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1章
沈小妹本身出身农村,去过最大的商场就是县城的供销社,然而此时的县城供销社规模还不如后世的一个社区超市。
来到县城百货大楼,显得有些拘谨。
让路顺风感觉意外的是张芳芳,她并不像沈小妹拘谨,反而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特别是听到六十五块的价格,沈小妹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在供销社,别说一件上衣,就像是厚实的棉大衣十八块钱,这件并不厚的大衣,都可以购买三件棉大衣还富裕。
“要不,别试了!”
路顺风伸手接过这件大衣,递给沈小妹:“试试,反正不要钱!”
售货员现在看出来了,路顺风和沈小妹应该是没有成亲的准夫妻,现在是过来购买衣服的,属于优质客户。
别看农民都穷,但是在结婚前给新媳妇买衣服,那也是非常大方的。
沈小妹在路顺风的鼓励下,还是脱下了外套,穿上了这件羊毛呢大衣,大衣穿在身上,明显感觉到了不一样,一股说不上来的踏实感涌上心头,一股暖流从后背涌现。
“我就好不合适吧!”
沈小妹发现这件衣服穿着确实是舒服,可问题是价格太贵,六十五块钱呢。
路顺风道:“还不错!”
“要不……别买了!”
沈小妹从内心里来讲,肯定是喜欢的,只是太贵了,沈小妹身上还带着钱,只是这些钱并不多,为了给她准备嫁妆,家里已经非常吃力了。
沈小妹将今年分到的钱,拿给了张秀容,她身上只有不到一百块钱,如果买了这件衣服,就没有钱给路顺风买衣服了。
路顺风笑道:“就这件吧!”
虽然价格贵了点,可问题是现在不一样,他已经盖好了房子,也没有压力,攒钱也没啥用处。
接下来的钱会越来越贬值,钱也越来越不值钱。
路顺风掏出七张大团结,直接递给售货员。
接着路顺风又花钱给沈小妹买了两条绒裤,此时的绒裤类似于后世的保暖裤,当然价值并不贵,男款六块五,女款六块二。
路顺风开始给沈小妹买衣服鞋子的时候,沈陆军也给张芳芳试衣服,等于说,路顺风在前面打样,沈陆军跟着学。
路顺风给沈小妹除了买一件羊毛呢大衣,两套绒衣,一身棉衣、棉鞋、棉帽子和手套,眼看着马上就要冬天了,棉衣棉鞋都是能用的到的东西。
等路顺风他们从百货大楼里出来的时候,手里提满了大包小包,甚至连张芳芳和沈小妹手里也拿着不少衣服和吃食,都非常地开心。
张芳芳从小到大,从她记事起,还没有买过新衣服,现在终于买了,可惜的是,她已经不再是张家的女儿,而是沈陆军的媳妇。
路顺风花了将近三百块钱,沈陆军也是花了这么多钱。
从百货大楼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半了,也就意味着他们在百货大楼里待了足足三个半小时。
“走咱们去吃饭!”
靠近百货大楼的国营饭店,正值饭店,里面满满当当坐满了客人,这家似乎是以做面食为主,过来吃饭的人,大都是肉丝面,或者是鸡蛋面。
很少人看到点菜,不过面碗很大,分量也足。
路顺风点了四碗肉丝面条,外加四块把子肉。
这把子肉是用草绳捆扎五花肉,加以酱油炖煮而成的把子肉,其味入口即化,香而不腻。
一般还配以其他配菜一同炖煮,如鲅鱼、四喜肉丸、油炸豆腐片、兰花干、青椒、海带结,面筋、豆筋、豆皮、腐竹等等。
路顺风本想点其他菜,可是沈小妹却心疼钱,不让点,看着沈小妹生气的模样,路顺风只得作罢。
就在肉丝面条刚刚端上来,就看到远处传来一阵吵闹声,紧接着就看到人群乱了起来。从不时传来的怒骂声就可以判断得出来,应该是有人打架了。
从知青开始返城开始,治安案件就多了起来,打架就成了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路顺风也不在意,毕竟这事太多,想管也管不了。
然而,就在路顺风起身给沈小妹打免费的稀饭时,却看到一個少年正跌跌撞撞地向着这边跑了过来,后面还追着几个人。
路顺风感觉前面的少年有些眼熟,他终于想起来了,这是曾经带着路顺风准备购买自行的少年,长相和气质特别像《血色浪漫》里的宁伟。
七八个少年将那个宁伟包围起来,双方也不废话,拳脚开始朝着宁伟身上打去,宁伟还真不一般,被七八个少年围殴,居然还能有守有攻,只是略处下风,而不是全无还手之力。
路顺风看着宁伟被打急了,他眼睛里开始迸射出凶光。
“要糟!”
路顺风急忙来到沈小妹身边,让沈陆军护住张芳芳和沈小妹,他则向宁伟走去。
就在这个时候,“宁伟”从裤管里拔出一截小手指粗的钢筋,这根钢筋长约十五六公分,一头被砸成了三棱形,一头用棉布缠成把手。
宁伟举着这柄自制的匕首,朝着其中一名少年腹中捅去。
别看这只是普通的螺纹钢自制的匕首,可杀伤力绝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