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涧楼的舞台宽敞且露天,呈圆形的高台由光滑的木质地板铺饰而成,四周曲水流觞且热气蒸腾着阵阵烟雾,即便是冬日亦是繁花环绕、鸟语花香仿似仙境。
这就是古代上层人士的娱乐场所,无不是用银子铺成的美与繁华,让凡人流连忘返。
宋清婉在舞台中央随着琴声灵活跳跃,舞态生风、舞姿妙曼、娇媚与韵味十足,火辣劲爆让人血脉贲张,一时间引起了场内巨大的骚动。
如果不是台上有个张大人镇着,恐怕台下那些男人就要冲上来抢走美人。
不过宋清婉只管挖坑不管埋,她的注意力全部放在金丝雀身上,主仆俩即便隔着很长的距离也能意识交流。
金丝雀很聪明,将自己扎入泥土中滚了几圈,就把自己一身金色靓丽的金毛变成了脏灰色,看上去就像一只不起眼的普通鸟雀。
它在天涧楼里来去自如,很快就招集来其他动物的相助,不知道动物间是怎么交流的,反正一番寻找之下,轻易就找到了黑痣男的位置。
“婉婉,就在三楼‘兰’字号房。”金丝雀已经锁定了目标,然后飞入舞台边的花丛里,与那些鸟雀玩。
花丛里的鸟雀没有被束缚,但它们轻易不会离开天涧楼,因为这里有吃有住完全不用自己奋斗,安逸的很。
金丝雀一头扎进去就拔不出来了,欢脱的玩闹,谁又能知道它是宋清婉的密探呢。
很好!距离真相越来越接近了。
宋清婉愉悦的勾起唇角,眼神越发的熠熠生辉,惹得台下口哨声此起彼伏。
她的视线随着伸出的手臂向上扫去,很快就在三楼找到了兰字号房,不过那门口却有两个高大威猛的侍卫守着,显然屋里人来头不小。
三楼的包房是贵宾房,隐私性做的很好,窗户虽打开,却有一层珠帘挡着,使得屋里的人能看清舞台,但从舞台看去,却什么也没发现。
看来要想办法去一趟兰字号才行,宋清婉收回了视线,身体一个旋转就靠近张大人的身边,掩嘴轻问,“什么时候收工?”
可从别人的角度看去,像是她在挑逗媚惑张大人一样,顿时让台下又传来阵阵的口哨声,是赞赏舞姬的大胆,也是羡慕张大人的艳福。
张大人微微一笑,“怎么?”
“我只跳十两银子的舞,时间到了,止乐。”原本是要跳一曲的,但先前吱吱没有回来,宋清婉已经跳一曲半了,额头早就泌出了一层薄汗。
张大人觉得姑娘应该是累了,不过普通人一般都会以身体弱为由、去博取同情而及时止损;偏这姑娘反道其行,用金钱掩盖自己的疲态,把势利显摆的明目张胆。
她张扬而直接,似乎不在意别人对她的看法,却也更显得新鲜可爱。
还是他印象中直爽的姑娘,张大人轻笑一声,连应声道:“好。”
此次亦是他抚琴最畅快的一次,与宋清婉配合的天衣无缝,水到渠成,令人心情舒畅,帮她一次也未尝不可。
乐止舞尽,宋清婉朝张大人点点头,便迫不及待的闪进后台,就见之前替她化妆的婢女等在了那里。
“姑娘请随我来。”而管事,早已经被客人淹没在别处,众人都在打听舞姬的来历,试图将之买下。
宋清婉可不知道这些,她随婢女去化妆室卸妆,移交首饰,并换上自己的衣服,直接从婢女处拿到了管事应下的奖励,五两。
随后婢女把她送到门口,不过宋清婉并没有直接出去,而是在婢女转身离开时,自己又折返回去,这次的目标自然是三楼的兰字号房。
换回正常装扮的宋清婉,与先前的舞姬判若两人,她大方的行走在天涧楼人来人往的地方,谁也认不出她来。
直到,再次碰上那个抚秦的张大人,“宋姑娘。”
来人笑语嫣然,看上温文尔雅让人如沐春风,且似乎是专门来找她的。
宋清婉顿住了脚步,努力搜寻原主的记忆,也找不到关于这人的信息,“你认识我?”
大人张知亦,出身书香门第,门阀士族,祖父是前任礼部尚书,父亲是户部侍郎,而他自幼聪慧,博古通今。
十八岁考取探花,年仅二十便是大理寺少卿,可谓前途无量,加上他高挑清俊的外表,导致想嫁他的姑娘、可以说绕个京城一圈都不为过。
而且两人见过好几次面,对方竟然不记得自己?张知亦真的被惊愕到了。
宋清婉见此,指了指自己额头的伤疤,“脑子坏了,记性不好。”想来也不是原主太在意的人,否则又怎么会把人忘了?
张知亦抚额一笑,随即关心道:“原来如此,那你没事吧?”
宋清婉发现,这个张大人是真的很爱笑且平易近人,对作为舞姬的自己友好,现在也是很随和,所以、“你是谁?为什么认识我?”
对于宋清婉的警惕,张知亦无奈一笑,看来佳人真的把他忘了,于是很好脾气的说。
“宋姑娘还是一如既往的急性子,在下是张知亦啊,我们在灵台寺见过几次。
第一次在下供水与你解渴,第二在下被毒蛇咬伤,你帮我寻草药,第三次我们一起避过雨。
在下知道你是工部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