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的东西还回去,别人还要感恩戴德的送钱来,即收获了人情又收获了钱财,简直完美。
休息了两天,林风基本上就恢复了,现在高中也毕业了,不用去上课,待在家里也没事可做,现在孩子们玩得那些游戏,都是后来林风玩剩下的,自然也是没什么兴趣,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去和秋雅好好的探讨一下人生哲理。
又和秋雅又厮混了两日,林风就开始准备自己的第三张专辑,这次自己打算去港岛开演唱会,所以准备了几首粤语歌,还有英文歌,说不定还能来个世界巡回演唱会啥的。
专辑被命名为《我的青春》,因为这些歌都是陪伴了林风整个青春,单车、最佳损友、十年和爱情转移国粤双语、Season in the sun、You Rise me up、In the End、借、消愁等等。反正是囊括了古今中外的各式各样的歌曲。
“袁华,你要不要这么拼命啊,才刚回来就又要录新专辑。”得知消息的那姐来到林风的工作室,有些没好气的道。
“那姐,我不是怕自己以后江郎才尽了嘛,所以趁自己还有灵感的时候多出几张专辑,以后的演唱会也不用老是翻来覆去的老唱那几首歌,这一张专辑是我为了准备打入港岛市场所准备的,里面有四首粤语、四首国语,四首英文歌,怎么样?”
“你还会粤语?你去过粤省吗?”
“没去过啊,看港片学会的嘛,不过我也不是很熟练,勉强可以唱几首歌罢了。”
林风的粤语确实知道的不多,就是上学的时候抄过一些粤语歌的歌词罢了,日常对话肯定是不行的,于是林风就想了一个办法,把自己的粤语歌和英文歌的作词作曲换了个名字,这样就不用解释那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