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千千小说网>其他类型>救命,真有穿越者?> 第 64 章 归回的赵家+陆慎之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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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章 归回的赵家+陆慎之的任务(2 / 6)

。他老婆肯定被他们杀掉了,没准器官都被卖了。要不然哪里来的钱买孩子?杜二梅那个夯货手缝空着的呢,就没什么钱存下来。这两年要不是她儿子骗了个老婆回来帮着养家,她家早揭不开锅了。”

“奶奶,你们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呢?”

“嗐,这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哪儿能没有风声露出来呢?你们等着看吧,到了晚上,肯定连那几个人录什么口供都得传出来!”

林夕听得一愣一愣的:“这口供不都是保密的吗?还能传出来?”

“那有什么嘛,正常得很。我们县城公安局的审讯室跟收押室在一起呢,那墙不隔音,隔壁说什么都听得到。”

“王麻子又进去了吧?那就妥了,到时候一去看他,他就什么都说了。警察都拿他没办法,他那嘴

巴就是个大漏勺。()”王麻子是县城里有名的小偷了,他也不缺什么钱,就是爱偷点东西。

偷完了没多久,他就会被抓住,然后他偷走的东西都能被还回去。还不回去的,他还能赔钱。并且在公安局里听到什么事情,他还会到处说。矮个子里拔高个,王麻子是大家最喜欢的小偷了。

毕竟别的小偷偷走了东西拿不回来也要不到赔偿金,王麻子可以啊。坏事往好了想,都是被偷,王麻子偷他们东西总比别的小偷偷好。

林夕也是长见识了,这年头还有这样的小偷呢。老太太们不忘初心,继续说老赵家的事情。

老太太们你一句我一句的,很快就把赵家的事情给抖搂干净了。林夕跟群里的人很是吃了一顿瓜。

终于理清楚了事情的经过,林夕想了想,也没关掉直播,而是带着他们在这边逛了逛。

这个地方已经属于是桂省的地界了。饮食文化跟滇省那边有很大的区别。这边的气候也很不一样,热得不行,林夕出门的时候还穿着一件薄外套呢,这会儿都把外套脱了,露出里面的短袖了。

桂省人爱喝粥,他们喝粥还喝出了另外一个境界,满大街的米粉店粥店让林夕一阵眼花。

在犹豫一会儿后,她选择了一家粥店。

喝粥不花钱,但是喝粥必须得吃配菜,不然也不让吃。林夕也不会吃,让老板娘给她搭配个最经典的。

老板娘一眼就看出来她是个外地人,于是给她盛了一碗粥后,给她端来了一碗咸柠檬、酸梅子、紫苏叶、小米辣跟小葱、生抽、花生油混合的酸味。又给她端来一碟子的萝卜干。

粥碗很大,粒粒分明的大米在浓稠的米汤里打滚,粥已经放凉了,林夕喝了一口,眼睛顿时就亮了。

这会儿店里没有什么人,老板娘看林夕喝了,立马就笑着搭话:怎么样,我们这边的米粥是不是好吃??()?[()”

林夕给她比划了个大拇指:“确实好吃,我还是第一次喝到这样的粥,米汤那么浓,米还不烂。”

老板娘很得意:“这是我们米好。我们煮粥的米都是选的上好的圆粒珍珠米。这个米拿来煮米饭有点硬,但是拿来煮粥刚刚好。煮出来的米汤浓,米香浓郁,米还难煮烂。”

“而且还便宜。我们都是等米下来的时候在村里收的,没脱壳的米一百斤才八十多块钱。脱壳了没有那么多但也是赚的。你尝尝那个柠檬酸,下粥最好了。”老板娘极力给林夕推销自己家乡的特产。

柠檬酸是切过的,酸梅子用筷子一戳就破了,夹点到嘴里,酸中带辣,还有一股紫苏以及花生油的香味。

它们的味道被生抽中和,相互间互相成就,相得益彰。她再吃一块胡萝卜,入口极脆,而后便是甜、辣,吃完了再喝一口粥,在这样炎热的早晨,浑身的炎热都被消散一空。

林夕还是第一次这样喝粥,她喝了整整两碗粥,出门的时候,肚子撑得不行。

结账的时候才花了三块钱,出乎意料的便宜。林夕给了钱,按照群

() 里小伙伴的人头打包了十几份,老板娘极少有这么大的生意,乐得不行,拿了店里最大的打包盒打包。

还每一份多给了一样别的咸菜。林夕把粥放在后备箱,走到没有人也没有摄像头的地方,直接把粥传递走,等她再晃荡回到赵家小区门口的时候,那群老太太们已经准时搬小板凳出来在外面的大树底下聊天了。

林夕提了一兜子她刚刚在路边买的番石榴就凑了过去。

这种番石榴有小孩拳头那么大小,外皮呈现淡淡的粉色,软软的,咬一口,粉色的内心出来,又软又糯,跟林夕之前吃过的芭乐有本质上的区别。

林夕凑到今天早上的老熟人身边,抓了个番石榴给到她手里:“奶奶奶奶,有消息没,快跟我讲讲。”

老太太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热衷听事儿的年轻人,她拿着林夕给的番石榴,先问:“姑娘你来旅游的?”

“是啊是啊,我隔壁滇省的,过完年闲着无聊,就在来了个自驾游。这不刚刚到你们县城准备吃个饭,就看到有人被抓了吗?”

桂省的山水可是有甲天下的美称的,老太太作为桂省人,是骄傲的。每年来她们这里旅游的人不在少数。

老太太没怀疑什么:“消息有了。赵家人说他们没有杀温婉,他们之前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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