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暮容看了眼言薏苡,此时她正趴在马车窗上,吹着凉风看风景,并没有反驳莘野的话,他也觉得莘野没有欺骗自己,否则自己一到村里一打听,岂不是穿帮了?
莘野突然想到了什么,深深地对花暮容鞠了鞠躬:“很抱歉,有一事需要向你坦诚,由于我的个人原因,在大山村村民眼里,我是个瘸子,让媳妇受了点委屈。
至于缘由,我已经告诉媳妇,你若想知道,可以问媳妇,她愿意告诉你,我不会阻拦。”
意思是,媳妇真的相信他,并且愿意告诉他真相,他便能知道缘由,而非自己故意藏着不说。
一切,都听媳妇的。
花暮容突然没眼看眼前这个男人,这一副“万事媳妇做主”的耙耳朵模样,但转念一想,他媳妇是自己妹妹,就……挺爽的,这样的妹夫好像打着灯笼也找不到。
至少,他爹听媳妇话也没他这样事事由媳妇做主,而自己自认为做不到他这般一切以媳妇为主。
他们家这么好的家风,自认为都是好男人代表的他们都做不到莘野这个态度,翻遍整个沙城也找不到一个男人能做到。
而且,沙城大部分男人都不如他们,有几个还算不错的,家里麻烦事一大堆,思来想去,妹妹嫁给这样一个男人,也挺不错的。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妹妹嫁太远了。
“你可有想过搬去其他地方住?”花暮容暗示的十分明显,如果可以,搬去沙城住。
莘野笑了笑:“前几天我还问过媳妇要不要搬来良关郡,或者其他地方,但媳妇说,她很喜欢住在大山村,特别喜欢我们家的后山,那是一个宝地。
其实,我们此番来良关郡就是卖人参的,人参是在我们后山挖的。
我住在大山村十来年,不知道出入过多少次那座山,同样,村里的村民们世世代代住在这里,经常上山摘野菜打野物,也没有发现过人参。
但媳妇嫁过来后,第一次进山就发现了人参和灵芝,而且年份都不小,媳妇是我们家的福星。”
花暮容脸上没有多少震惊,反而与有荣焉地笑了:“那是!
我们家苡儿一向运气极好,小的时候带她出门能捡到几枚铜板,就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人家仿佛没看到一样,就苡儿看到捡起来了。
每次跟苡儿上山打猎,总能打到比平时多两倍的猎物,如果不是怕拿不了那么多,估计还能猎到更多!”
言薏苡虽然趴在窗边看风景,但耳朵没有错过两个男人的闲聊,听到这里,言薏苡微微抬头看了眼蔚蓝的天空,勾唇笑了笑。
看来这个好运不是穿越的福利,而是与生俱来的呢!
而且,她在末世的时候运气也不差,虽然没有在这里那么好,相较于其他人而言,她属于幸运的。
贼老天的金手指开这么大,要是不隐藏好点,就怕福气也变成祸事,尤其是自己的姓和皇家有关。
刚刚还想打探自己是否和皇家有关系,而且,义父是在京城郊外捡到自己,当时自己那么小,不是京城人的机率很小。
但皇家这几年经历过内乱,自己这个姓不一定是好事,万一是某个反王的漏网之鱼,届时便是灭门的大罪。
不行!“言”这个姓必须捂严实,她现在姓“颜”!
时间一转到了午时,言薏苡捂着有些饿的肚子,示意花北找个地方停下来休息,顺便吃点东西。
花暮容下车后便看见莘野去后面那辆车找出锅铲和米菜等物品,不等他开口问莘野拿这些做什么,言薏苡便指挥道:“花北,那条河有鱼,抓条鱼来炖汤。
对了,隐藏在树上的暗卫们,你们想吃烤鱼的话,也可以去抓些鱼过来,待会儿我们一起烤。”
见树上没有动静,言薏苡转头看向花暮容:“哥,我的话不管用吗?”
“当然管用,听大小姐的。”后一句话是花暮容对在场的所有人说的。
他的话音一落,就有好几道花色的身影飞出去,跟花北一起抓鱼。
言薏苡和莘野的目光看向那几道花色身影,莘野是吃惊暗卫穿着居然如此花俏,言薏苡则是心头一震——居然是迷彩服!
Emm……虽然还是有点差异,但也算迷彩服。
“那衣服……”言薏苡指着暗卫们的衣服。
花暮容笑了:“你当初看到暗卫们大白天穿着黑色的夜行衣出行,就指着他们说傻叉,大白天穿黑色衣服,还带着面罩,一看就不像好人,反而更引人注意。
所以,你就说要穿附和白天藏身的衣服,而且,在城里穿的和在野外穿的不一样,野外的就是他们现在身上的这种。
当时,你把图纸画出来后,找不到一家染坊染出这样的颜色,你说要自己研究,爹就买了一间染坊给你玩。
一开始你也试了好几种办法,都没成功,犯了一次糊涂病醒来后,试了几次后便成功了。”
呵,她终于想通是怎么一回事了。
原来如此。
果然是贼老天搞的鬼!
“怎么,可是想起了什么?”花暮容目光灼灼地看向言薏苡。
言薏苡认真地想了想,摇了摇头,估计涉及到关于自己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