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园里,晨跑锻炼的人已经有不少,高菘和高钧鸿一起并肩慢跑着。
“爸,您常年在国外,有没有听说过阿麦斯公司的总裁亚瑟?他人怎么样,有什么喜好吗?”高菘虽然跑着步,但他气息平稳,常年的健身习惯使他慢跑如履平地。
高钧鸿对儿子新的战略布局也有所耳闻,要说在芯片产业里绕不开的一家公司就是阿麦斯,他在荷兰学画的时候,曾在一个外国朋友的家宴上和亚瑟有过一面之缘。
“亚瑟这人脾性古怪,只和相熟的人说话,他不想搭理的人,也不会顾及什么礼貌教养,连多看一眼也不。”高钧鸿喘着粗气道,跟着儿子的配速使他有些吃力,他低头快速的瞟了一眼手上的运动手表,才跑了几分钟,心率就上来了。
“听闻亚瑟今天会到京阳,想方设法约他一面约见不上,爸爸有认识的人或者渠道吗?”
高钧鸿摇了摇头,他提醒高菘:“如果亚瑟此次是私人行程,很难见到他的,他对个人隐私极为看重,对家人保护得也很好,切莫自作聪明擅自打扰到他,不然很有可能会弄巧成拙的。”
“好。”高菘心里隐隐有种预感,亚瑟这次的京阳之行,会有商业上的竞争对手在他那里吃苦头的。
他心里想着心事,都没发现和高钧鸿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
眼见怎么追也追不上儿子了,高钧鸿暗想,真是不服老也不行了,他气喘吁吁的喊道:“小菘。。。你慢点!”
高菘这才惊觉,干脆停下脚步等爸爸,顺便喝点水补充水分。
“以前还不觉得,今天和你跑个步,我才真觉得自己老了。”高钧鸿五十出头的年纪,常年保养得宜,乍看上去和高菘不像父子,倒像兄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曾经高强度的工作和应酬,早就掏空了他的身体,不然他也不会在高菘研究生刚毕业之时,就把偌大的集团公司交到他手里。
“爸爸在国外这么多年,就没一两个红颜知己,就没想过再给自己找一个伴吗?”高菘又喝了一口水,仿若随意的问道。
知子莫若父,高钧鸿何尝不知道高菘心里的想法,同为男人,又都是成年人了,他也不避讳,直说道:“有那么一两个能说得上话的,但还没到红颜知己的程度,我都一把年纪快要抱孙子了,谈恋爱就好了,找什么伴啊,平白的耽误人家。”
他上下打量了高菘一眼,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问,“你和晓唯办完了婚礼下一步应该是要去度蜜月了吧,你们打算去哪啊,我和你妈就是在蜜月的时候有了你,你小子可要加把油,把我们高家的这一优良传统给延续下去。”
“不着急,东川的厂子才刚开始建,新零售方向的子公司也马上要成立了,手头上的事情太多了,我和晓唯商量好了,我们要先以事业为重。”是不是无论男女,只要是长辈,到了一定的年龄,催婚催育的血脉就觉醒了,高菘有些怏怏的。
“前面有家生煎包,味道很不错,趁现在还早,没什么人排队,我们去买点给你的好儿媳吃。”高菘趁机转移话题,假的终归是假的,他担心再聊下去会让爸爸看出破绽。
“好,晓唯太瘦了,是要多吃一点,你在公司给她少安排点工作,别把我的宝贝儿媳妇给累坏了。”
“爸,你才认识晓唯三天,我们俩认识都快三十年了,怎么感觉你对她比对我都好。”高菘故作不满的抱怨道。
“你不知道吧,我做梦都想要个女儿,现在好不容易你结婚了,我不得把儿媳妇当成亲生女儿来疼啊,要不你和晓唯努努力,赶紧给我生个孙女。”
说来说去又绕回了这个话题,高菘聪明的直接选择了闭嘴。
晓唯醒来看了看四周,懵懂了几秒,她才想起自己身在何处。
“高菘?”晓唯试探性的唤了一声,没有回应。
她下床赤着脚走到书房前,里面空无一人,收拾得整齐妥当,完全看不出这里昨晚睡过人。
今天要回公司上班了,晓唯在衣柜里挑了一件白色V领羊绒毛衣和一条大象灰的皮质长裙,也不知道这些衣服都是谁选的,不仅很符合晓唯穿搭的品味,而且都意外的合身。
一口的厨房里孙妈大早就起来忙碌了,煮了一锅馄饨,炸了一些春卷,还把等下要送去医院的病人餐及陪护餐都准备好了,听见晓唯下楼的声音,她放下手中的锅铲,把火旋灭,快步走到餐厅门口去迎晓唯。
“晓唯。”孙妈亲热的叫着晓唯,含着笑看她缓缓从楼梯上走下。
未施粉黛的晓唯看着和昨天差别也不大,孙妈一看就觉得喜欢,这丫头眼神纯净。
这应该就是高菘口中从小带他长大的保姆阿姨,晓唯甜甜的打了声招呼:“孙妈,早上好。”
“早上煮了馄饨,现炸了春卷,也不知道你爱不爱吃。”
“春卷浸到馄饨汤里最是好吃,我都快要流口水了。”晓唯主动伸手挽住孙妈,两人一起往餐厅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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