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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喜欢么?喜欢(1 / 2)

店里一厮役盯着二童喊:“看行,不许摸啊。”

那男童听到后说句“就摸”,使劲弹落一颗橘,顺带揪走一颗,拔腿逃跑。

“小崽子,站住!”伙计拿着根花枝去追。

尉窈趁着旁人都瞧热闹进到店内,里面全部是兰草,另有五颜六色的兰花香囊,还有许多整齐叠放的锦帕,全绣着兰草,可见时人尤其爱兰。

店内也不见掌柜,她窥眼楼梯,然后听到身后有“呼哧”的喘气声,她即刻回身,从追人刚刚归来的厮役身旁出去。

回到店外,她站在兰草区疑惑:“这些不是野兰吗,也能拿来卖?”

那厮役觉得她和破坏橘树的男童是一伙人,紧跟而来,斥道:“你小小年纪懂什么?城外野地里长的是泽兰,这盆是佩兰!”

“那佩……啊?”尉窈话没说完,就被人拽动她背后的书箱,一直倒退到道上对方才撒手,她狼狈拧身,惊诧拽她的人竟是奚骄。

“奚郎君?”

奚骄不愿和她说话,朝东月墨馆指一下,示意随他过去,然后撂句“等在这”,他便自顾自挑选墨。

对方不会无缘无故这样做的,尉窈心念骤转,从往昔记忆里迅速挑出来一条最关键的……奚骄的叔父和元刺史交好!

莫非秉芳花肆是今天被查封?

就在此刻,纷杂马蹄与府兵的跑动声、喝声从街两边汇集!

尉窈望向对面,见所有看花、买花的人悉数被围,店中厮役全堵了嘴绑进牛车,紧接着,府兵搬花草和杂货,将店肆里外清空。

封条贴上后,有个讲汉话很生硬的鲜卑府兵向周围百姓宣告:“秉芳花肆窝藏匪盗重犯,今被州府查封,任何人不得毁坏封条,擅自进此楼!”

那些买花客不愿意了,纷纷喊冤:“关我们什么事?”

“我是从这路过的,放我走!”

带队武官嚷一声“肃静”,数十府兵立即横枪,把七嘴八舌之音骇住。

还是刚才那名府兵讲述:“此案重大,牵扯广!不仅你等有嫌疑,之前常来秉芳买花的人也一样!要想洗清嫌疑,就举报跟凶犯有关的线索。”他再望向看热闹的百姓,“任何人都可举报线索,州府会根据线索的重要论功行赏。”

有人问:“怎样的事算线索?”

武官:“秉芳的掌柜常和谁单独交谈?谁上过花肆二楼,谁常来买同种兰草,有没有在门口等显眼位置悬挂、摆放不常见的花草,哪天无故关门,厮役和什么人争吵过,都算线索。”

尉窈用心听着,随每一句在脑中绘出秉芳掌柜与谍人接头的各种情景。听到最后,她眉头蹙起,不久前她和厮役的简单交谈,在悬赏的诱惑下,说不定也会被当成线索报上去,过后一旦府兵查她,很可能讲不清了。

有办法!她当即决定趁那名厮役没被押走,先过去落井下石讥诮对方。

但奚骄正是因为提前知道州府的行动,才带她过来,不让她在抓捕时刻身处秉芳花肆。他出声阻止:“先别出去。”

“刚才我在花肆……”

“现在不在就牵连不到你。”

承诺庇护的话里,同时解释清楚他带她来墨馆的原因。

审时度势,尉窈放弃自己的办法,她能看出听出奚骄很冷漠,便知趣默然。其实这样最好,她这辈子也不想跟对方有牵绊。

很快,对面的人全被押解走,她道别:“今日之事,谢奚郎君相助,我走了。”

奚骄磨墨试墨,不看她。

可惜的是,她暂时走不成。十几骑府兵到了墨馆外,当中有个孩童,正是先前弹落橘子跑掉的那个。

如此前呼后拥之势,尉窈再结合此童偷走橘果的举止,猜到了一个名字:元瑀。

前世她没见过元瑀,只知道他是元刺史的从侄,幼年时期有偷东西的怪癖,在她被马车撞死的前一年,听宗隐提及元瑀进入了御史台,担任的是治书侍御史之职。

来者不善。

她退到奚骄身旁。

元瑀笑吟吟进来墨馆,奚骄也笑着相迎,一个称兄,一个称弟,而后元瑀指下尉窈,不废话道:“我有几句话问她。”

奚骄:“她是尉部的族民,跟我共读过几天书。瑀弟问的若是对面之事,我给她担保。”

元瑀露出意外之色,点下头:“那就算私下问吧,只问一句,女郎喜欢兰花么?”

尉窈知道说喜欢或不喜欢都有麻烦,逃避更不行!于是她羞涩瞥一眼奚骄腰前系的兰花香囊,回忆和他两情相悦时的情景,一个呼吸间,她面红耳赤,并且回答的声里微微发颤:“喜欢。”

冷清清的墨馆里无端灼热。

元瑀愣了霎那方说:“没事了,改日约奚兄骑射。”他快步出来,排除对尉女郎的怀疑。

尉窈随后离开,仍旧去盈居书坊,尉茂不在,她按寻常人的心理,绕另条路匆匆回家。那盆佩兰还摆在书案一角,她凝神看着,从元瑀的那句“喜欢兰花么”开始抽丝剥茧。

首先,秉芳花肆出事应与兰花有关,与兰花香囊或兰花手帕等别物无关。

其次,州府突然重兵围捕,最大的可能是有人提供了准确情报,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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