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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尝试合作(1 / 2)

邦妮的名字是邦妮·斯图亚特,从她的姓氏上面,也能够多少猜到她的祖上,也曾经显赫过。

其实最早的时候,“斯图亚特”并非姓氏,而是一个职位的名称。

斯图亚特家族起源于法国的布列塔尼,12世纪初,斯图亚特家族迁居英伦,该家族的一名成员被苏格兰国王任命为宫廷总管“斯图亚特“,此后,该家族世代继承这个职务,即渐成其姓。

14世纪初,斯图亚特家族的瓦尔特和苏格兰国王罗伯特一世的女儿结婚,其子在1371年继承罗伯特一世为苏格兰国王,即罗伯特二世——从这个时候开始,斯图亚特王朝开始统治苏格兰。

1503年,斯图亚特家族的詹姆士四世与英伦国王亨利七世的女儿结婚,其后裔斯图亚特家族的詹姆士六世在1603年继承英伦王位,成为英王詹姆士一世,斯图亚特王朝开始统治整个英伦。

“光荣革命“后,斯图亚特家族的玛丽和丈夫统治英伦,他们死后无嗣,王位由玛丽的妹妹安妮继承。

1714年,安妮去世,无嗣,英伦王位传给斯图亚特家族女性的后代,嫁到德意志汉诺威的索菲娅之子乔治继承,是为乔治一世,汉诺威王朝开始统治英国。

邦妮的祖上,最高的时候曾经得到过子爵的爵位,只不过后来家族落魄了,因此到了现在,已经失去了贵族的身份。

而从历史上来看,斯图亚特家族的王室直系,都已经绝嗣,即便是他们家族能够跟英伦历史上那个斯图亚特王朝攀上关系,也都只能说是旁系的了。

其实不只是华夏喜欢“修族谱”,将自己的家族跟历史上某个名人联系在一起,英伦这里也是一样的,甚至于美利坚那边因为都是后来的移民,没有太多的历史,在家族显赫之后,也都会纷纷将自己家族同某些欧洲的贵族“攀个亲戚”。

不管怎么样,可以看出来邦妮她从小受到的教育,还是很全面的,至少骑马的姿势非常标准——需要说的是,最初贵族女眷都是需要穿长裙骑马的,跨骑显得非常不雅,因此传统的习惯,就是女性需要侧骑,为此还有专门的侧骑鞍,这也是当时贵族女性唯一被允许的骑马姿势。

就像是在《泰坦尼克号》这个电影里面,露丝曾经对杰克说过要让他教自己“像男人一样骑马”,那就是因为在那个年代,女性还需要侧骑,表现露丝的反叛精神。

但到了现代,这样的习俗早已经很少有人遵守了,即便是贵族女性,也往往都会穿着猎装,跨骑在马上参与到狩猎之中。

不只是邦妮,克莉丝对于狩猎也非常有兴致,而且能够看出来她并非是

但最让巴伦印象深刻的,还是珍妮·布特,最初见到她的时候,给巴伦的印象还是颇为安静的贵族小姐,但换上猎装,参与到狩猎之中后,就连气质也随之一变,那利落爽朗的模样,就如同一个美艳的女战士一般。

在这一路上,她自己就击中了几只雉鸡——英伦的雉鸡是从华夏传来的外来物种,本作为观赏动物,结果由于繁殖太过迅速,成了射猎对象和盘中美味。

说起来,对于狩猎,巴伦也算得上是“新兵”,在前世的时候,他可并没有参加过这种英伦贵族的游戏,而他的前身,也只能说是会骑马,会开枪而已——学习过这方面的技能,但对狩猎并不太感兴趣,很少参与,在他前身看来,用枪打鸟啊、鹿啊什么的,哪有跟美女约会有意思呢……

不过虽然在最开始的时候,巴伦稍稍还是有些生涩,但他的学习和适应能力的确很强,很快就看着其他人的模样,加上一路上布特子爵他们的介绍,也开始体会到这种狩猎的乐趣。

倒也不是布特子爵他们专门为巴伦讲解,而是在他们一行人中,还有约翰·史密斯这位来自美利坚,之前从来没有参加过狩猎的新嫩。

布特兄妹,大都是特意对约翰进行介绍和讲解,巴伦正好顺便蹭了一下课。

只不过在狩猎的时候,巴伦的学习能力,甚至都没有让其他人发现他对于狩猎,并没有看起来的那么熟练,完全都是现学现用。

而相对于巴伦的迅速融入,约翰·史密斯看起来则更“文弱”一些,仅仅是骑马,看起来就有些吃力了。

“也快到吃饭的时间了,我们正好有一些猎物,那边有一个狩猎用的木屋,我们过去那边休息一下,顺便吃饭好了。”

应该是发现了约翰的不适,布特子爵主动的说道。

到了现在,他们的收获,包括十几只雉鸡,还有一只鹿,肯定足够这些人品尝一下野味了。

至于说动手去处理这些猎物,以及烹饪,自然就无需这些贵族们亲自动手了,他们随行的仆人会去庄园之中,找来专门的厨师进行处理。

当然,这些野味的做法,也都是英伦的传统做法,比如他们颇为知名的灼烤雉鸡,就是狩猎季非常受欢迎的一道大菜。

至于鹿肉,也是是高级野味,肉质细嫩、味道美、瘦肉多、结缔组织少,可烹制多种菜肴——就像是巴伦前世的时候,在女王招待华夏领导人的国宴中,就出现过香烤鹿里脊。

说是木屋,这个猎场中专门用于狩猎休息的地方,更像是一个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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