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怪不得田大福没有扎中,毕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嘛!他还有些掌握不好。
王氏在旁柔声安慰道:“莫要着急,这是要瞅准了再扎。”
两人相濡以沫这么多年,男人连只鸡都未曾宰杀过,更遑论是这头凶猛的野猪了,紧张也是在所难免。
田大福听了这番话,把油灯又往前挪动了些许,看准了位置,手起刀落,一刀便扎了下去,野猪瞬间没了声息。
看着那毫无动静的野猪,他如释重负,仿佛心头压着的千斤重担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爹,它好像死了。”田宝儿小心翼翼地踢了野猪一脚,难掩惊喜地喊道。
看着那滴滴答答落入盆中如红宝石般鲜红的血液,田大福突然眼睛一亮,脑海中灵光一闪。
原来他忆起小溪似乎对血肠情有独钟,犹记得有一次隔壁杀年猪,给端过来两根血肠,王氏只给她切了拇指大一块,其余的都被她们一家四口风卷残云般吃了个精光。
但小溪那块血肠,直到第二日都还没有吃完,他曾偷偷询问大女儿缘由,只说那血肠实在是太美味了,没舍得吃,想慢慢品尝。
当时自己听到这番话,如遭雷击,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如决堤的洪水般流下来,心中更是犹如打翻了五味瓶一般不是滋味。
可是那时的他真的是无能为力,只要自己对小溪稍好一些,王氏便会如河东狮吼般和他争吵不休,然后再拿小溪当出气筒。
如今回想起来,若是他当年能强硬一些,或许小溪也就不会遭受如此多的苦难了。
“爹,这血要如何烹饪?您会灌血肠吗?”看着那少半盆猪血,田宝儿不禁愁容满面。
王氏亦是如此,杀猪尚可依葫芦画瓢,但这血肠可不是人人都能灌得好的,荞面和血的比例以及咸淡的拿捏可是个技术活。
田宝儿的话,把田大福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只见他略作沉思,缓缓说道:“不试试,又怎知行不行,你去准备葱姜等调料,待我褪完猪毛就去灌肠。”
王氏轻点了下头,便去外面取干葱了。
直到猪脖子处,仿佛被抽干了最后一滴猪血,父子俩才找来两大块木板,如两座小桥般架在了铁锅上,然后小心翼翼地把野猪抬了上去,开始泼水刮猪毛。
那被热水烫过的猪毛,散发着令人作呕的味道,弄得父子二人连连犯呕,只好把门推开了一条缝隙,新空气如清泉般涌入,瞬间让他们感到如释重负。
为了抢时间,父子俩动作格外麻利,没多久,就把野猪身上那油光发亮的猪毛,给褪得一干二净,仿佛给野猪剥去了一层华丽的外衣。
两人再次把野猪抬到桌子上,开始给其开膛破肚,准备将其大卸八块。
王氏也趁这个间隙,把大锅里的脏水舀进木桶,倒入路边的沟子里。
田大福第一次分割猪肉,虽然有些笨手笨脚,但也还算对付,除了切口有些参差不齐外,倒也没有其它毛病。
“这个猪头要怎么处理?”田宝儿目测这颗野猪头,少说也有十四五斤,如果拿去卖,怎么也能卖上几十文。
“猪头收拾起来格外麻烦,还是一起拿去镇上卖了吧!你们觉得呢?”
田大福把目光投向母子二人,想听听他们的意见。
“还是拿去换钱吧!把四个猪蹄留下就好。”
那四个猪蹄也卖不了几个铜板,王氏觉得,还不如留着给男人做个下酒菜。
田宝儿也附和地点了点头,“嗯!我也是这么想的,猪蹄如同鸡肋,不值钱,就留着自己吃,野猪肉也一样,等换了钱,咱买猪肉吃。”
田大福惊讶地发现,母子俩的想法竟然和他如出一辙,“好,那就依你们所言,将这猪头卖掉,到时再买些家猪肉回来吃。”
别看这头野猪个头不大,可除去内脏的重量,净重少说也有九十斤呢!
王氏在心中暗自盘算着,就按九十斤来算,每斤十文钱,那岂不是能收获九百文!想到此处,她心中犹如盛开了一朵绚烂的花朵,乐开了花。
要知道,这可是不费吹灰之力得来的钱财,没有投入任何本金,怎能不令人欣喜若狂呢?
一家三口心有灵犀,齐心协力地忙碌起来,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待天边刚刚泛起一抹鱼肚白,田大福灌制的血肠,已经放入锅中煮上了。
至于这血肠的味道如何,他心里也没个底,毕竟是头一次尝试嘛!
然而,让他倍感意外的是,这次竟然做得如此成功,不咸不淡,味道恰到好处。
“爹,这血肠拿到集市上肯定能卖个好价钱。”此刻的田宝儿,满心满眼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只要是能变成银子的东西,他都想拿到集市上去售卖。
田大福却摇了摇头,“除了给你大姐的,我不打算拿去卖了,给你大伯他们几家,每家分上一些,剩下没灌的下水,就留着过年时,给饭桌添一道菜吧!”
下水这玩意儿,平日里鲜有人问津,当然,卤味铺子除外。王氏也没指望靠它赚钱,便点头应允了。
吃过早饭,父子二人就开始往车上搬运东西,为了避免引起他人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