雇佣年限,时间由双方协商,不过单次至多三年。过了期限便要去往官府重新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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