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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狗养得很壮,在棍子面前竟然毫无还手之力。而团团早已蹿回店里,不知道躲哪儿去发抖了。
这时,商挽琴才喘出一口气,发现自己心跳快得惊人。她冲到店门口,看见拿棍子的是个青年男人,那人侧对着她,脑后一束扎起的长发,几缕碎发落在他耳边,远远看去更看不清他的相貌,只看得见他很高,穿一件很旧的红色皮夹克,腿长得夸张,靴子上的铆钉也多得夸张。
他手里拎着一根棒球棍,大笑说:“谁家疯狗乱跑,打死不负责啊。”
——那就是她对李凭风的第一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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